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隶名额
太庙署旧隶太常。(官有庙令丞各一员。)至开元二十一年二月二日。敕宗庙所奉。尊敬之极。因以名署。情所未安。宜令礼官。详择所宜奏闻。至五月十六日。太常少卿韦绦奏曰。谨按经典。窃寻令式。宗庙享荐。皆主奉常。别置署司。事非稽古。其太庙署望废省。本寺专奉其事。许之。至开元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敕宗正设官。实司属籍。而陵寝崇敬。宗庙惟严。别隶太常。殊乖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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