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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东野语》·卷八

宋朝 齐东野语 周密 著

○张魏公二事

  高宗视师金陵,张魏公为守,杨和王领殿前司。有卒夜出,与兵马都监喧竞,卒诉之,公判云:“都监夜巡,职也,禁兵酉点后不许出营,法也,牒宿卫司照条行。”杨不得已斩之。

  又尝诣学,士有投牒者,视之,则争博进也。即判云:“士子争财于学校,教化不明,太守罪也。当职先罚俸半月,牒学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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