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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八 刑考七

宋元 文献通考 马端临 著


  ○徒流(配没)

  虞舜流宥五刑(宥,宽也。以流放之法宽五刑)。流共工於幽州(幽州,北裔。水中可居曰洲),放驩兜於崇山(崇山,南裔),窜三苗於三危(三苗,国名。三危,西裔),殛鲧於羽山(羽山,东裔,在海中),四罪而天下咸服。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谓不忍加刑则放流之若四凶者。五刑之流,各有所居,五居之差,有三等之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

  《周官》,大司寇之职,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於法而害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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