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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卷八 贡赋第三十三 凡五章

唐朝 贞观政要 吴兢 著

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贞观中,林邑国贡白鹦鹉,性辩慧,尤善应答,屡有苦寒之言。太宗愍之,付其使,令还出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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