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原名「臺灣番事」。因為書中所述並不止於「番事」,還論及各種物產和臺灣通商各口的商務,所以我們把它改稱做「臺灣番事物產與商務」。
此書未題作者姓名,但據書中內容,可以斷定是清同治七、八年間(一八六八~六九年)美國駐廈門領事官李讓禮(C.W·Le.endre亦譯李善得)寫的。書中第一篇「敘呈送各大憲緣由」的文中,開頭即說:『一千八百六十七年至六十八年所寄每年報單,已付本國史官存案,想大人必當閱過在六十八年四月間所載往臺灣迆南一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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