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礼记正义 >卷四 曲礼下第二

《礼记正义》·卷四 曲礼下第二

礼记正义 佚名 著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义与前篇同,简策重多,分为上下。”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高下之节。○奉,本亦作捧,同,芳勇反。提,徒兮反。

  [疏]“凡奉”至“当带”。正义曰:此一节论臣所奉持及俛仰裼袭之节,各依文解之。“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物有宜奉持之者,有宜提挈之者,各因其宜。奉之者,谓仰手当心,奉持其物。提之者,谓屈臂当带,而提挈其物。带有二处,朝服之属,其带则高於心,深衣之类,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