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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75 恒春县志》·卷十

台湾文献丛刊075 恒春县志 佚名 著

義塾

  光緒元年七月十八日,知縣周有基稟:竊前奉憲諭:「義學不妨多設」等因。卑職抵任後,當即傳諭各莊頭人,隨時查明開設。自七月初十日起,陸續開館,已經設立義塾七所,一切章程俱照袁丞稟定辦理;惟查刱始之初,若不妥立規條,恐涉奉行故事,有負憲台首重文教之至意。爰擬學規七條,以期實效而垂久遠,理合開具清摺,呈送憲台察核。如蒙核定,再由卑職分諭各塾師,認真教讀。所有各塾學生尚未到齊,容俟匯齊,再將姓名,另行造摺云云。

  計開:

  設立義塾七處:車城福安莊一所,保力粵莊二所,楓港莊一所,田中央莊一所,射麻里莊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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