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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卷一

北魏 水经注 郦道元 著
简体

○河水一

昆仑墟在西北,三成为昆仑丘。

《昆仑记》曰:昆仑之山三级,下曰樊桐,一名板桐;二曰玄圃,一名阆风;上曰层城,一名天庭,是谓太帝之居。

去嵩高五万里,地之中也。

《禹本纪》与此同。高诱称:河出昆山,伏流地中万三千里,禹导而通之,出积石山。按《山海经》,自昆仑至积石一千七百四十里,自积石出陇西郡至洛,准地志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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