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法家 名家 墨家 纵横家)
《汉 艺文志》:法家者流,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敕法",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恩,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残害至亲,伤恩厚薄。
《汉志》:十家,二百一十七篇。
《隋志》:六部,合七十二卷。
《唐志》:十五家,十五部,一百六十六卷(尹知章以下不著二家,二十五卷)。
《宋三朝志》:七部,六十七卷。
《宋两朝志》:三部,二十六篇。
《宋中兴志》:四家,四部,五十卷。
※《管子》二十四卷
晁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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