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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义》·下经咸传卷四

唐朝 周易正义 孔颖达 著

坎下艮上。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筮」,筮者決疑之物也。童蒙之來求我,欲決所惑也。決之不一,不知所從,則復惑也。故初筮則告,再、三則瀆。瀆,蒙也。能為初筮,其唯二乎?以剛處中,能斷夫疑者也。

[疏]「蒙亨」至「瀆則不告」。○正義曰:蒙者,微昧闇弱之名。物皆蒙昧,唯原亨通,故云「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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