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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卷九 庄十一年,尽二十二年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左丘明 著
简体

【经】十有一年,春,王正月。(无传。)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鄑,鲁地。传例曰:“敌未陈曰败某师。”○鄑,子斯反。

[疏]十一年“公败宋师于鄑”。

  ○正义曰:往年公败宋师于乘丘,今为乘丘之役侵我,则是报复前怨,鲁当无辞。亦不称侵伐者,庄立以来,未尝犯宋,宋党齐伐我,故败于乘丘。今复重来,更是宋之可责。非鲁罪也。

秋,宋大水。公使吊之,故书。

冬,王姬归于齐。鲁主昏,不书齐侯逆,不见公。

【传】十一年,夏,宋为乘丘之役故,侵我。公御之。宋师未陈而薄之,败诸鄑。凡师,敌未陈曰败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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