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安溪县志(康熙癸丑版) >查看详情

《安溪县志(康熙癸丑版)》·卷之六 风俗人物之三

清朝 安溪县志(康熙癸丑版) 谢宸荃主修 洪龙见主纂 著
简体

《安溪县志》卷之六

风俗人物 之三

述制

唐:属南安县。本县故名场,有场长。留从效时始置县,詹敦仁为县令。

宋:知县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儒学主学一员,监商税务一员,巡检司巡检一员。知县,以京朝官衔来任。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之职。丞,掌修水土之政,行贸易之法,兴山泽之利。簿,掌出纳官物,勾稽簿书之事。尉,掌阅习弓手,除奸禁暴,或以武臣为之。儒学事,旧以令佐兼之,以管勾学事系衔。景定三年,始置主学一员。咸淳元年,转运提举行选请学正、学录、直学各一员,学谕四员,长谕八员,小学教谕一员。巡检,以才武大小使臣充之,专管土军巡逻州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