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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卷五

北魏 水经注 郦道元 著
简体

○河水五

又东过平县北,湛水从北来注之。

河水又东,迳河阳县故城南。《春秋经》书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晋侯执卫侯,归于京师。《春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冬,会于温,执卫侯。是会也,晋侯召襄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狩地。服虔、贾逵曰:河阳,温也。班固《汉书·地理志》、司马彪、袁山松《郡国志》、《晋太康地道记》、《十三州志》:河阳,别县,非温邑也。汉高帝六年,封陈涓为侯国,王莽之河亭也。《十三州志》曰:治河上,河,孟津河也。郭缘生《述征记》曰:践土,今冶坂城,是名异《春秋》焉,非也。今河北见者,河阳城故县也,在冶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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