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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明书》·卷一

兼明书 丘光庭 著

◆诸书

◇三皇

值成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宋均以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白虎 通》以伏羲、神农、祝融为三皇,孔安国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明曰:“女娲、燧人、祝融事,经典未尝以帝皇后言之,又不承五行之运,盖霸而不王 者也。且祝融乃颛顼之代火官之长,可列于三皇哉则知诸家之论,唯安国为长。”

◇五帝

值成以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六人而云五帝者,以 其俱合五帝座星也。司马迁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孔安国以 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为五帝。明曰:“康成以女娲为皇,轩辕为帝。按: 轩辕之德不劣女娲,何故不为称皇,而沦之入帝,仍为六人哉考其名迹,未为允 当者也。司马迁近遗少昊而远收黄帝,其为疏略,一至于斯。安国精详,可为定 论。”

◇皇帝名义

值成云:“北斗天皇大帝,其精生人,凡称皇者,皆得天皇之气。”又云: “五帝者,仰合五帝座星也。”明曰:“康成举其边,未为通论也。今按《尚书》 说,‘皇者皆天德也。皇,王人也,帝,谛也,公平通达举事审谛也。人主德同 天覆,故德优者谓之皇,其次谓之帝’。然则皇者、帝者,皆法天为名,非取星 为号也。”或曰:“子以轩辕为皇,何故谓之黄帝?”答曰:“凡言有通析,析 而言之,则皇尊于帝,通而言之,则帝皇一也。《月令》云:‘其帝太昊’,则 伏羲亦谓之帝也;《吕刑》云:‘皇帝清问下民’,则尧亦谓之皇也。”

◇放勋重华文命非名

司马迁《史记》以“放勋”为尧名,“重华”为舜名,“文命”为禹名。明 曰:“皆非也。按:《尧典》云:‘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孔 安国曰:‘勋,功也。钦,敬也。言尧放上世之功化,而钦明文思之四德,安天 下之当字也。’《舜典》:‘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叶于帝。’孔安国曰:‘华谓 文德,言其文德光华,重合于尧,俱圣明也’。《大禹谟》云:‘若稽古大禹, 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孔安国曰:‘言其外布文德、教命,内则敬承尧舜 也’。据安国所言,当以‘放勋’、‘重华’、‘文命’皆谓功业德化,不言是 其名也。”或问曰:“子何知安国之是而司马之非乎?”答曰:“以《尚书》经 文知之也。经文上曰‘是帝尧之位号’,下曰‘是帝尧之功德’,‘若放勋’是 尧之名,则经当云‘若稽古帝尧放勋’,则放勋当其名处。今‘放勋’乃在‘曰’ 之下,连于‘钦明文’,思岂名不属于位号,而乃冠于功德乎又《舜典》云‘重 华叶于帝’,若‘重华’为名,将何以叶于帝又《大禹谟》云‘文命敷于四海’, 若以‘文命’为名,将何以‘敷于四海’又《皋陶谟》曰‘允迪厥德’,岂‘允 迪’为皋陶之名乎且子生三月,而父为之名。今‘放勋’、‘重华’、‘文命’ 之义,皆谓圣明功业,岂此三帝即位之后,始为名乎且舜之父母顽嚚,岂知舜之 德可继于尧,而名之重华乎若是舜自作,于理固不当如此。验斯枝节,即‘放勋’、 ‘重华’、‘文命’非尧舜夏禹之名也。故知马迁之非,安国之是也。

◇五行神

明曰:“木神曰勾芒,火神曰祝融,土神曰后土,金神曰蓐收,水神曰玄冥。 土神独称后者,后,君也,位居中,统领四行,故称君也。”或问曰:“据此, 后土是五行之神,汉代立后土祠于汾阳,祀何神也?”答曰:“三代已前无此礼, 盖出一时之制耳。其祀当广祀地神,即如《月令》所祀皇地祗者也。”

◇五行配

《春秋》昭二十九年,《左傅》曰:“少昊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 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颛顼氏有子曰黎, 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勾龙,为后土。此五子生为五行之官,死后以之配祭五行 之神也。”或问曰:“值成于《月令》‘其神后土’,注云:‘颛顼之子黎兼后 土官’,孔颖达曰:‘勾龙初为后土,后转为社神。后土有阙,黎则兼之’者, 何也?”答曰:“康成失之于前,颖达徇之于后,皆非也。按《左传》曰:‘勾 龙为后土,后土为社’,则是勾龙一人而配两祭,非谓转为社神也。《月令》土 既是五行之神,以勾龙配之,正与左传文合。而康成以黎兼之,亦何乖谬。”又 问曰:“《楚语》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黎既曾司地,何故 不可配土乎?”答曰:“黎之司地,兼其职尔,非有功于土也。若谓黎可配土, 则重亦可配天乎且黎为火正,而康成犹用兼之配土,岂勾龙土官,乃不可以配土 乎今依左氏,勾龙配于两祭,不亦宜乎?”又问曰:“勾芒、祝融之类,皆是五 行之名号,为重黎之名,皆是人鬼,何故与之同称乎?”答曰:“此五子能著其 功,施于人,与鬼神相似,故得与之同称也。亦犹皇帝天神,王者德同于天,故 亦得称皇帝,此其义也。”

◇社神

先儒以社祭五土之神。五土者,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丘陵,四曰坟衍, 五曰原隰。明曰:“社者,所在土地之名也。凡土之所在,人皆赖之,故祭之也。 若唯祭斯五者,则都邑之土,人不赖之乎且邑外之土,分为五事,之外无馀地也, 何必历举其名乎以此推之,知社神,所在土地之名也。”或问曰:“五土之名, 出自周礼非乎?”答曰:“按,《周礼·地官》唯云‘辨五土之名物’,不云五 土为社也。”又问曰:“社既土神,而夏至祭皇地祗于方丘,又何神也?”答曰: “方丘之祭,祭大地之神;社之所祭,祭邦国、乡原之土神也。”

◇社位

《周礼·春官》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经云:“库 门内雉门外之左右也。”明曰:“按《曲礼》云:‘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 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门向堂为正,即左在西而右在东也。凡堂及门外皆人臣 之位,故以向堂为正也’。此言右社稷而左宗庙者,则社稷在门东,宗庙在门西 也。所以然者,社稷所主之祀,东方阳之发生;宗庙主死人之祭,西方为阴,阴 主死云者,各従类也。闵二年《左传》言季友之生,卜之曰‘间于两社’者,周 社与亳社也。亳社,殷社也,殷都亳,故谓之亳社,即《礼记》所谓‘丧国之社 屋之不受天阳’者也,立之于庙门外,以为后王戒,亦従阴类也。然则雉门之外, 东有周社,西有殷社,二社之间,朝廷执政之所。故曰‘间于两社为公室辅’也。”

◇社名

或问曰:“社既土神,不言祗而云社者何也?”答曰:“社以神地之道也, 盖以土地人所践履而无崇敬之心,故合其字従氏,其音为社,皆所以神明之也。”

◇社配

明曰:“昭二十九年,《左传》曰:‘共工氏之子勾龙为后土,为社’,是 勾龙生而后土之官,死,故以之配祭于社。今之祭配社,以后土配坐,即勾龙也。”

◇社日

或问曰:“《月令》云‘择元日命民社’,注云:‘元日近春分,前后戊日。’ 《郊特牲》云:‘日用甲日之始也’,与今注《月令》不同,何也?”答曰: “《召诰》云:‘越翌日戊午,乃社于新邑’。则是今注《月令》,取《召诰》 为义也。不取《郊特牲》为义者,以社祭土,土畏木,甲属木,故不用甲也;用 戊者,戊属土也。《召诰》周书,则周人不用甲也。《郊特牲》云甲者,当是异 代之礼也。”

◇社始

或问“社之始”答曰:“始于上古穴居之时也。故《礼记》云‘家主中溜, 而国主社’者,古人掘地而居,开中取明,雨水溜入,谓之‘中溜’,言土神所 在皆得祭之,在家为中溜,在国为社也。由此而论,社之所始,其来久矣。”

◇社树

《论语》曰:“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 人以栗。曰使民战栗’。”明曰:“社所以依神表域也,各随其地所宜而树之。 宰我谓欲使人畏敬战忄栗,失其义也。”

◇稷神

先儒皆以稷祭百谷之神,值成以稷祭原隰之神。明曰:“郑义非也。且原隰 亦土也,社既祭土,何故更分原隰而别祭之乎又稷之名义不与原隰相侔,纵令郑 义有征,亦是不分真伪。诸儒所识,可谓不一。”

◇稷名

或问曰:“稷既百谷之神,不言谷而云稷者何也?”答曰:“稷属土,而为 诸谷之长,故《月令》谓之首种。首种者,种最在前也。诸谷不可遍举,故举其 长而为言之,以等之也。若直以谷言之,则为人所亵慢也。”

◇稷配

明曰:“有能播百谷者,谓之曰正。正,长也,为谓农之长。死后以配祭于 稷,谓之后稷。后,君也,谓为谷之君也。《左传》曰:‘有烈山氏之子曰柱, 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已来祀。祭稷配以后稷者,周弃也。’”

◇稷日

或问曰:“祭稷不别日,与社同日者何也?”答曰:“以百谷生于土,戊属 土,故可与社同日而祭也。”

◇稷始

或问稷之始答曰:“始有粒食之时也。故《祭法》曰:‘厉山氏之有天下也, 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厉山,神农之号, 则神农之时有稷矣。”

◇文字元起

代人多以文字始于黄帝、苍颉者。明曰:“非也,自生人以来,便有文字。 何以知之按《山海经》云:‘凤凰首文曰德,背文曰义,翼文曰顺,膺文曰仁, 腹文曰信。’岂凤凰乃生于苍颉之后乎《韩诗外传》云:‘自古封太山禅梁甫者 百馀人,仲尼观焉,不能尽识。’又管仲对齐威公云:‘古人封太山者七十二家, 刻石记号以识,十二而已。’其首有无怀氏,则夷吾不识者六十家,又在无怀氏 前。由此而论,则文字之兴,其来远矣。假令苍颉在黄帝之前,亦不始于苍颉矣。 盖广而论之,故得寻其名也。”

◇隶书所始

代人多以隶书始于秦时程邈者。明曰:“非也。隶书之兴,兴于周代。何以 知之按《左传》史赵算绛县人年曰:‘亥有二首六身,是其物也,士文伯曰: ‘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盖以亥字之形,似布算之状。按古文‘亥’作 ‘亢’,全无其状。虽春秋之时,文字体别,而言亥字有二首六身,则是今之 ‘亥’字,下其首之二画,竖置身傍,‘亥’作‘豕’,此则二万六千六百之数 也。据此‘亥’文,则春秋之时有隶书矣。又郦善长《水经注》云:‘临淄人有 发古冢者,得铜棺。棺外隐起为文,言齐太公代孙胡公之棺也。唯三字古文,余 同今书。’此胡公又在春秋之前,即隶书兴于周代明矣。当时未全行,犹与古文 相参,自秦程邈已来,乃废古文,全行隶体。故程邈等擅其名,非创造也。

◇土牛义

《礼记·月令》曰:“出土牛以示农耕之早晚”,不云其牛别加彩色。今州 县所造春牛,或赤或青,或黄或黑,又以杖扣之,而便弃者。明曰:“古人尚质, 任土所宜,后代重文,更加彩色。而州县不知本意,率意而为。今按《开元礼》 新制篇云:其土牛各随其方。则是王城四门,各出土牛,悉用五行之色。天下州 县,即如分土之议。分土者,天子太社之坛,用五色之土。封东方诸侯则割坛东 之青土,以白茅包而赐之,令至其国,先立社坛,全用青土,封南方诸侯则割赤 土,西方则割白土,北方则割黑土。今土牛之色,亦宜效彼社坛。”或问曰: “今地主率官吏以杖打之,曰‘打春牛’何也?”答曰:“按《月令》只言示农 耕之早晚,不言以杖打之。此谓人之妄作耳。”又曰:“何谓示农耕之早晚?” 答曰:“以立春为候也。立春在十二月望,即策牛人近前,示其农早也。立春在 十二月晦,及正月朔,即策牛人当中,示其农事也。立春正月望,即策牛人近后, 示其农晚也。”又问曰:“按《月令》出土牛在十二月,今立春方出,何也?” 答曰:“季冬之月,二阳已动,土脉已兴,故用土作牛,以彰农事。今立春方出, 农已自知,何用策牛之人,在前在后也斯自汉朝之失,积习为常。按《汉书》立 春之日,京都百官青衣,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又按营缮令,立春前二 日,京城及诸州县门外各立土牛耕人,斯皆失其先书示农之义也。”又问曰: “几日而除之?”答曰:“七日而除。盖欲农人之遍见也。今人打后便除,又乖 其理焉。”

◇乡饮酒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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