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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义》·系辞下卷八

唐朝 周易正义 孔颖达 著

坤下坎上。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甯方來,後夫凶。

[疏]正義曰:「比吉」者,謂能相親比而得具吉。「原筮,元永貞,無咎」者,欲相親比,必能原窮其情,筮決其意,唯有元大永長貞正,乃得無咎。「元永貞」者,謂兩相親比,皆須「永貞」。「不甯方來」者,此是甯樂之時,若能與人親比,則不甯之方,皆悉歸來。「後夫凶」者,夫,語辭也。親比貴速,若及早而來,人皆親已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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