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唐律疏議卷第一名例 凡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名例 凡一十一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三名例 凡一十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四名例 凡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五名例 凡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六名例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七衛禁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八衛禁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九職制 凡二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職制 凡一十九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一職制 凡一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二戶婚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三戶婚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四戶婚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五廄庫 凡二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六擅興 凡二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七賊盜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八賊盜 凡九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九賊盜 凡一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賊盜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一鬥訟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二鬥訟 凡一十六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三鬥訟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四鬥訟 凡一十六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五詐偽 凡二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六雜律 凡三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七雜律 凡二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八捕亡 凡一十八條
昔皋陶為士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其法僅存大概而已。即尚書所紀,周禮所載,條目具在,亦不過得其體要而已。迨里悝造法經六篇,而漢蕭何又成九章之律,較之前代有所增加矣,然猶不得為大修也。由漢魏迄隋,因革相承,代有成書,然俱不足為後世法律之章程也。維唐太宗,覽明堂針灸圖,詔「毋得鞭背」,其於刑名法律之書,殆惓惓乎三致意焉;又有瀛洲諸學士從事鉛槧,分任纂修,而唐律于是乎大修。惜乎世遠年湮,散失已久,訪之中土藏書家,竟不可復得,余亦常以未獲寓目為恨。
今年春杪,有友人至京,出唐律疏義抄本示余,并述是書之所由來,乃在文學之邦,欲屬余為序。余因繙閱數次,知董其事者,元江西儒學提舉柳君贇也;發帑金以佐其用者,廉訪師公也;出善本以贊其成者,檢校王君長卿也。其書凡五百條,共三十卷。其疏義則條分縷別,句推字解,闡發詳明,能補律文之所未備;其設為問答,互相辨難,精思妙意,層出不窮,剖析疑義,毫無遺剩。至于盜賊、鬥訟,各計數十條,刑期無刑,辟以止辟,杜鍛鍊之深文,絕鉗網之虐政,處置曲當,輕重平允,尤於刑名大有裨益,其灌溉來學者不淺。然則是書洵可為後世法律之章程矣。余職司聽棘,究心刑名之學有年,忽得是書,見所未見,珍如拱璧,不忍釋手,爰欣然握管而為之序。雍正乙卯仲夏經筵講官起居注刑部尚書厲廷儀撰。(錄自日本文化二年官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