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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卷一百四十八 兵一

简朝 通典 杜佑 著

兵序

  三皇无为,天下以治。五帝行教,兵由是兴,所谓"大刑用甲兵,而陈诸原野",於是有补遂之战,阪泉之师。若制得其宜则治安,失其宜则乱危。

  商周以前,封建五等,兵遍海内,强弱相并。秦氏削平,罢侯置守,历代因袭,委政郡县。缅寻制度可采,唯有汉氏足徵:重兵悉在京师,四边但设亭障;又移天下豪族,辏居三辅陵邑,以为强幹弱枝之势也。或有四夷侵轶,则从中命将,发五营骑士,六郡良家。贰师、楼船、伏波、下濑,咸因事立称,毕事则省。虽卫、霍之勋高绩重,身奉朝请,兵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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