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二 職官二十 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三 職官二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 刑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一 州郡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二 州郡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三 州郡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四 州郡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五 州郡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六 州郡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七 州郡七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八 州郡八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九 州郡九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 州郡十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一 州郡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二 州郡十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三 州郡十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四 州郡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工百三十五 州郡十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六 州郡十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七 州郡十七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八 州郡十八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九 州郡十九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 州郡二十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一 州郡二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二 州郡二十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三 州郡二十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四 州郡二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五 州郡二十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六 州郡二十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七 邊防一
大祠與忌日同者不去樂議宋
古樂淡且和議宋
律尺議宋
元豐朝會樂十議宋
楊傑大樂七失議宋
用正聲廢中聲議宋
太正少三等八條議宋
崇寧之樂可變議元
黃鐘三寸九分不合於理議明
琴以第三絃為宮為中和議明
○大祠與忌日同者不去樂議【宋】
宋仁宗嘉祐七年祕閣校理裴煜奏大祠與國忌同者有司援舊制禮樂備而不作忌日必哀志有所至其不用樂宜也然樂所以降格神祇非以適一己之私也謹按開元中禮部建言忌日享廟應用樂裴寬立議廟尊忌卑則作樂廟卑忌尊則備而不奉中書令張說以寬議為是宗廟如此則天地日月山川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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