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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康熙癸丑版)》·卷之六 风俗人物之三

清朝 安溪县志(康熙癸丑版) 谢宸荃主修 洪龙见主纂 著

《安溪县志》卷之六

  风俗人物 之三

  述制

  唐:属南安县。本县故名场,有场长。留从效时始置县,詹敦仁为县令。

  宋:知县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儒学主学一员,监商税务一员,巡检司巡检一员。知县,以京朝官衔来任。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之职。丞,掌修水土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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