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十有五年春王二月,葬衛定公。
三月乙巳,仲嬰齊卒。
癸丑,公會晉侯、衛侯、鄭伯、曹伯、宋世子成、齊國佐,邾人同盟于戚。晉侯執曹伯歸于京師。
公至自會。
夏六月,宋公固卒。
楚子伐鄭。
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
宋華元出奔晉。宋華元自晉歸于宋。宋殺其大夫山。宋魚石出奔楚。
冬十有一月,叔孫僑如會晉士燮、齊高無咎、宋華元、衛孫林父、鄭公子鰌、邾人會吳于鍾離。
許遷于葉。
【傳】
十五年春,會于戚,討曹成公也。執而歸諸京師。書曰:「晉侯執曹伯。」不及其民也。凡君不道于其民,諸侯討而執之,則曰某人執某侯。不然則否。諸侯將見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為君非吾節也。雖不能聖,敢失守乎?」遂逃,奔宋。
夏六月,宋共公卒。
楚將北師,子囊曰:「新與晉盟而背之,無乃不可乎?」子反曰:「敵利則進,何盟之有?」申叔時老矣,在申,聞之,曰:「子反必不免。信以守禮,禮以庇身,信禮之亡,欲免,得乎?」楚子侵鄭,及暴隧,遂侵衛,及首止。鄭子罕侵楚,取新石。欒武子欲報楚,韓獻子曰:「無庸,使重其罪,民將叛之。無民,孰戰?」
秋八月,葬宋共公。于是華元為右師,魚石為左師,蕩澤為司馬,華喜為司徒,公孫師為司城,向為人為大司寇,鱗朱為少司寇,向帶為大宰,魚府為少宰。蕩澤弱公室,殺公子肥。華元曰:「我為右師,君臣之訓,師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賴寵乎?」乃出奔晉。二華,戴族也;司城,莊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魚石將止華元,魚府曰:「右師反,必討,是無桓氏也。」魚石曰:「右師苟獲反,雖許之討,必不敢。且多大功,國人與之。不反,懼桓氏之無祀于宋也。右師討,猶有戌在,桓氏雖亡,必偏。」魚石自止華元于河上。請討,許之,乃反。使華喜、公孫師帥國人攻蕩氏,殺子山。書曰:「宋殺其大夫山」,言背其族也。
魚石、向為人、鱗朱、向帶、魚府出舍於睢上,華元使止之,不可。冬十月,華元自止之,不可,乃反。魚府曰:「今不從,不得入矣。右師視速而言疾,有異志焉。若不我納,今將馳矣。」登丘而望之,則馳。聘而從之,則決睢澨,閉門登陴矣。左師、二司寇、二宰遂出奔楚。華元使向戌為左師,老佐為司馬,樂裔為司寇,以靖國人。
晉三郤害伯宗,譖而殺之,及欒弗忌。伯州犂奔楚。韓獻子曰:「郤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紀也,而驟絕之,不亡何待?」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盜憎主人,民惡其上。子好直言,必及于難。」
十一月,會吳于鍾離,始通吳也。
許靈公畏偪于鄭,請遷于楚。辛丑,楚公子申遷許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