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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會典》·大明會典卷之九十四

明朝 大明會典 李東陽等纂 著
简体

群祀四

有司祀典下

洪武二十六年著令、天下府州縣合祭風雲雷雨山川社稷城隍孔子、及無祀鬼神等、有司務要每歲依期致祭。其壇墠廟宇制度、牲醴祭器體式、具載洪武禮制。今列于後社稷 【府州縣同】

壇制。東西二丈五尺。南北二丈五尺。高三尺。 【 俱用營造尺】 四出陛、各三級。壇下前十二丈、或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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