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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卷五

北魏 水经注 郦道元 著

○河水五

  又东过平县北,湛水从北来注之。

  河水又东,迳河阳县故城南。《春秋经》书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晋侯执卫侯,归于京师。《春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冬,会于温,执卫侯。是会也,晋侯召襄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狩地。服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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