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呈送各大憲緣由
一千八百六十七年至六十八年所寄每年報單,已付本國史官存案,想大人必當閱過在六十八年四月間所載往臺灣迆南一帶保固和好之事。此事系上年與土人已立定約;但此番到彼,因天氣不佳,未能如願悉往所應到地方,盡行面約,致事尚未定著。本年卻有一椿幸事甚好:二月二十一日由打狗開船,二十七日到一地方,此地在內地(內地謂土番之界內)五里,值東北二十二度,是麥肯士被戕地方。若照平時文書舊例,此事本不必載,但觀本地土人所談風土民情,似與我們有可以通好機緣。故仍詳晰開載。
●敘領事及同伴諸人入生番境緣由
畢客淋所論府城情形,翻譯最好;除此人外,各人即未必有此了亮。
初起身時,偕臺灣南埠總稅務司意勒安打們並出名翻譯官畢客淋與某及隨丁五人,坐一小船·啟行同往。時水師提督接待甚優,若向借砲船固易,因某等慮土人(土人謂土番也)疑駭,故意用此等小船駕往。
論〔一千八百〕六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