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二 職官二十 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三 職官二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 刑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一 州郡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二 州郡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三 州郡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四 州郡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五 州郡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六 州郡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七 州郡七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八 州郡八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九 州郡九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 州郡十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一 州郡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二 州郡十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三 州郡十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四 州郡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工百三十五 州郡十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六 州郡十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七 州郡十七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八 州郡十八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九 州郡十九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 州郡二十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一 州郡二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二 州郡二十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三 州郡二十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四 州郡二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五 州郡二十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六 州郡二十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七 邊防一
田制下
○田制下【元 明】
元
明
△元
元世祖時趙天麟上策曰井田之法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方一里凡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井百為成成方十里成百為同同方百里同百為畿畿方千里臣嘗計方千里之地提封百萬井山川城市等除百分提封之三十六外定六十四萬井為私田五萬一千二百萬畝其井中區除宅居二十畝之餘為公田五千二十萬畝又乘除粟稻等子粒之多寡每畝歲只率一石五斗而計之則私田子粒可得七萬六千八百萬石公田子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