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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唐会要卷二十九

唐会要 佚名 著

祥瑞下

  永贞元年八月。荆南进毛龟二。诏曰。朕以所宝为贤。至如嘉禾神芝。奇禽异兽。盖虚美也。所以光武形于诏令。春秋不书祥瑞。但准令式。申报有司。不得辄有闻献。珍禽奇兽。亦宜停进。

  元和二年八月。中书门下奏。诸道草木祥瑞。及珍禽异兽等。准永贞元年八月敕。自今以后。宜并停进者。伏以贡献祥瑞。皆缘腊飨告庙。及元会奏闻。若例停奏进。即恐阙于盛礼。准仪制令。其大瑞即随表奏闻。中瑞下瑞。申报有司。元日闻奏。自今以后。望准令式。从之。

  七年十一月。梓州上言。龙州界嘉禾生。有麟食之。每来。一鹿引之。群鹿随焉。光华不可正视。使画工就图之。并嘉禾一函以献。

  九年八月。夏州奏。修城掘得釜大小二百五十四。如新器物。伏以锜釜之用。火化是因。今大军始集。此物自出。望宣付史馆。从之。

  十年四月。滑州上言。青龙见于新开河。其年五月。临碧院使奏。寿昌殿南获白鹿麑。进之。

  十三年八月。盐铁使奏。郾城上蔡等三县。生菽●草。引蔓结实。味甘。人赖为食。

  长庆元年正月二日。有事于南郊。出东省门。日抱珥。五色。宰臣供奉官。并于驾前称贺。其年六月。郓州奏。濮州雷泽县界。有乌巢。因风坠二雏。鹊引而哺之。

  其年七月。寿昌殿内槽柱上。产玉芝一茎。长六尺。九月。灵州奏黄河清。从硖口至定远界。二百五十里见底。

  二年五月。有自吐蕃至者。称陇上自去岁已来。出异兽如猴。而腰尾皆长。色青赤。迅猛。见蕃人即捕而食之。遇汉人则否。

  三年二月诏。近日诸道。多奏祥瑞。自今以后。除合准式申奏外。余一切不得妄有进献。其年七月。幽州奏。棠李树两根并生。相去七寸。连理。其树去地二尺。合为一干。向上一体。外分布枝叶。高一丈三尺。有实二百二十一颗。

  四年五月。淄青奏。登州蓬莱山谷间。约四十里。野蚕成茧。其丝可织。

  太和元年十一月。河中奏。当管虞乡县。有白虎入灵峰观。瑞应图云。白虎。义兽也。一名驺虞。王者德至鸟兽。泽洞幽冥则见。今并图奏进。

  其年。福建进瑞粟一千茎。中书门下奏。伏以陛下勤求治本。澄清化源。不以灵芝白雁为瑞应。方将时安人和为嘉祥。宸翰昭宣。睿情斯属。伏请自今以后祥瑞。俱申有司。更不令进献。依奏。

  四年八月。太原节度使柳公绰奏。云蔚代三州山谷间。石化为¥。人取食之。

  六年七月。广州奏。庆云见。

  开成二年十月。陈许蔡界内。野蚕自生桑上。三遍成茧。连绵九十里。百姓收拾。并得抽丝。得丝绵并织成綢绢。

  三年五月敕。朕以慈惠恭俭为休征。以人和年丰为上瑞。至于嘉颖连理之祥。飞禽走兽之异。出于郡国。来献阙庭。虚美推功。非予所尚。岁晏奏陈于清庙。元正列荐于上朝。探讨古今。亦无明据。恭惟灵圣。岂俟荐闻。诸道应有三等祥瑞。不得更有闻奏。亦不要申牒所司。其腊飨太庙。及荐献太清宫。并元日受朝奏祥瑞仪注。并停。

  大中二年七月十六日。福建观察使殷俨进瑞粟十一茎。茎有五六穗。中书门下奏请。今后诸道所有瑞物。俱报有司。不在进献。从之。

  六年九月二日。淮南节度使杜悰奏。海陵高邮两县百姓。于官河中。洒出得异米煮食。呼为圣米。

  十一年十二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丈。而水禽山鸟。鹰隼鸾雀之类。无不驯狎于其中。

  干符三年三月。奉天镇上言。金龙昼见。自河升天。

  文德元年九月。云韶殿前。穿井得甘泉。

  天佑元年九月二十日。汴州进白兔一。

  二年八月。河南府奏。谷水村地内。嘉禾合穗。

  追赏

  贞观十七年十一月。诏曰。天下宜赐酺三日。自汉魏以来。或赐牛酒。牛之为用。耕稼所资。多有宰杀。深乖恻隐。其男子年七十以上。量给酒米¥。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敕。赐酺合宴。止欲与人同欢。广为聚敛。固非取乐之意。今后宴会所作山车旱船。结彩楼阁宝车等。俱是无用之物。并宜禁断。

  开元十八年正月二十九日敕。百官不须入朝。听寻胜游宴。卫尉供帐。太常奏集。光禄造食。自宰臣及供奉官。嗣王。郡王。诸司长官。少卿。少监。少尹。左右丞。侍郎。郎官。御史。朝集使。皆会焉。因下制曰。自春末以来。每至假日。百司及朝集使。任追游赏。至十九年二月八日。敕至春末以来。每至假日。宜准去年正月二十九日敕。赐钱造食。任逐游赏。至二十年二月十九日。许百僚于城东官亭寻胜。因置检校寻胜使。以厚其事。至二十五年正月七日赦文。朝廷无事。天下大和。百司每旬节休假。并不须亲职事。任追胜为乐。至天宝十载正月十七日敕。自今以后。非惟旬及节假。百官等曹务无事之后。任追游宴乐。至十四年三月一日。许常参官分日入朝。寻胜宴乐。二十二年六月敕。自今以后。宜听五日一辰。尽其欢宴。余两日但休假而已。任用当处公廨。不得别更科率。兼有宰杀采捕等。天宝八载正月敕。今朝廷无事。思与百辟同兹宴赏。其中书门下。及百官等。共赐绢二万匹。其外官取当处官物。量郡大小。及官人多少。节级分赐。至春末以来。每旬日休假。任各追胜为乐。

  贞元元年五月。诏曰。今兵革渐息。夏麦又登。朝官有假日游宴者。令京兆府不须闻奏。

  四年九月二日敕。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前件三节日。宜任文武百僚。择地追赏为乐。每节。宰相以下及常参官。共赐钱五百贯。翰林学士。共赐一百贯。左右神威神策龙武等三军。共赐一百贯。金吾英武威远及诸卫将军。共赐二百贯。各省诸道奏事官。共赐一百贯。委度支每节前五日。准此数支付。仍从本年九月九日起给。永为定制。

  十四年正月敕。比来朝官。或有诸处过从。金吾卫奏。自今以后。更不须闻奏。

  元和二年十二月。宰臣奉宣。如闻百官士庶等。亲友追游。公私宴会。乃昼日出城饯送。每虑奏报。人意未舒。自今以后。各畅所怀。务从欢泰。

  天佑二年三月敕。命宰臣文武百寮。自今月二日后。至十六日。令取便选胜追游。

  节日

  显庆二年四月十九日。诏曰。比至五月五日。及寒食等诸节日。并有欢庆事。诸王妃公主。及诸亲等营造衣物。雕镂鸡子以进。贞观中。已有约束。自今以后。并宜停断。

  龙朔元年五月五日。上谓侍臣曰。五月五日。元为何事。许敬宗对曰。续齐谐记云。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回。白日忽见一士人。自称楚三闾大夫。谓区回曰。常所遗。多为蛟龙所窃。今若允惠。可以练树叶塞筒。并五采丝缚之。则不敢食矣。今俗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带五采丝及楝叶。皆汨罗遗风。上曰。我见一记有云。五色丝可以续命。刀子可以辟兵。此言未知真虚。然亦俗行其事。今之所赐。住者使续命。行者使辟兵也。

  神龙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制。自今应是诸节日及生日。并不得辄有进奉。又所在五月五日。非大功以上亲。不得辄相赠遗。

  景云二年十一月敕。太子及诸王公主。诸节贺遗。并宜禁断。惟降诞日及五月五日。任其进奉。仍不得广有营造。但进衣裳而已。诸亲及百官。一切不得进。

  开元十七年八月五日。左丞相源干曜。右丞相张说等。上表请以是日为千秋节。着之甲令。布于天下。咸令休假。群臣当以是日进万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绶带。士庶以丝结承露囊。更相遗问。村社作寿酒宴乐。名赛白帝。报田神。制曰。可。至天宝二年八月一日。刑部尚书兼京兆尹萧照。及百寮请改千秋节为天长节。制曰。可。至宝应元年八月三日敕。八月五日。本是千秋节。改为天长节。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后各一日。

  二十五年六月敕。五月五日。细碎杂物。五色丝算。并宜禁断。

  二十六年正月敕。比来流俗之间。每至寒食日。皆以鸡鹅鸭子。更相饷遗。既顺时令。固不合禁。然诸色雕镂。多造假花果及楼阁之类。并宜禁断。

  天宝十载三月敕。礼标纳火之禁。语有钻燧之文。所以燮理寒燠。节宣气候。自今以后。寒食并禁火三日。干元元年九月三日。上降诞日。宜为天平地成节。休假三日。至宝应元年九月一日。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后各一日。永泰元年。太常博士独孤及上表曰。臣闻天有春夏秋冬之气。时也。时有分至启闭之候。节也。至若寒食上巳端午重阳。或以因人崇尚。亦播风俗。况历运光启。圣人降生。固宜纪载诞之辰。与八节同号。故元宗生日。命曰天长节。肃宗生日。命曰天平地成节。并以饮食宴乐。布庆万方。使赐及同轨。风流后代。陛下纂祖宗之纯懿。与天地同德。礼乐必循。宪章咸备。而诞圣日未有嘉名。伏愿以十月十二日。为天兴节。王公士庶。上寿作乐。并如开元干元故事。表奏不报。建中元年四月癸卯。上诞之日也。初。代宗时。每岁端午及降诞日四方贡献者数千。悉入内库。及是。上以为非旨。不纳。

  贞元四年九月。重阳节。赐宰臣百僚宴于曲江亭。帝赋诗锡之云。早衣对庭燎。躬化勤意诚。时比万机暇。适与佳节并。曲池洁寒流。芳菊舒金英。乾坤爽气澄。台殿秋光清。朝野庆年丰。高会多欢声。永怀无荒诫。良士同斯情。仍敕中书门下。简定有文辞士应制。同用清字。上自考其诗。以刘太真李纾等四人为上等。鲍防于邵等四人为次。张蒙殷亮等二十三人为下。李晟马燧李泌三宰相诗。不加考第。

  五年正月十一日敕。四序嘉辰。历代增置。汉崇上巳。晋纪重阳。或说禳除。虽因旧俗。与众宴乐。诚洽当时。朕以春方发生。候维仲月。句萌毕达。天地同和。俾其昭苏。宜助畅茂。自今以后。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内外官司。并休假一日。先敕百僚。以三令节集会。今宜吉制嘉节以征之。更晦日于往月之终。揆明辰于来月之始。请令文武百寮。以是日进农书。司农献穜稑之种。王公戚里上春服。士庶以尺刀相遗。村社作中和酒。祭句芒神。聚会宴乐。名为飨句芒祈年谷。仍望各下州府。所在颁行。

  六年二月。百官以中和节。晏于曲江亭上。赋诗以锡之。其年。以中和节。始令百官进太后所撰兆人本业记三卷。司农献黍粟种各一斗。

  八年正月诏。在京宗室。每年三节。宜集百官列宴会。若大选集。赐钱一百千。非大选集。钱三分减一。又诏。三节宴集。先已赐诸卫将军钱。其率府已下。可赐钱百千。

  九年二月。中书门下奏状。以中和节初赐宴钱。给百官宰臣以下。于曲江合宴。供办为府县之弊。请分给是钱。令诸司各会于他所。从之。自是三节公宴悉分矣。

  十二年二月。以寒食节。御麟德殿。内宴。于宰臣位后。施画屏风。图汉魏名臣。仍纪其嘉言美行。题之于下。

  其年四月庚午。上降诞之日。近岁。常以此时会沙门道士于麟德殿讲论。至是。兼召儒官。讲论三教。

  十四年三月上巳日。赐宰臣百官宴于曲江亭。时徐州节度使张建封来朝。上宠遇之。特令与宰相同榻而食。

  十五年九月。诏自今以后。二月一日。九月九日。每节前放开屠一日。

  永贞元年十二月。太常奏。太上皇正月十二日降诞。皇帝二月十四日降诞。并请休假一日。从之。

  元和二年正月。诏停中和重阳二节赐宴。其上巳日仍旧。其年二月。御史大夫李元素。太常卿高郢等上言。元宗肃宗降诞日。据太常博士王泾奏。按礼经及历代典故。并无降诞日为节假之说。惟国朝开元十七年。左丞相源干曜。以八月五日。是元宗降诞之辰。请以此日为千秋节。休假一日。群臣因献甘露万岁酎酒。士庶村社宴乐。由是天下以为常。干元元年。太子太师韦见素。以九月三日肃宗降诞之辰。又请以此日为天平地成节。休假一日。自后代宗德宗顺宗即位。虽未别置节日。每至降诞日。天下亦皆休假。臣以为干曜见素等所奏以为节假者。盖当时臣子之心。喜君父圣寿无疆。以为荣庆。今园陵既修。升祔将毕。谨寻礼意。不合更存休假之名。请付尚书省集百官与学官参议。敕宜依者。臣等闻君子名之必可言。言之必可行。故可言不可行。君子不言。伏以元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五圣。威灵在天已久。而当时庆诞犹存。正可言不可行之礼。请依王泾奏议。并停。制可。

  四年闰三月敕。其诸道进献。除降诞端午冬至元正。任以上贡。修其庆贺。其余杂进。除二日条所供外。一切勒停。如违越者。所进物送纳左藏库。仍委御史台具名闻奏。

  七年二月癸卯降诞节。宰臣旧例。进衣一副。惟李吉甫方固恩泽。别进马二匹。赐通天犀带以答之。

  九年十月。敕停腊日。京兆府飨狐兔进献。

  十五年七月敕。今月六日。是朕降诞之辰。奉迎皇太后。宫中上寿。其日。并赐于光顺门内殿。与百官相见永为例程。后竟以礼无所据。罢之。

  长庆元年七月六日敕。自降诞之辰。百官于紫宸殿称贺毕。诣昭德门。外命妇光顺门。并进名奉贺皇太后。缘去年降诞称贺。百官与命妇并集光顺门。群情以为非便。故改其仪。

  二年九月敕。蕃客等使。皆远申朝聘。节遇重阳。宜共赐钱二百贯文。以充宴赏。仍给太常音乐。

  三年九月。尚书左丞兼集贤学士韦绶。因奏重阳日。百官有曲江宴。时请以修撰校理等自为一会。从之。仍别赐宴钱。

  三年三月。敕内侍省。每年上巳重阳日。如有百官宴会。宜每节赐钱五百十贯文。令度支支给。

  宝历元年四月。中书门下奏。皇帝降诞日。准故事。休假一日。从之。

  其年五月。诏停诸亲端午恭贺。

  太和五年敕。端午节辰。方镇例有进奉。其杂彩匹段。许进生白绫绢。

  七年十月。中书门下奏。请以十月十日为庆成节。着于甲令。是日。上于宫中奉迎皇太后。与昆弟诸王宴乐。群臣诣延英门奉觞。上千万寿。天下州府。并置宴一日。从之。

  开成元年二月。京兆尹归融奏。甫近上巳。准故事。曲江赐宴。今缘两公主出降。府司供帐事殷。望请改日。上曰。去年重阳。改九月十九日。未失重九之义。今宜改十三赐宴。

  二年九月敕。庆成节。朕之生辰。不欲屠宰。宴会蔬食。任陈脯醢。仍为永制。(至四年。复令其日肉食。)

  其年九月。敕庆成节。宜令京兆府准上巳重阳例。于曲江宴会文武百官。其延英奉觞宜停。

  三年十月。京兆府奏。庆成节及上巳重阳。百官于曲江亭子宴会。彩觞船两只。请以旧船上杖木为舫子。过会拆收。遇节即用者。敕。其上巳节置庆成节。及重阳节停。

  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请。以六月一日为庆阳节。休假二日。着于令式。其天下州府。每年常设降诞斋。行香后。便令以素食宴乐。惟许饮酒及用脯醢等。京城内。宰臣与百官就诣大寺。共设僧一千人斋。仍望田里借教坊乐官。充行香庆赞。各移本厨。兼下令京兆府别置歌舞。依奏。(是年。文宗崩。武宗纂嗣。以诞庆日为庆阳节。)

  会昌元年二月敕。我圣祖降诞昌辰。宜改为降圣节。休假一日。其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庆阳节准敕。其日设斋钱。臣等请以百官共率料钱三百贯文充。从之。

  二年五月敕。今年庆阳节。宜准例。中书门下等。并于慈恩寺设斋。行香后。以素食合宴。仍别赐钱三百贯文。委度支给付。令京兆府量事陈设。不用追集坊市歌舞。

  六年六月奏。中书门下奏。请以降诞日为寿昌节。天下州府。并置宴一日。以为庆乐。前后休假三日。永着令式。从之。

  龙纪元年二月。中书门下奏。请今月二十二日降圣日。为嘉会节。

  天佑元年八月。中书门下奏。皇帝降诞日。请为干和节。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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