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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一部分·第十三章

道德经 老子 著

【原文】

宠辱若惊①,贵大患若身②。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③,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⑤。

【译文】

受到宠爱和受到侮辱都好像受到惊恐,把荣辱这样的大患看得与自身生命一样珍贵。什么叫做得宠和受辱都感到惊慌失措?得宠是卑下的,得到宠爱感到格外惊喜,失去宠爱则令人惊慌不安。这就叫做得宠和受辱都感到惊恐。什么叫做重视大患像重视自身生命一样?我之所以有大患,是因为我有身体;如果我没有身体,我还会有什么祸患呢?所以,珍贵自己的身体是为了治理天下,天下就可以托付他;爱惜自己的身体是为了治理天下,天下就可以依靠他了。

【注释】

①宠辱:荣宠和侮辱。

②贵大患若身:贵,珍贵、重视。重视大患就像珍贵自己的身体一样。

③宠为下:受到宠爱是光荣的、下等的。

④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意为如果我没有身体,有什么大患可言呢?

⑤此句意为以贵身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以爱身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

【引语】

这一章讲的是人的尊严问题。老子强调“贵身”的思想,论述了宠辱对人身的危害。老子认为,一个理想的治者,首要在于“贵身”,不胡作妄为。只有珍重自身生命的人,才能珍重天下人的生命,也就可使人们放心地把天下的重责委任于他,让他担当治理天下的任务。在上一章里,老子说到“为腹不为目”的“圣人”,能够“不以宠辱荣患损易其身”,才可以担负天下重任。此章接着说“宠辱若惊”。在他看来,得宠者以得宠为殊荣,为了不致失去殊荣,便在赐宠者面前诚惶诚恐,曲意逢迎。他认为,“宠”和“辱”对于人的尊严之挫伤,并没有两样,受辱固然损伤了自尊,受宠何尝不损害人自身的人格尊严呢?得宠者总觉得受宠是一份意外的殊荣,便担心失去,因而人格尊严无形地受到损害。如果一个人未经受任何辱与宠,那么他在任何人面前都可以傲然而立,保持自己完整、独立的人格。

【评析】

本章所讲关于“贵身”和人的尊严问题,大意是说“圣人”不以宠辱荣患等身外之事易其身,这是接着上一章“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的而言的。凡能够真正做到“为腹不为目”,不为外界荣辱乱心分神者,才有能力担负治理天下的重责。对于本章主旨,王夫之作过如下精辟的发挥。他说:“众人纳天下于身,至人外其身于天下。夫不见纳天下者,有必至之忧患乎?宠至若惊,辱来若惊,则是纳天下者,纳惊以自滑也。大患在天下,纳而贵之与身等。夫身且为患,而贵患以为重累之身,是纳患以自梏也。惟无身者,以耳任耳,不为天下听;以目任目,不为天下视;吾之耳目静,而天下之视听不荧,惊患去已,而消于天下,是以百姓履籍而不匹倾。”(王夫之:《老子衍》)

一般人对于身体的宠辱荣患十分看重,甚至于许多人重视身外的宠辱远远超过自身的生命。人生在世,难免要与功名利禄、荣辱得失打交道。许多人是以荣庞和功利名禄为人生最高理想,目的就是为享荣华富贵、福祐子孙。总之,人活着就是为了寿、名、位、货等身边之物。对于功名利禄,可说是人人都需要。但是,把它摆在什么位置上,人与人的态度就不同了。如果你把它摆在比生命还要宝贵的位置之上,那就大错特错了。老子从“贵身”的角度出发,认为生命远过贵于名利荣宠,要清静寡欲,一切声色货利之事,皆无所动于中,然后可以受天下之重寄,而为万民所托命。这种态度基本上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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