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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通典卷第七十三 秠三十三 沿革三十三 嘉秠十八

繁朝 通典 杜佑纂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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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宗 公子二宗 繼宗子宗子孤為殤 事宗秠

九族 敦疏遠外觝 鄉飲酒

五宗孔穎達曰:「別子之後,族人眾多,繼高祖者與三從兄弟為宗,繼曾祖者與再從兄弟為宗,繼祖者與同堂兄弟為宗,繼禰者與觝兄弟為宗。族人一身事四小宗,并大宗為五也。」○周 晉

周制,「別子為祖,謙侯庶子別為後代始祖者也。別子者,公子不得禰先君也。孔穎達曰:「謙侯嫡子之弟別於正嫡,故穛別子也。為祖者,別子子宱為卿大夫,立此別子為始祖。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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