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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卷一百五十六 兵考八

宋元 文献通考 马端临 著
简体

○郡国兵(乡兵)

周制: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详见《兵制门》)

秦始皇并天下,列为三十六郡,郡置材官。

汉列郡、王国、侯国,三者其兵不殊。郡有都尉,佐太守典武职甲卒。其在王国者,则以内史比郡守,中尉比都尉。侯国亦有相,秩比天子令、长。其郡国之兵,必有虎符而後可发。

齐王欲发兵诛诸吕,魏勃曰:"王欲发兵,非有汉虎符验也。"

武帝建元三年,东瓯告急,上曰:"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召兵郡国。"乃遣严助以节发会稽兵。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助乃斩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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