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二 職官二十 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三 職官二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 刑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一 州郡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二 州郡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三 州郡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四 州郡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五 州郡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六 州郡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七 州郡七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八 州郡八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二十九 州郡九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 州郡十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一 州郡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二 州郡十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三 州郡十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四 州郡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工百三十五 州郡十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六 州郡十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七 州郡十七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八 州郡十八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九 州郡十九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 州郡二十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一 州郡二十一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二 州郡二十二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三 州郡二十三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四 州郡二十四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五 州郡二十五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六 州郡二十六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四十七 邊防一
雜議一
○雜議一【唐 五代 宋】
唐
五代
宋
△唐
唐憲宗元和六年富平人梁悅為父報讎殺人自投縣請罪敕復讎殺人固有彝典以其申冤請罪視死如歸特減死決一百配流循州職方員外郎韓愈獻議曰伏奉今月五日敕復讎據禮經則義不同天徵法令則殺人者死禮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異同必資論辨宜令都省集議聞奏者伏以子復父讎見於春秋見於禮記又見於周官又見於諸子史不可勝數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詳於律而律無其條非闕文也蓋以為不許復讎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許復讎則人將倚法專殺無以禁止其端矣夫律雖本於聖人然執而行之者有司也經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