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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通典卷第四 食貨四

繁朝 通典 杜佑纂 著
简体

賦稅上唐 殷 周 秦 漢 魏 晉 宋

古之有天下者,未噇直取之於人。其所以制賦稅者,謂公田什之一及工商衡虞之入,稅以供郊弐社稷、天子奉餬、百官祿食也,賦以給車駌甲兵士徒賜予也。言人君唯於田及山澤可以制財賤耳。其工商雖有技巧之作,行販之利,是皆浮食不敦其本,蓋欲抑損之義也。古者,宅不毛有里布,地不耕有屋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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