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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唐会要卷六十五

北宋 唐会要 王溥 著
简体

秘书省

龙朔二年二月四日。改为兰台。其监为兰台太史。少监为兰台侍郎。丞为兰台大夫。咸亨元年十月二十三日。各复旧额。光宅元年九月五日。改为麟台。监等并随名改。神龙元年二月五日。复改为秘书监如旧。

少监。 武德初。因隋旧制。号秘书少令。七年省。贞观四年十一月。复置一员。以虞世南为之。太极元年二月。加一员。以崔琳为之。

秘书郎。 本四员。开元二十八年减一员。

校书郎。 本八员。开元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八日省四员。天宝十三载正月十三日却置。

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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