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二 職官二十 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三 職官二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 刑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一 州郡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二 州郡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三 州郡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四 州郡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五 州郡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六 州郡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七 州郡七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八 州郡八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九 州郡九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 州郡十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一 州郡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二 州郡十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三 州郡十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四 州郡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工百三十五 州郡十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六 州郡十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七 州郡十七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八 州郡十八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九 州郡十九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 州郡二十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一 州郡二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二 州郡二十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三 州郡二十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四 州郡二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五 州郡二十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六 州郡二十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七 邊防一
錢幣上
○錢幣上【唐 五代 宋】
唐
五代
宋一
△唐
唐肅宗上元元年詔曰因時立制頃議新錢且是從權知非經久如聞官鑪之外私鑄頗多吞併小錢踰濫成弊抵罪雖眾禁姦未絕況物價益起人心不安事藉變通期於折衷其重稜五十價錢宜減作三十文行用其開元舊時錢宜一當十文行用其乾元十當錢宜依前行用仍令中京及畿縣內依此處分諸州待進止尋敕重稜五十價錢先令畿內減至三十價行其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