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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壬粹言》·卷六 毕法补谈五 凶煞

清朝 六壬粹言 刘赤江 著

干支乘鬼有灾祸。
鬼者贼害之神。甲乙日用金,丙丁日用水,戊己日用木庚辛日用火,壬癸日用土,课见鬼贼,而六处有生我之审以化之,则为官。课见鬼贼,而六处无生我之神,则为鬼。旧说阳克阳干,阴克阴干为鬼,阴克阳干,阳克阴干为官,尚未的。日鬼在干支上发用,占事多凶。或有德合旺气,亦凶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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