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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三 僖六年,尽十四年

春秋左传正义 佚名 著


  【经】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新城,郑新密,今荥阳密县。

  秋,楚人围许。楚子不亲围,以围者,告诸侯遂救许。皆伐郑之诸侯,故不复更叙。

  冬,公至自伐郑。无传。

  [疏]“公至自伐郑”。

  ○正义曰:二十八年公会晋侯云云于温,诸侯遂围许,二十九年公至自围许;此年会伐郑,遂救许,不称“至自救许”,而云“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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