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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唐会要卷二十八

唐会要 佚名 著

搜狩

  武德元年六月二十四日。万年县法曹孙伏伽上书曰。陛下龙举晋阳。天下响应。计不旋踵。大位遂崇。陛下勿以唐得天下之易。不知隋失天下之不难也。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既为竹帛所拘。何可恣情不慎。凡有搜狩。须顺四时。既代天理物。安得非时妄动。

  五年十二月九日。谏议大夫苏世长。从幸泾阳之华池校猎。上谓朝臣曰。今日畋乐乎。世长曰。陛下游猎。薄废万机。不满十旬。未为大乐。高祖色变。既而笑曰。狂态发耶。世长曰。为臣私计则狂。为陛下国计则忠矣。

  八年十月二十日。校猎于周氏陂。秦王文学褚亮。以寇乱渐平。每冬畋狩。遂上疏谏曰。陛下旰食思政。废寝忧人。用农隙之余。遵冬狩之礼。获车之所游践。虞旗之所涉历。网惟一面。禽止三驱。纵广成之猎士。观上林之手搏。斯固畋弋之常规。而皇王之壮观。至于亲迫猛兽。臣窃惑之。何者。筋力骁悍。爪牙轻健。劲弩一发。未必挫其凶威。长戟纔挥。不能当其愤气。猝然惊轶。事生虑外。如或奔近林藂。未填坑谷。骇属车之后乘。犯官骑之清尘。小臣怯懦。私怀悚栗。陛下以至圣之姿。垂将来之教。降情纳下。?隔直言。敢缘天造。冒陈丹恳。上纳之。

  其年十二月。高祖谓侍臣曰。搜狩以供宗庙。朕当躬其事。以申孝享之诚。于是狩于鸣犊泉之野。

  贞观五年正月十三日。大狩于昆明池。蕃夷君长咸从。上谓高昌王曲文泰曰。大丈夫在世。乐事有三。天下太平。家给人足。一乐也。草浅兽肥。以礼畋狩。弓不虚发。箭不妄中。二乐也。六合大同。万方咸庆。张乐高宴。上下欢洽。三乐也。今日王可从禽。明当欢宴耳。

  其年十月二十日。上将逐兔于内苑。左领军执失思力谏曰。天授陛下。为华夷父母。何得自轻。傥使万一马有颠踬。将若之何。上顾而异之。又将逐兔。思力乃脱带巾。跪而固请。上为止焉。

  十一年十月。射猛兽洛阳苑。群豕突出林中。上引弓四发。殪四豕。有雄彘突及马镫。民部尚书唐俭。投马搏之。上拔剑断豕。顾笑曰。天策长史。不见上将击贼耶。何惧之甚。对曰。汉祖以马上得之。不以马上理之。陛下以武定四方。岂复逞雄心于一兽。上纳之。因为罢猎。特进魏征上表谏曰。臣闻汉孝武帝好格猛兽。司马相如谏曰。力称乌获。捷言庆忌。人诚有之。兽亦宜然。卒然遇逸材之兽。骇不存之地。虽乌获逢蒙之伎不得用。而枯木朽株。尽为难矣。虽万全而无患。然本非天子所宜近也。臣伏闻车驾近出。亲格猛兽。晨趋夜还。以为万乘之尊。闇行荒野。践深林污丰草。甚非万全之计。愿陛下割私情之娱。罢格兽之乐。则天下幸甚。至十一月十五日。狩于济源之陵山。上曰。古者先驱以供宗庙。今所获鹿。宜令所司造脯醢。以充荐享。秘书监虞世南谏曰。陛下因听览之余辰。顺天道以杀伐。将欲躬摧班掌。亲御皮轩。穷猛兽之窟穴。尽逸材之林薮。夷凶翦暴。以卫黎元。收革擢羽。用充军器。举旗校获。式遵前古。然黄屋之尊。金轝之贵。八方之所仰德。万国之所系心。清道而行。犹戒衔橛。斯盖重慎防微。为社稷计也。是以马卿直谏于前。张昭变色于后。臣诚微末。敢忘斯义。且雕弧星毕。所殪已多。颁禽赐获。皇恩亦溥。伏愿时息猎车。且韬长戟。不拒刍荛之请。降纳涓浍之流。袒裼徒搏。任之群下。则贻范百王。永光万世。

  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狩于骊山。时寒阴晦冥。围兵断绝。上乘高望见之。欲舍其罚。恐亏军令。乃回辔入谷以避之。

  永徽元年。高宗出猎。在路雨。因问谏议大夫谷那律曰。油衣若何为得不漏。对曰。能以瓦为之。必不漏矣。上悦。因此不复猎。

  龙朔元年十月五日。狩于陆浑县。六日。至飞山顿。高宗亲御弧矢。获四鹿。及雉兔数十头。晚次御营。望见大官烹羊。欲供百官之膳。因问侍中许围师曰。朕目击彼羊。在于格下。见其无罪就戮。非无恻怛之情。今欲以死兽易之。可乎。围师曰。昔齐宣王见人欲将牛以衅钟。因曰我观此牛觳觫。似无罪而就死地。乃不衅钟。陛下取已死之鹿。代欲刲之羊。则尧舜之用心也。遂释其羊不杀。九日。又于山南布围。大顺府果毅王万兴。以辄先促围。集众欲斩之。上谓侍臣曰。军令有犯。罪在不赦。但恐外人谓我玩好畋猎。轻弃人命。又以其曾从征辽有功。特令放免。上于是制冬狩诗。

  总章二年九月。车驾自九成宫还京。仍西狩校习。自麟游西北。遶岐梁。历普润至雍。为两围。殿中侍御史杜易简。贾言忠监围。山阜悬危。蹑蹺杖策。不得蹔停。凡五日而合。劾奏将军刘元意。黄河上等处断围。元意竟抵罪。黄河上围日。军容齐整。诏特原之。

  先天元年十月七日。幸新丰。猎于骊山之下。至十一月三日。侍中魏知古上诗谏曰。常闻夏太康。五子训禽荒。我后来冬狩。三驱盛礼张。顺时鹰隼击。讲事武功扬。奔走未及去。翾飞岂暇翔。非熊从渭水。瑞翟想陈仓。此欲诚难纵。兹游不可常。子云陈羽猎。僖伯谏渔棠。得失鉴齐楚。仁恩念禹汤。雍熙谅在宥。亭毒非多伤。辛甲令为史。虞箴遂孔彰。手制曰。卿所进猎渭滨十韵。三复研精。良增叹美。予向温汤。观省风俗。时因暇景。掩渭而畋。开一面之罗。展三驱之礼。无情校猎。偶慕前禽。卿有箴规。辅予不逮。合赐物十五段。以申劝奖。

  开元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大搜于凤泉汤。制曰。今四方无事。百谷有成。因孟冬之月。临右辅之地。戒兹五校。爰备三驱。非谓获多。庶以除害。昨日长围已合。大绥未举。而夜间朔风。天降微雪。狐裘且御。未免祁寒。鹑衣不充。宁堪冻露。朕为父母。育彼黎元。中宵耿然。明发增惕。其围兵并放散。各赐布二端。绵一屯。

  七年十月。右补阙崔向上疏曰。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立不倚衡。况居大宝之位也哉。陛下宜保万寿之体。副三礼之望。安可轻出入。重盘游乎。天子三田。前古有训。岂惟为干豆宾客庖厨者哉。亦将以阅兵讲武。诫不虞也。诗美宣王之田。徒御不惊。有闻无声。谓畋猎时。人皆衔枚。有善闻而无哗喧也。又曰。悉率左右。以燕天子。为悉驱禽。顺其左右之宜。以安待王射也。则知大绥将下。亦有礼焉。侧闻畋于渭滨。有异于是。六飞驰骋。万骑腾跃。冲翳荟。蹴蒙笼。越?险。靡榛藂。红尘坐昏。白日将暗。毛群扰攘。羽族缤纷。左右戎夷。并申勇敢。攒镝乱下。交刃霜飞。而降尊乱卑。争捷于其间。岂不殆哉。夫环卫而居。暴客攸待。清道而出。行人尚惊。如有坠驾之虞。流矢之变。兽穷则搏。鸟穷则攫。陛下何以当之哉。静言思之。臣深为陛下战栗也。书曰。不畏入畏。又曰。从谏则圣。惟陛下深思远虑。以诫后图。则天下孰不幸甚。

  贞元十一年十二月腊日。畋于苑中。止其多杀。行三驱之礼。军士无不知感。毕事。幸神策军左厢。劳飨军士而还。

  元和三年七月。上谓宰臣曰。朕昨因阅秋稼。行至苑东。祇以鹰犬自随。本非畋猎。于时虽觉行人聚观。亦无伤稼之意。而谏官在外。章疏颇烦。不解何为。卿等知否。李吉甫对曰。陛下轸念黎元。亲问禾黍。察闾里之疾苦。知稼穑之艰难。此则圣主忧勤。天下幸甚。但以弧矢前驱。鹰犬在后。田野纵观。见车从之盛。以为万乘校猎。传说必多。谏诤之臣。义当守职。既有闻见。理合上谏。拱默则怀尸素之惭。献言又惧触鳞之祸。果决以谏。实谓守官。正当嘉尚。非足致诘。夫搜狩之制。古今不废。必在三驱有节。无驰骋之危。戒衔橛之变。既不殄物。又不数行。则礼经所高。固非有害。然逐兔呼鹰。指顾之乐。忘危履险。易以溺人。故老氏譬以发狂。昔贤以为至诫。陛下每与臣等。讨论古昔。追?尧舜。固当弃常俗之末务。咏圣祖之格言。愿以徇物为心。克己为虑。则升平可致。圣祚无疆。群臣异议。不禁自息。上曰。卿言是也。朕亦深悟矣。

  五年十一月。上频出游畋。吏部郎中柳公绰。欲因事讽谏。乃献医箴一篇曰。天布寒暑。不私于人。品类既一。崇高以均。惟人谨好。爱能保其身。清净无瑕。辉光以新。寒暑满天地之间。浃肌肤于外。好爱溢耳目之前。诱心志于内。端洁为堤。奔射犹败。气行无间。隙不在大。睿圣之姿。清明绝俗。心正无邪。志高寡欲。谓天高矣。氛蒙晦之。谓地厚矣。横流溃之。圣情超越。万方赖之。饮食所以资身也。过则生患。衣服所以表德也。侈则生慢。惟过与侈。心则随之。气与心流。疾则伺之。圣心不惑。孰能移之。畋游恣乐。流情荡志。驰骋劳形。叱咤伤气。天下之重。从禽为戏。不养其外。前修所忌。圣心非之。孰敢违之。乘气而生。嗜欲以萌。气离有患。气凝则成。巧必丧贞。智必诱情。去彼烦虑。在此诚明。医之上者。理于未然。患居虑后。防处事先。心静乐行。体和道全。然后能德施万物。以享亿年。圣人在上。各有攸处。庶政有官。群艺有署。臣司太医。敢告诸御。帝深嘉纳之。

  长庆四年三月赦文。鹰犬之流。本备搜狩。委所司量留多少。其余勒州府。更不得进来。

  会昌元年十月。车驾幸咸阳校猎。

  二年十月。校猎于太白原。谏议大夫高少逸。于合内论奏曰。陛下校猎太频。出城稍远。万机废弛。晨去暮归况方用兵师。尤宜停止。上改容劳之。少逸退。上谓宰臣曰。谏官甚要。朕时闻其言。庶几减过也。

  祥瑞上

  仪制令。诸祥瑞若麟凤龟龙之类。依图书大瑞者。即随表奏。其表惟言瑞物色目。及出处。不得苟陈虚饰。告庙颁下后。百官表贺。其诸瑞并申所司。元日以闻。其鸟兽之类。有生获者。放之山野。余送太常。若不可获。及木连理之类。有生即具图书上进。诈为瑞应者。徒二年。若灾祥之类。史官不实对者。黜官三等。

  武德元年十二月。新丰鹦鹉谷水清。世传云。此水清。天下平。开皇之初。暂清复浊。至是复清。

  七年闰七月十三日。长安古城见渠水生盐。色红白而味甘。状如方印。

  八年四月十三日。赤雀巢于殿门。

  九年四日二十五日。甘露降于中华殿之桐树。凝泫如冰雪。以示群臣。

  贞观二年九月三日诏。朕每见诸方表奏符瑞。惭惧增深。且安危在于人事。吉凶系于政术。若时主肆虐。嘉贶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庶征不能致其恶。以此而言。未为可恃。今以后。麟凤龟龙大瑞之类。依旧表奏。自外诸瑞。宜申所司。其大瑞应奏者。惟录瑞物色目。及出见处所。更不得苟陈虚词。

  其年九月。上曰。比见群臣屡上表贺祥瑞。夫家给人足而无瑞。不害为尧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害为桀纣。后魏之世。吏焚连理木。煮白雉而食之。岂足为至治乎。尝有白鹊构巢于寝殿上。合欢如腰鼓。声相应和。左右称贺。上曰。我尝笑隋帝好祥瑞。瑞在得贤。此何足贺。命毁其巢。纵散飞于野外。

  十一年六月六日。滁州言。野蚕成茧。遍于山阜。至十三年。野蚕又食槲叶成茧。大如柰。其色绿。凡收六千五百七十石。至十四年六月。又收八千三百石。

  十四年二月十四日。陕州刺史房仁裕奏。所管界内二百余里。正月元日。黄河载清。四日乃止。

  十七年三月二日。皇太子初立。有雄雉飞集东宫显德殿前。上问褚遂良。是何祥也。遂良对曰。昔秦文公时。有童子化为雉。雌者鸣于陈仓。雄者鸣于南阳。童子言曰。得雄者王。得雌者霸。文公遂以为宝鸡祠。汉光武得雄。遂起南阳。而有四海。陛下旧封秦王。故雄雉见于秦地。此所以彰表明德也。上大悦曰。立身之道。不可无学。

  十七年九月。皇太子寝室中。产紫芝二十四茎。并为龙凤之形。

  十八年十月八日。山南献木连理。交错玲珑。有同罗目。一丈之余并枝者二十余所。司徒长孙?忌曰。自从嘉祥杂沓。陛下推而勿居。遂令史臣阁笔。无以示后。因相率拜贺。上曰。朕观古之帝王。睹妖灾则惧而修德者。福自至。见祥瑞则逸而行恶者。祸必臻。今瑞应之来。朕当劳心劳力。以答天地耳。何烦致贺。

  二十年十一月。汾州上言。青龙白龙见。白龙吐物。初在空中。有光如火。至地陷入地二尺。掘之。则元金也。

  二十一年正月。玉华宫李树连理。隔涧合枝。

  显庆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司勋员外郎源行守家。毛桃树生李桃。太子詹事李宽等上表陈贺。上谓侍臣曰。凡厥休祥。虽云美事。若其不实。取笑后人。朕尝见先朝说隋炀帝好闻祥瑞。尝有野雀集于殿上。校尉唱云。此是鸾鸟。有卫士报云。村野之中。大有此物。校尉乃笞卫士。仍奏为鸾。炀帝不究真虚。即以为瑞。仍名此殿为仪鸾。嗤笑至今未弭。人之举措。安可不思。今李宽等所言。得无类此。凡祥瑞之体。理须明白。或龙飞在泉。众人同见。云色雕绮。观者非一。如此之辈。始号嘉祥。自余虚实难明。不足信者。岂得妄想牵率。称贺阙前。

  龙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绛州麟见。二十六日。含元殿前麟趾见。至来年正月一日。改元麟德。

  上元三年十一月一日。陈州上言。宛丘县凤凰集。众鸟数万。前后翔从。行列齐整。色别为群。三日。遂改元仪凤。

  长寿二年正月元日。大雪。质明而晴。上谓侍臣曰。俗云元日有雪。则百谷丰。未知此语故实。文昌左丞姚?对曰。汜胜之农书云。雪是五谷之精。以其协和。则年谷大获。又宋孝武帝大明五年。元日降雪。以为嘉瑞。上曰。朕御万方。心存百姓。如得年登岁稔。此即为瑞。虽获麟凤。亦何用焉。

  开元十三年九月十三日。潞州献瑞应图。上谓宰臣曰。朕在潞州。但靖以恭职。不记此事。今既固请编录。卿唤取藩邸旧僚。问其实事。然后修图。上又谓宰臣曰。往昔史官。惟记灾异。将令王者惧而修德。故春秋不书祥瑞。惟记有年。圣人之意明矣。遂敕天下诸州。不得更奏祥瑞。至大历十四年闰五月十四日。泽州进庆云图。制曰。朕以时和年丰为嘉祥。以进贤遂忠为良瑞。如庆云灵草异木。自今已后并不须进。诸道亦宜准此。

  十九年四月一日。扬州奏。稆生稻二百一十顷。再熟稻一千八百顷。其粒与常稻无异。

  天宝三载三月六日。武威郡奏。番禾县嘉瑞乡天宝山。有醴泉涌出。岭石化为瑞¥。远近贫乏者。取以给食。遂改番禾县为天宝县。

  大历二年。岭南节度使徐浩奏。十一月二十五日。当管怀集县。阳雁来。乞编入史。从之。(先是。五岭之外。翔雁不到。浩以为阳为君德。雁随阳者。臣归君之象也。)

  五年九月。太原奏文水县冬蚕成?。

  八年七月。解县安邑两池生乳盐。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滉。请荐于清庙。编之史册。从之。至十一年十一月。赐号宝应庆灵池。

  兴元元年八月。亳州真源县大空寺。李树植来十四年。长一丈八尺。今春枝忽上耸。高六尺。周回似盖。九十余尺。先天观元元皇帝太后陵槐树下。有灵泉涌出。上有云气五色。黄龙再见于泉中。

  贞元八年正月。鄂州观察使何士干献白鹿。上曰。朕初即位。即止祥瑞。士干致白鹿。其谓我何。还之。彼当惭惧。留之。远近复献。竟不视。遂放于苑中焉。

  十年正月。西川奏。当管甘露降。松柏树竹藂等二千四百四十二处。

  其年。怀州奏获白雀二。

  十一年二月。同州进五色雁。八月。潞州进白鹳。

  十一月。潭州进赤鸟。

  十二年七月。东都留守奏。苑内生芝草一株。是月。河阳进白鸲鹆二。

  十八年八月。沧州言白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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