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齐民要术 >查看详情

《齐民要术》·卷第一

齐民要术 南北朝 著

  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一)

  耕田第一收種第二種穀第三稗附出(二)

  (一)各卷都在這個地位題署「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但本卷金抄、黃校、明抄、湖湘本缺,《津逮》本、漸西本已補上,茲亦補入。

  (二)原無「稗附出」的附注,卷內篇題下有,茲據補。

  耕田第一《周書》曰(一):「神農之時,天雨粟「一」,神農遂耕而種之。作陶,冶斤斧,為耒耜、鋤、耨,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助,百果藏實。」

  《世本》曰:「倕作耒耜。」(二)「倕,神農之臣也。」(三)

  《呂氏春秋》曰(四):「耜博六寸。」

  《爾雅》曰(五):「斪斸謂之定。」犍為舍人曰(六):「斪斸,鋤也,名定。」

  《纂文》曰(七):「養苗之道,鋤不如耨,耨不如鏟「二」。鏟柄長二尺,刃廣二寸,以地除草。」

  許慎《說文》曰:「耒,手耕曲木也。」「耜,耒端木也。」(八)「斸,斫也,齊謂之鎡基。一曰,斤柄性自曲者也。」(九)「田,陳也,樹穀曰田,象四口(十),十,阡陌之制也。」「耕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