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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戰國策卷十九 趙二

漢朝 戰國策 劉向 著

蘇秦從燕之趙始合從

  蘇秦從燕之趙〔一〕,始合從,說趙王曰:「天下之卿相人臣,乃至布衣之士,莫不高賢大王之行義,皆願奉教陳忠於前之日久矣。雖然,奉陽君妒〔二〕,大王不得任事,是以外〔三〕賓〔四〕客遊談之士,無敢盡忠於前者。今奉陽君捐館舍〔五〕,大王乃今然後得與士民相親,臣故敢獻其愚,效愚忠〔六〕。為大王計,莫若安民無事,請無庸有為也。安民之本,在於擇交〔七〕。擇交而得則民安,擇交不得則民終身〔八〕不得安。請言外患:齊、秦為兩敵〔九〕,而民不得安;倚秦攻齊,而民不得安;倚齊攻秦,而民不得安。故夫謀人之主,伐人之國,常苦〔一0〕出辭斷絕人之交〔一一〕,願大王慎無出於口也。

  〔一〕 鮑本此十六年。

  〔二〕 鮑本秦傳言肅侯令其弟成為相,號奉陽君。妒,嫉賢也。正曰:奉陽君,說見後。

  〔三〕 鮑本外,疏之也。

  〔四〕 姚本錢、劉去「賓」字。

  〔五〕 鮑本禮,婦人死曰捐館舍,蓋亦通稱。

  〔六〕 鮑本「獻」作「進」,無「效愚」二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進其愚慮」。此策文當是「獻其愚」下脫「慮」字。「效愚忠」三字別為句。

  〔七〕 鮑本與諸侯交。

  〔八〕 鮑本終趙王身。

  〔九〕 鮑本為趙敵。

  〔一0〕鮑本苦,言其力。

  〔一一〕鮑本橫人蓋然。

  「請屏左右,曰〔一〕言所以異,陰陽〔二〕而已矣。大王誠能聽臣,燕必致氊裘狗馬之地,齊必致海隅魚鹽之地,楚必致橘柚雲夢之地,韓、魏皆可使致封地〔三〕湯沐之邑,貴戚父兄皆可以受封侯。夫割地效實〔四〕,五伯之所以覆軍禽將而求也;封侯貴戚,湯、武之所以放殺而爭也〔五〕。今大王垂拱而兩有之,是臣之所以為大王願也。大王與秦,則秦必弱韓、魏;與齊,則齊必弱楚、魏。魏弱則割河外〔六〕,韓弱則效宜陽〔七〕。宜陽效則上郡絕〔八〕,河外割則道不通。楚弱則無援。此三策者,不可不熟計也。夫秦下軹道〔九〕則南陽動〔一0〕,劫韓包周則趙自銷鑠,據衛取淇則齊必入朝。秦欲已得行〔一一〕於山東,則必舉甲而向趙。秦甲涉河踰漳,據番吾〔一二〕,則兵必戰於邯鄲之下矣。此臣之所以為大王患也。

  〔一〕 鮑本「曰」作「白」。○ 補曰:史作「請別白黑所以異」。大事記謂,當從策。按索隱引策作「白言」,尤明。 札記丕烈案:此「曰」即「白」之訛。

  〔二〕 鮑本陰陽,言事只有兩端,指謂從橫。

  〔三〕 鮑本封內之地。正曰:下文封侯之類。

  〔四〕 鮑本實,如氊裘之類。

  〔五〕 鮑本此非所以言湯、武,蓋游士之詞。

  〔六〕 鮑本補曰:正義云,河外,同華等地,此即西河之外也。

  〔七〕 鮑本皆以地與秦。

  〔八〕 鮑本并州郡。正曰:正義云,上郡在同州西北則屯。廣記云,今鄜、延安、丹坊部銀夏、綏德、保安之地。

  〔九〕 鮑本秦紀注,亭名,在霸陵。正曰:故軹城在懷州濟源縣東南,以下言修武之南陽知之。按大事記,顯王十一年,韓使計息以枳道易鹿於魏。水經注,年表,赧王三十六年,秦伐魏至軹,取城大小六十一,皆魏之軹也。「軹」,「枳」通。策又作「咫」。蘇秦傳云,秦下軹道則南陽危。又云,我下軹道、南陽、封冀。亦指此。其言秦者在雍州萬年縣東北,去霸水百步。軹道亭,秦王降處也。蘇代云,楚得枳而國亡,則巴郡之枳也。

  〔一0〕鮑本修武者。

  〔一一〕姚本錢、劉去「行」字。

  〔一二〕鮑本補曰:正義云,番,音婆,又音蒲、音盤。徐廣云,常山蒲吾縣。淇、常山、河、漳、清河皆見前。

  「當今之時,山東之建國,莫如趙強。趙地方二千里〔一〕,帶甲數十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西有常山,南有河、漳,東有清河,北有燕國。燕固弱國,不足畏也。且秦之所畏害於天下者,莫如趙〔二〕。然而秦不敢舉兵甲而伐趙者,何也?畏韓、魏之議其後也。然則韓、魏,趙之南蔽也。秦之攻韓、魏也,則不然。無有名山大川之限,稍稍蠶食之,傅之國都而止矣〔三〕。韓、魏不能〔四〕支秦,必入臣。韓、魏臣〔五〕於秦,秦無韓、魏之隔,禍中〔六〕於趙矣。此臣之所以為大王患也。

  〔一〕 鮑本「二」作「三」。○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二千餘里」。

  〔二〕 鮑本言秦於天下,獨畏趙害己。

  〔三〕 鮑本「傅」,「附」同。止,兵止於此。

  〔四〕 姚本錢、劉本無「能」字。

  〔五〕 鮑本無「韓魏臣」三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六〕 鮑本「中」上有「必」字。○ 猶射中的。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臣聞,堯無三夫之分,舜無咫尺之地,以有天下。禹無百人之聚,以王諸侯〔一〕。湯、武之卒不過三千人,車不過三百乘,立為天子。誠得其道也。是故明主外料其〔二〕敵國之強弱,內度其士卒之眾寡、賢與不肖,不待兩軍相當,而勝敗存亡之機節〔三〕,固已見於胸中矣,豈掩〔四〕於眾人之言,而以冥冥決事哉!

  〔一〕 鮑本一夫有田百畝。此未為唐侯時。正曰:此說士無據之辭。且舜,顓頊後,有國於虞。其側微,特在下爾。禹乃崇伯鯀子,亦有國土者。今曰云云,豈足信哉?枚乘書「舜無立錐之地,禹無十戶之聚」,李善注又引韓子云云,皆此類。

  〔二〕 姚本一本無「其」字。

  〔三〕 姚本一本無「節」字。 鮑本節,節目。

  〔四〕 姚本錢、劉作「闇」。 鮑本掩,猶蔽。

  「臣竊以天下地圖案之。諸侯之地五倍於秦,料諸侯之卒,十倍於秦。六國并力為一,西面而攻秦,秦〔一〕破必矣。今見破於秦,〔二〕西面而事之,見臣於秦。夫破人之與破於人也,臣人之與臣於人也,豈可同日而言之哉!夫橫人者,皆欲割諸侯之地以與秦成。與秦成,則高臺〔三〕,美宮室,聽竽瑟〔四〕之音,察五味之和,前有軒轅〔五〕,後有長庭〔六〕,美人巧笑,卒〔七〕有秦患,而不與其憂。是故橫人日夜務以秦權恐猲〔八〕諸侯,以求割地。願大王之熟計之也。

  〔一〕 鮑本原無「秦」字,「破」上補「秦」字。○ 補曰:一本復有「秦」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二〕 姚本一本無此「見破于秦」四字。 鮑本無「今見破于秦」五字,補「今」字。○ 補曰:一本「今見破於秦西面」云云。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今」字,無「見破於秦」四字。

  〔三〕 鮑本「臺」下補「榭」字。○ 臺有木曰榭。補曰:史作「臺榭」。

  〔四〕 鮑本「竽」下有「笙琴」二字。○ 補曰:一本無「笙琴」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五〕 鮑本天文志,「權軒轅,象後宮」。此言美人之所處也。

  〔六〕 姚本一本改「庭」作「姣」。

  〔七〕 鮑本「卒」,「猝」同。

  〔八〕 鮑本「猲」作「喝」。○ 正曰:「喝」,「猲」通。見齊策。此章史作「愒」,相恐脅也。前漢王子侯表,「坐恐猲」,並許葛反。

  「臣聞,明王絕疑去讒,屏流言之跡,塞朋黨之門,故尊主廣地強兵之計,臣得陳忠於前矣。故竊為大王計,莫如一韓、魏、齊、楚、燕、趙,六國從親〔一〕,以儐〔二〕畔秦。令天下之將相,相與會於洹水〔三〕之上,通質刑白馬以盟之。約曰:秦攻楚,齊、魏各出銳師以佐之,韓絕食道,趙涉河、漳,燕守常山之北。秦攻韓、魏,則楚絕其後,齊出銳師以佐之,趙涉河、漳,燕守雲中〔四〕。秦攻齊,則楚絕其後,韓守成臯,魏塞午道〔五〕,趙涉河、漳、博關〔六〕,燕出銳師以佐之。秦攻燕,則趙守常山,楚軍武關,齊涉渤海,韓、魏出銳師以佐之。秦攻趙,則韓軍宜陽,楚軍武關,魏軍河外,齊涉渤海,燕出銳師以佐之。諸侯有先背約者,五國共伐之。六國從親以擯〔七〕秦,秦必不敢出兵於函谷關以害山東矣!如是則伯業成矣!」

  〔一〕 札記今本「親」誤「國」。

  〔二〕 札記丕烈案:此句「儐」字,當是因下句而衍。史記無。

  〔三〕 鮑本補曰:洹水,見秦策。

  〔四〕 鮑本并州郡。

  〔五〕 鮑本王莽傳注,「今京城直南山有谷,通漢、梁道者,名子午谷。又宜州西、慶州東有山名子午嶺,南北直相當。此則北山是子,南山是午,共為子午道。」詳此,則午道,秦南道也。塞之使不得通。莽所通者因秦也。正曰:索隱云,當在趙東齊西。午道,地名也。鄭玄云,「一從一橫為道,謂交道也。」按下張儀說趙王章亦有。

  〔六〕 鮑本補曰:博關見齊策。

  〔七〕 鮑本「擯」作「儐」。○ 「儐」元作「擯」,無異義,今並從前作「儐」。正曰:說已見前。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賓」。

  趙王曰:「寡人年少,蒞國之日淺,未嘗得聞社稷之長計。今上客有意存天下,安諸侯,寡人敬以國從。」乃封蘇秦為武安君,飾車百乘,黃金千鎰,白璧百雙,錦繡千純,以約諸侯。〔一〕

  〔一〕 鮑本秦傳有,在說燕後。彪謂:從約者,天下之心,亦其勢也。夫秦有吞天下之心,不盡不止。諸侯皆病之,而欲儐之,此其心也。同舟遇風,胡、越之相救,如手足於其頭目,此其勢也。以天下之心,行天下之勢,如水之就下,孰能禦之?故謂之從。從者,從也,順也。其所不可者,諸侯之心不一。夫其心不一者,非明計智算也,或見少利而相侵,或修小怨而相伐,或眩於名實而為橫人之所恐喝。此張儀所以投隙而起。使諸侯之智少靈於連雞,則秦人自保之不給,安能圖併吞之舉耶!儀謂秦地形勢便,兵強士武,足以橫天下,然則天時、人和,道德之威,仁義之澤,舉無與於興亡之數乎?雖然,一從一橫,皆一偏之論,有王者作,則從橫皆廢,而天下定,而非所以論於此時也。補曰:璧、純,並見秦策。

  秦攻趙〔校一〕

  〔校一〕此篇鮑本在《秦策》。

  秦攻趙,蘇子為〔一〕謂秦王曰:「臣聞明王之於其民也,博論而技藝〔二〕之,是故官無乏事而力不困;於其言也,多聽而時用之,是故事無敗業而惡不章。臣願王察臣之所謁,而效之於一時之用也。臣聞懷重寶者,不以夜行;任大功者,不以輕敵。是以賢者任重而行恭,知者功大而辭順〔三〕。故民不惡其尊,而世不妒〔四〕其業。臣聞之:百倍之國者〔五〕,民不樂後也〔六〕;功業高世者,人主不再行也〔七〕;力盡之民,仁者不用也;求得而反靜〔八〕,聖主〔九〕之制也;功大而息民,用兵之道也。今用兵終身不休,力盡不罷,趙怒〔一0〕必於其己邑〔一一〕,趙僅存哉〔一二〕!然而四輪〔一三〕之國也,今雖〔四〕得邯鄲,非國之長利也。意者,地廣而不耕,民羸而不休,又嚴之以刑罰〔一五〕,則雖從而不止矣。〔一六〕語曰:『戰勝而國危者,物不斷也〔一七〕。功大而權輕者,地不入也〔一八〕。』故過任之事,父不得於子〔一九〕,無已之求,君不得於臣。故〔二0〕微之為著者強,察乎息民之為用者伯,明乎輕之為重者王〔二一〕。」

  〔一〕 姚本一本無「為」字。 鮑本無「為」字。○

  〔二〕 鮑本試之以事。

  〔三〕 鮑本皆不伐也。

  〔四〕 鮑本「妒」作「姤」。○ 補曰:訛,當作「妒」。

  〔五〕 鮑本謂地廣也。

  〔六〕 鮑本爭先附之。正曰:地既廣矣,民不樂其後之復有事也。

  〔七〕 鮑本一舉成之,不待後。正曰:大功不再。

  〔八〕 鮑本復於無事。

  〔九〕 鮑本「主」作「王」。○

  〔一0〕鮑本「趙怒」作「怒趙」。○ 補曰:當作「怒趙」。 札記丕烈案:此有誤字。

  〔一一〕鮑本必欲戰服,使為己邑。

  〔一二〕鮑本言所存無幾。

  〔一三〕鮑本輪,猶通,言其民於適四方,無所不通。故下言「從而不止」。正曰:姚本作「四輸」,是言四面輸寫之國。 札記今本「輪」作「輸」。丕烈案:作「輸」者,姚別本。

  〔一四〕鮑本時攻邯鄲不拔,故曰「今雖」。

  〔一五〕鮑本新民未服故。

  〔一六〕鮑本言且去之。

  〔一七〕鮑本物,事也。斷,猶止。言戰事不止。

  〔一八〕鮑本補曰:戰勝國宜安,而愈戰則國危。功大權宜重,而愈求功則權輕。危,故物不止。輕,故地不入。不斷、不入,因上文「用兵不休」與「雖從而不止」言之。

  〔一九〕鮑本雖父責之其子使必為,不可得也。

  〔二0〕鮑本補曰:此下當有缺字,以下文推之可見。

  〔二一〕鮑本不伐人,人所輕也,重莫大焉。

  秦王曰:「寡人案兵息民,則天下必為從,將以逆秦。」

  蘇子曰:「臣有以知天下之不能為從以逆秦也。臣以田單、如耳為大過也〔一〕。豈獨田單、如耳為大過哉?天下之主亦盡過矣!夫慮收亡〔二〕齊〔三〕、罷〔四〕楚、敝魏與不可知之趙〔五〕,欲以窮秦折韓,臣以為至愚也。夫齊威、宣〔六〕,世之賢主也,德博而地廣,國富而用民〔七〕,將武而兵強。宣王用之,後富〔八〕韓威魏,以南伐楚,西攻秦〔九〕,為齊兵困於殽塞〔一0〕之上〔一一〕,十年攘〔一二〕地,秦人遠跡不服〔一三〕,而齊為虛戾〔一四〕。夫齊兵之所以破,韓、魏之所以僅存者,何也〔一五〕?是則伐楚攻秦,而後受其殃也。今富非有齊威、宣之餘也〔一六〕,精兵非有富韓勁魏之庫也,而將非有田單、司馬〔一七〕之慮也。收破齊、罷楚、弊魏、不可知之趙,欲以窮秦折韓,臣以為至誤。臣以〔一八〕從一〔一九〕不可成也。客有難者〔二0〕,今臣〔二一〕有患於世。夫刑名之家〔二二〕,皆曰『白馬非馬』也。已如白馬實馬,乃使有白馬之為也〔二三〕。此臣之所患也〔二四〕。

  〔一〕 鮑本補曰:如耳,見前。此時必二人欲為從,故云然。

  〔二〕 姚本曾改「亡」作「破」。

  〔三〕 鮑本言世主志慮欲爾。補曰:「亡齊」,指其嘗亡於燕言之。下作「破齊」。

  〔四〕 鮑本並音疲。

  〔五〕 鮑本未亡而有亡形。正曰:言其存亡不可知。

  〔六〕 鮑本「宣」下有「者」字。○

  〔七〕 鮑本「用兵」作「民用」。○ 民為之用。補曰:當作「民用」。

  〔八〕 鮑本「富」作「破」。○ 補曰:字因下誤,疑為「逼」。

  〔九〕 鮑本「秦」下補「秦」字。○ 補曰:宜復有「秦」字。

  〔一0〕鮑本「塞」作「函」。○

  〔一一〕鮑本補曰:按秦惠後七年,五國擊秦,齊師獨後不敗,他戰無考。一本「殽塞之上」。

  〔一二〕鮑本攘,推也,猶拓。

  〔一三〕鮑本遠跡,畏而避之也,然終不服。

  〔一四〕鮑本戰敗,其地為虛,其民為戾。戾,疾也。按齊記及表不書秦敗齊。唯秦記惠十三年,東攻齊;昭二十二年,伐齊河東,取九縣;三十六年,攻齊,取剛壽,不至,是也。此樂毅入臨淄之役也,秦與五國共敗之。補曰:趙策亦有「社稷為虛戾」之語。莊子,「國為虛厲」。釋文,「虛,如字,又音墟。李云,居宅無人曰虛,死而無後為厲」。恐此「戾」即「厲」也。

  〔一五〕鮑本破韓、魏,宜能強,而適足自存者何?正曰:齊宜強而反遭破,韓、魏宜亡而乃僅存,何也?故下文言齊之受殃。注讀句誤。

  〔一六〕鮑本今,謂世主。

  〔一七〕鮑本司馬穰苴。以齊言之耳,非威、宣將。正曰:說見齊策。

  〔一八〕鮑本「以」下有「為」字。○

  〔一九〕鮑本合從為一。正曰:當作「一不可成」。下文「從之一成」可見。

  〔二0〕鮑本難者,如刑名家,蘇子所患也。

  〔二一〕鮑本「臣」作「人」。○

  〔二二〕鮑本申、韓之徒。

  〔二三〕鮑本如使白馬實馬,必有白馬之為,而天下之馬不皆為白馬,故曰非馬。

  〔二四〕鮑本言難者皆無端若此,故可患。而今非若此也。

  「昔者,秦人下兵攻懷〔一〕,服其人,三國從之〔二〕。趙奢、鮑佞〔三〕將〔四〕,楚有四人〔五〕起而從之。臨懷而不救,秦人去而不從〔六〕。不識三國之憎秦而愛懷邪?忘〔七〕其〔八〕憎懷而愛秦邪?夫攻而不救,去而不從,是以〔九〕三國之兵困,而趙奢、鮑佞之能也〔一0〕。故裂地以敗於齊〔一一〕。田單將齊之良,以兵橫行於中十四年,終身不敢設兵以攻秦折韓也,而馳於封內,〔一二〕不識從之一成惡存也。」

  〔一〕 鮑本屬河內。

  〔二〕 鮑本趙,趙奢;齊,鮑佞;并楚為三。

  〔三〕 姚本一作「接」。

  〔四〕 鮑本絕句。

  〔五〕 鮑本不名告之。

  〔六〕 鮑本趙、鮑、楚四人,本起救懷而不救,又聽秦之自去,不隨擊也。

  〔七〕 鮑本「忘」作「亡」。○

  〔八〕 鮑本「亡其」,猶「亡亦」云。正曰:「亡其」前有,似不必注。

  〔九〕 鮑本「以」下補「知」字。○ 補曰:此下或有缺文。

  〔一0〕鮑本以不救不從為能,知秦之不可當也。

  〔一一〕鮑本此下申言上殽、函之敗。正曰:裂地敗齊,當是指五國伐齊之事。三國之不救懷,卒裂地以敗齊,皆言從之不能合。

  〔一二〕鮑本言不出戰,所謂橫行於中。

  於是秦王解兵不出於境,諸侯休,天下安,二十九年不相攻。〔一〕

  〔一〕 鮑本以此策為蘇秦合從時,則所稱趙奢,惠安、孝成將也,蘇秦不當稱之。自昭訖始皇定天下,無年不戰,則天下不相攻之說,不可曉也。今定為孝成九年邯鄲圍後,說是。後秦獨攻取兩周,猶息兵五、六年。前此後此,皆無解兵之事。補曰:二十九年不相攻,必有誤字。辯士增飾之辭固多,然不應如此之甚。原在趙策,為趙而說也,當從。

  張儀為秦連橫說趙王

  張儀為秦連橫,說趙王曰:「弊邑秦王〔一〕使臣敢獻書於大王御史〔二〕。大王收率天下以儐秦,秦兵不敢出〔三〕函谷關十五年矣。大王之威,行於天下山東〔四〕。弊邑恐懼懾伏,繕〔五〕甲厲兵,飾車騎,習馳射,力田積粟,守四封之內〔六〕,愁居懾處,不敢動搖,唯大王有意督〔七〕過之也。今秦以大王之力〔八〕,西舉巴蜀,并漢中,東收兩周而西遷九鼎〔九〕,守白馬之津。秦雖辟遠,然而〔一0〕心忿悁〔一一〕含怒之日久矣。今宣〔一二〕君有微〔一三〕甲鈍兵,軍於澠池,願渡河踰漳,據番吾,迎戰邯鄲之下。願以甲子之日合戰,以正殷紂之事。敬使臣先以聞於左右。

  〔一〕 鮑本惠。

  〔二〕 鮑本周宗伯屬官,秦因之,而趙亦有。言此者,不斥王也。補曰:御史,周官,以中士、下士為之,特小臣之傳命者。戰國其職益親,故此云云。秦、趙之會,御史書事,而淳于髡亦云「御史在前」,掌記事糾察之任也。秦益重矣。

  〔三〕 鮑本「出」作「去」。○ 補曰:疑「出」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出」。

  〔四〕 鮑本補曰:一本無「山東」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行於山東」。

  〔五〕 姚本一作「綴」。

  〔六〕 姚本三本同,無「之內」字。

  〔七〕 鮑本高紀注,督,視責也。

  〔八〕 鮑本因畏趙而飾兵故。

  〔九〕 鮑本史不書。正曰:遷鼎之說,大言之也。

  〔一0〕姚本三本同,無「而」字。

  〔一一〕鮑本悁,亦忿。

  〔一二〕鮑本「宣」作「寡」。○ 補曰:字訛,當作「寡」。

  〔一三〕鮑本「微」作「敝」。○ 補曰:史作「敝」。

  「凡大王之所信以為從者,恃蘇秦之計。熒〔一〕惑諸侯,以是為非,以非為是,欲反覆齊國而不能,自令車裂於齊之市〔二〕。夫天下之不可一亦明矣。今楚與秦為昆弟之國,而韓、魏稱為東蕃之臣〔三〕,齊獻魚鹽之地,此斷趙之右臂也。夫斷右臂而求與人鬥,失其黨而孤居,求欲無危,豈可得哉?今秦發三將軍,一軍塞午道〔四〕,告齊使興師度清河,軍於邯鄲之東;一軍軍於成皋,敺〔五〕韓、魏而軍於河外〔六〕;一軍軍於澠池。約曰,四國為一以攻趙,破趙而四分其地。是故不敢匿意隱情,先以聞於左右。臣切〔七〕為大王計,莫如與秦遇於澠池,面相見而身相結也。臣請案兵無攻,願大王之定計。」

  〔一〕 鮑本「熒」上補「秦」字。○ 熒,火光也,猶眩。補曰:史有「蘇秦」字。

  〔二〕 鮑本補曰:說見楚策。

  〔三〕 鮑本「為」作「於」,「蕃」作「藩」,無「之臣」二字。○ 補曰:一本「東藩之臣」,史同。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為」。

  〔四〕 鮑本補曰:說見前章。

  〔五〕 鮑本「敺」,「驅」同。

  〔六〕 鮑本補曰:正義云,河外,謂鄭滑州,北臨河。

  〔七〕 鮑本「切」作「竊」。○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竊」。

  趙王曰:「先王之時,奉陽君〔一〕相,專權擅勢,蔽晦先王,獨制官事。寡人宮居,屬於師傅,不能與國謀。先王棄群臣,寡人年少,奉祠祭之日淺,私心固竊疑焉。以為一從不事秦,非國之長利也。乃且願變心易慮,剖地謝前過以事秦。方將約車趨〔二〕行,而適聞使者之明詔。」於是乃以車三〔三〕百乘入朝澠池,割河間以事秦。〔四〕

  〔一〕 鮑本補曰:奉陽君,說見後。

  〔二〕 鮑本「趨」,「趣」同。

  〔三〕 鮑本「三」作「二」。○

  〔四〕 鮑本傳在楚、韓、齊後,蓋此十五六年。彪謂:約從以難秦者趙也。使秦得諸侯力,足以制趙,不告趙也。告之者,是力不足也。此時,諸侯惑於橫人之說,皆辭屈,貌從心不與也。使季子可作,則三國橫約可立解而坐破也。武靈此時血氣未定,而蘇氏兄弟適不在趙,故儀得以售其恐喝之說。加之數年,如議服之時,其必有以折儀也。燕昭末年,蘇代重燕而從約復舉,豈非天下之心之勢矣哉?

  武靈王平晝間居

  武靈王平晝〔一〕間居,肥義〔二〕侍坐,曰:「王慮世事之變,權〔三〕甲兵用之,念簡、襄之跡,計胡、狄之利乎〔四〕?」王曰〔五〕:「嗣立不忘先德,君之道也;錯〔六〕質務明主之長,臣之論也。是以賢君靜而〔七〕有道民便事之教,動〔八〕有明古先〔九〕世之功。為人臣者,窮有弟〔一0〕長辭讓之節,通有補民益主之業。此兩者,君臣之分也。今吾欲繼襄主〔一一〕之業,啟胡、翟之鄉,而卒世〔一二〕不見也。敵弱者〔一三〕,用力少而功多,可以無盡百姓之勞,而享往古之勳。夫有高世之功者,必負遺俗之累;〔一四〕有獨知之慮者,必被庶人之恐〔一五〕。今吾將胡服〔一六〕騎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議寡人矣〔一七〕。」

  〔一〕 鮑本無事之日,猶平日。

  〔二〕 鮑本趙相也。餘並公族。正曰:鮑指公子成、王孫緤、趙文、趙造言。文、造無他據。元和姓纂引策云,肥義,趙賢人。

  〔三〕 鮑本權,猶度。

  〔四〕 姚本曾本添「乎」字。 鮑本無「乎」字。○

  〔五〕 姚本曾本添「曰」字。

  〔六〕 鮑本錯,猶委。

  〔七〕 姚本一本無「而」字。

  〔八〕 鮑本「動」下補「而」字。○

  〔九〕 鮑本先,猶高。

  〔一0〕鮑本弟,順也。

  〔一一〕鮑本「主」作「王」。○ 札記丕烈案:「王」誤也,史記作「主」。

  〔一二〕鮑本卒世,猶舉世,言舉世無能察此。正曰:正義云,卒,盡也。愚謂,猶言沒世。

  〔一三〕鮑本與弱為敵,謂胡、翟。

  〔一四〕鮑本不與俗同,俗所遺也。

  〔一五〕鮑本所謂黎元懼焉。補曰:一本標「恐」。劉作「怨」。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任驁民之怨」。

  〔一六〕鮑本補曰:正義云,胡服,今時服,廢除裘裳也。

  〔一七〕姚本曾本改「矣」字作「奈何」二字。

  肥義曰:「臣聞之,疑事無功,疑行無名。今王即定〔一〕負遺俗之慮,殆毋顧天下之議矣。夫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昔舜舞有苗〔二〕,而禹袒入裸國〔三〕,非以養欲而樂志也,欲以論德而要功也。愚者闇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王其遂行之。」王曰:「寡人非疑胡服也,吾恐天下笑之。狂夫之樂,知者哀焉;愚者之笑,賢者戚焉〔四〕。世有順我者,則胡服之功〔五〕未可知也。雖敺世以笑我,胡地〔六〕中山吾〔七〕必有之。」

  〔一〕 鮑本定,言自定於心,不為俗移。

  〔二〕 鮑本不用兵而舞干羽,欲以服人,亦異於俗。正曰:舞羽非為服苗,苗格非因舞羽,舜修德教,苗至,適當其時。

  〔三〕 鮑本非中國之禮。

  〔四〕 鮑本以此異趣,知俗必見遺。

  〔五〕 札記「功」,鮑本作「攻」。丕烈案:誤也,史記作「功」。

  〔六〕 鮑本元作「服」。 補曰:姚本作「地」,史同。依「服」字,則句。

  〔七〕 鮑本「吾」作「我」。○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吾」。

  王遂胡服。使王孫緤告公子成曰:「寡人胡服,且將以朝,亦欲叔之服之也。家聽於親,國聽於君,古今之公行也;子不反親,臣不逆主,先王之通誼也。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叔不服,吾恐天下議之也。夫制國有常,而利民為本;從政有經,而令行為上。故明德在於論賤,行政在於信〔一〕貴。今胡服之意,非以養欲而樂志也。事有所出〔二〕,功有所止〔三〕。事成功立,然後德且〔四〕見也。今寡人恐叔〔五〕逆從政之經,以輔公叔之議。且寡人聞之,事利國者行無邪,因貴戚者名不累。故寡人願募〔六〕公叔之義,以成胡服之功。使緤謁之叔〔七〕,請服焉。」

  〔一〕 鮑本「信」,「伸」同。所謂行法自近始。正曰:「信」,如字,言必行於貴者。

  〔二〕 姚本曾本「出」改作「止」。

  〔三〕 姚本曾本「止」改作「出」。 鮑本止,猶至。補曰:姚云,曾本改互「出」、「止」字。愚按,此據史文。

  〔四〕 鮑本「且」作「可」。○

  〔五〕 鮑本補曰:「叔」字疑衍。 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史記有。

  〔六〕 鮑本「募」作「慕」。○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慕」。

  〔七〕 鮑本補曰:索隱,句。

  公子成再拜曰:「臣固聞王之胡服也,不佞寢疾,不能趨走,是以不先進。王今命之,臣固敢竭其愚忠。臣聞之,中國者,聰明叡知之所居也,萬物財用〔一〕之所聚也,賢聖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異敏〔二〕技藝之所試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義行也〔三〕。今王釋此,而襲遠方之服,變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畔學者,離中國,臣願大王圖之。」

  〔一〕 鮑本「用」作「貨」。○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用」。

  〔二〕 鮑本異,出類。敏,疾於事也。

  〔三〕 鮑本以中國為有義有行。補曰:自「中國者」至此,似周官大司徒文。

  使者報王。王曰:「吾固聞叔人之病也。」即之公叔成家,自請之曰:「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觀其鄉而順宜,因其事而制禮,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國也。被〔一〕髮文身,錯臂左衽〔二〕,甌〔三〕越〔四〕之民也。黑齒雕題〔五〕,鯷冠秫縫〔六〕,大吳之國也。禮服不同,其便一也。是以鄉異而用變,事異而禮易。是故聖人苟可以利其民,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禮。儒者一師而禮異,中國同俗而教離,又況山谷之便〔七〕乎?故去就之變,知者不能一;遠近之服,賢聖不能同。窮鄉多異〔八〕,曲學多辨,不知而不疑〔九〕,異於己而不非者,公於求善也。今卿〔一0〕之所言者,俗也。吾之所言者,所以制俗也。今吾國東有河、薄洛之水〔一一〕,與齊、中山同之,而無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黨,東有燕、東胡之境,西有樓煩、秦、韓之邊〔一二〕,而無騎射之備。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變服騎射,以備其〔一三〕參胡〔一四〕、樓煩、秦、韓之邊〔一五〕。且昔者簡主不塞〔一六〕晉陽,以及上黨,而襄王〔一七〕兼戎取代〔一八〕,以攘諸胡,此愚知之所明也。先時中山負齊之強兵,侵掠吾地,係累〔一九〕吾民,引水圍鄗〔二0〕,非社稷之神靈,即鄗幾不守。先王忿之,其怨未能報也。今騎射之服,近可以備上黨之形,遠可以報中山之怨。而叔也順中國之俗以逆簡、襄之意,惡變服之名,而忘國事之恥,非寡人所望於子!」

  〔一〕 姚本「被」,三本同作「祝」。 鮑本補曰:「被」字,史作「剪」。

  〔二〕 姚本錢、劉無「錯臂」二字。「錯臂」一作「拃面」。孔衍作「右臂左衽」,右袒其臂也。 鮑本以兩臂交錯而立,言無禮容。補曰:索隱云。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青錯畫其臂。孔衍作「右臂」,謂右袒其臂也。愚謂,既言文身,則畫臂為複,恐後說是。「錯」或「袒」字訛。姚云,劉無「錯臂」字,一作「拃面」。吳世家「斷髮文身」,應劭注,常在水中,故以象龍子,不見傷害。劭注本說苑。 札記吳氏補曰,「錯」或「袒」字偽。丕烈案:吳說未是,史記作「錯」。

  〔三〕 姚本「甌」一作「林」。

  〔四〕 姚本後語作「臨越」。注云,臨,亦百越之一名也。戰國策作「林」,今俗尚稱「林奴」。臨林,今雷州左側。 鮑本即漢東甌、閩、粵。補曰:漢東甌、閩中地。輿地志,交趾,周為駱越,秦為西甌。索隱云,今珠厓、儋耳謂之甌人,是有甌越。文選「三越」注,吳越、南越、閩越。東甌,即閩越。駱越,甌人,即南越也。

  〔五〕 鮑本史注,以草染齒為黑。雕題者,刻其肌,以丹青〈涅,中"土改工"〉之。

  〔六〕 姚本曾作「鯷冠秫縫」,一作「鮭冠黎緤」。史記作「卻冠秫絀」,注,戰國策作「秫縫」,亦「縫紩」之別名。鉥者,綦鍼也。古字多假借,故作「秫絀」耳。蓋言女工鍼縷之麤拙也。 鮑本鯷,大鮎,以其皮為冠。秫,綦鍼也。言女工之拙。補曰:「秫」,即「鉥」字通借,時橘反。鯷,太計反。

  〔七〕 姚本「便」,孫作「士」。

  〔八〕 鮑本異,異俗。

  〔九〕 鮑本言各不知其異而不疑之。

  〔一0〕札記今本「卿」誤「鄉」。丕烈案:史記作「叔」。

  〔一一〕鮑本史記,安平涇縣西有漳水,津名薄洛津。後志,安定烏枝谷名。補曰:淮南子,「嶢山崩而薄洛之水涸」,注謂薄洛在馮翊臨晉。今按本文,謂在趙東,與齊、中山同之,恐皆非。此所指未詳。

  〔一二〕鮑本補曰:正義云,東胡,烏丸之先也,後為鮮卑,在匈奴東,故曰東胡。括地志云,東胡,漢初冒頓滅之,餘保烏丸山,因號烏丸。又曰,林胡樓煩即嵐、勝之北也。嵐、勝以南石州、離石、藺等,趙邊邑也,秦隔河也。晉、洛、潞、澤等州皆七國時韓地,趙西境也。

  〔一三〕鮑本「其」作「燕」。○ 補曰:史作「燕」,姚引。

  〔一四〕姚本續云:史,備燕、三胡、秦、韓之邊。

  〔一五〕鮑本言參錯居其邊地。正曰:「參」,史作「三」,因音而訛也。據上文,則「參」當作「東」,字訛。

  〔一六〕鮑本「不塞」者,志在遠略。

  〔一七〕鮑本「王」作「主」。○ 札記丕烈案:「主」字是也。史記作「主」。

  〔一八〕姚本集、劉、錢作「簡主實晉陽,而襄主兼戎取代」。

  〔一九〕鮑本「累」,「纍」同。

  〔二0〕鮑本屬常山。補曰:光武即位於此,改高邑。

  公子成再拜稽首曰:「臣愚不達於王之議,敢道世俗之間〔一〕。今欲繼簡、襄之意,以順先王之志,臣敢不聽今〔二〕。」再拜。乃賜胡服。

  〔一〕 姚本一作「聞」。 鮑本「間」作「聞」。○ 補曰:一本「聞」作「間」,與下文同。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聞」。

  〔二〕 鮑本「今」作「令」。○ 札記丕烈案:「令」字是也,史記作「命」。

  趙文進諫曰:「農夫勞〔一〕而君子養焉,政之經也。愚者陳意而知者論焉,教之道也。臣無隱忠,君無蔽〔二〕言,國之祿〔三〕也。臣雖愚,願竭其忠。」王曰:「慮無惡擾〔四〕,忠無過〔五〕罪,子其言乎。」趙文曰:「當〔六〕世輔俗,古之道也。衣服有常,禮之制也。修〔七〕法無愆,民之職也。三者,先聖之所以教。今君釋此,而襲遠方之服,變古之教,易古之道,故臣願王之圖之。」王曰:「子〔八〕言世俗之間〔九〕。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沉於所聞。此兩者,所以成官而順政也,非所以觀遠而論始也〔一0〕。且夫三代不同服而王,五伯不同教而政〔一一〕。知者作教,而愚者制焉。賢者議俗,不肖者拘焉。夫制於服之民,不足與論心;拘於俗之眾,不足與致意。故勢與俗化,而禮與變俱,聖人之道也。承教而動,循法無私〔一二〕,民之職也。知學之人,能與聞遷〔一三〕;達於〔一四〕禮之變,能與時化。故為己者不待人,制今者不法古,子其釋之。」

  〔一〕 鮑本「勞」下補「力」字。○ 正曰:「勞」下恐有缺字。

  〔二〕 鮑本蔽,猶伏。

  〔三〕 鮑本祿,猶福。

  〔四〕 鮑本「惡」作「變」。○ 言能定慮,則不亂於物。

  〔五〕 鮑本過者,罪之小者。

  〔六〕 鮑本當,猶順。

  〔七〕 鮑本「修」作「脩」,又改作「循」。○ 補曰:姚云一作「循禮」。商君傳正作「循」。朱子韓文考異著方氏說云,唐人書「脩」近「循」,楚辭亦有誤者,則此字古已混矣。下文兩有「循法」字,為「循」無疑。

  〔八〕 鮑本「子」作「卿」。○

  〔九〕 鮑本言其所言不能出俗。

  〔一0〕鮑本若今胡服自我始也。

  〔一一〕鮑本政,言治行於下。

  〔一二〕鮑本不敢有私意。

  〔一三〕鮑本有所聞,則改前之為。

  〔一四〕姚本一無「於」字。

  趙造諫曰:「隱忠不竭,奸之屬也。以私誣國,賤〔一〕之類也。犯姦者身死,賤〔二〕國者族宗〔三〕。反〔四〕此兩者,先聖〔五〕之明刑,臣下之大罪也。臣雖愚,願盡其忠,無遁其死。」王曰:「竭意不諱〔六〕,忠也。上無蔽言,明也。忠不辟危,明不距人。子其言乎。」

  〔一〕 姚本劉改「賤」作「賊」。 鮑本賤,謂輕國。

  〔二〕 姚本劉改「賤」作「賊」。

  〔三〕 鮑本族滅其宗。

  〔四〕 姚本劉本無「反」字。 鮑本「反」作「有」。○

  〔五〕 鮑本「聖」作「王」。○

  〔六〕 鮑本「諱」作「讓」。○ 補曰:一本「讓」作「諱」。

  趙造曰:「臣聞之,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俗而動。因民而教者,不勞而成功;據〔一〕俗而動者,慮徑〔二〕而易見也。今王易初不循俗,胡服不顧世,非所以教民而成禮也。且服奇者志淫,俗辟者亂民。是以蒞國者不襲奇辟之服,中國不近蠻夷之行,非所以教民而成禮者也。且循法無過,脩〔三〕禮無邪,臣願王之圖之。」

  〔一〕 鮑本據,猶依。

  〔二〕 鮑本徑以步道,喻其省便。

  〔三〕 姚本「脩」,一作「循」。 札記吳氏補曰,商君傳作「循」。

  王曰:「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襲,何禮之循?宓戲〔一〕、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三王,觀時而制法,因事而制禮,法度制令,各順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禮世〔二〕不必〔三〕一其〔四〕道〔五〕,便國不必法古。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禮而滅。然則反古未可非,而循禮未足多也。且服奇而志淫,是鄒、魯無奇〔六〕行也〔七〕;俗辟而民易,是吳、越無俊民也〔八〕。是以聖人利身之謂服,便事之謂教,進退之謂節,衣服之〔九〕制,所以齊常民,非所以論賢者也〔一0〕。故聖與俗流〔一一〕,賢與變俱。諺曰:『以書為御者,不盡於〔一二〕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達於〔一三〕事之變。』故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學,不足以制今。子其勿反也。」〔一四〕

  〔一〕 鮑本「宓戲」作「伏羲」。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虙戲」。

  〔二〕 姚本「禮」一作「理」。 鮑本禮施於世。補曰:宜從商君傳作「治世」。

  〔三〕 鮑本無「必」字。○

  〔四〕 姚本一本無「其」字。

  〔五〕 姚本劉作「後世不一其道」。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禮也不必一道」。

  〔六〕 姚本錢改「奇」作「袤」。

  〔七〕 姚本曾、集無「也」字。

  〔八〕 鮑本鄒屬魯國。言二國雖無奇服,不無奇行。正曰:趙造言「服奇者志淫,俗辟者亂民,蒞國者不襲奇辟之服,中國不近蠻夷之行」,故此舉其言而詰之。按索隱云,「鄒、魯好長纓,是奇服也。服非其志,皆淫辟也。而有孔門顏、冉之屬,豈無奇行哉?方俗僻處山谷,而人皆改易,不通大化,則是吳、越無秀士,何得有季札、大夫種之屬哉」?今欲略改云「方俗僻陋」,刪「處山谷」三字。

  〔九〕 鮑本「服之」下有「謂」字。○

  〔一0〕鮑本此謂「進退」以下。補曰:史「進退之節,衣服之制」,無兩「謂」字,接下文為是。

  〔一一〕鮑本言其順俗。

  〔一二〕鮑本無「於」字。○

  〔一三〕鮑本無「於」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一四〕鮑本趙記十九年有,無二趙諫詞。彪謂:拓地開邊,非有國之所先也。不得已而有攘卻之事,嚴兵而已。兵嚴而士用命,雖不胡服,其無成功?如其不然,雖易服變古,何救於敗哉!孟子曰,「行一不義而得天下,不為也」。武靈之志,欲得中山、胡地而已,遂舉國而夷,甚矣其不權於輕重小大之差也!且其所稱反古之說,皆鉤金一輿羽之類,古所謂以辯言亂舊政者也,何足取哉?而史無譏,故備論之。補曰:史衛鞅傳與此章多同,今考列于后:衛鞅曰:「疑事無功,疑行無名。」肥義曰:同。「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于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王曰:「有高世之功者,必有遺俗之累;有獨智之慮者,必被庶人之恐。」「愚者闇于成事,智者見於未萌。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肥義曰:同。「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王曰:「聖人苟可以利其民,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禮。」甘龍曰:「聖人不易民而教,智者不變法而動。因民而教者,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趙造曰:「聖人不易民而教,智者不變法而動。因民而教者,不勞而成功,據俗而動者,慮徑而易見。」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言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以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王曰:「卿言世俗之間,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沉於所聞,此兩者所以成官而順政也,非所以觀遠而論始也。且夫三代不同服而王,五伯不同教而政。智者作教,而愚者制焉。賢者議俗,不肖者拘焉。」杜摯曰:「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趙造曰:「循法無過,脩禮無邪。」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王曰:「禮世不一其道,便國不必法古。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禮而滅。然則反古未可非,而循禮不足多也。」衛鞅、趙武靈所稱「民不可慮始,治不必相襲」者,初不全非,但所以行是言者悖耳。商君傳語,策具有之,唯「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語,不襲用,而用其意也。史遷於趙世家所不載者,二趙諫詞耳。二事皆變古者也。當時紀載與遷所錄,固不能無混歟?然商君傳文法而簡,策文錯以他語,奇而肆,可以參觀。漢韓安國、王恢議伐匈奴辯難之辭,亦類此,亦間采其數語。 史云,趙文、趙造、周紹、趙俊皆諫。按周紹,即後章周紹傅王子何者,紹辭傅而未嘗諫易服也;趙俊,即趙燕後服者,王讓之即受服。史謬云諫也。牛贊嘗有諫而史不言。

  王立周紹為傅

  王立周紹為傅,曰:「寡人始行〔一〕縣,過番吾,當子為子之時,踐石〔二〕以上者皆道子之孝。故寡人問子以璧〔三〕,遺子以酒食,而求見子。子謁〔四〕病而辭。人有言子者曰:『父之孝子,君之忠臣也。』故寡人以子之知慮,為辨足以道人,危〔五〕足以持難,忠可以寫〔六〕意,信可以遠期〔七〕。詩〔八〕云:『服難以勇,治亂以知,事之計也。立傅以行〔九〕,教少以學,義之經也。循計之事〔一0〕,失〔一一〕而〔一二〕累;訪議之行,窮而不憂〔一三〕。』故寡人欲子之胡服以傅王乎〔一四〕。」

  〔一〕 鮑本補曰:去聲。

  〔二〕 鮑本踐石,謂能騎乘者。禮「洗王石」注,乘馬石。

  〔三〕 鮑本問,以禮遺之。

  〔四〕 鮑本「謁」作「謂」。○

  〔五〕 鮑本危,言有危苦之節。正曰:危,高狀也。

  〔六〕 鮑本寫,猶宣。

  〔七〕 鮑本久而不渝。

  〔八〕 鮑本「詩」作「諺」。○

  〔九〕 鮑本去音。

  〔一0〕鮑本先計而順行之。

  〔一一〕鮑本「失」作「佚」。○

  〔一二〕鮑本「而」下補「不」字。○ 補曰:以下句例之,此恐缺「不」字。 札記今本「而」下有「不」字,乃誤涉鮑也。

  〔一三〕鮑本窮,言盡事之情。正曰:此言勇智為事之計,指胡服言。行學為事之經,指立傅言。循計謀之事,雖有故失而無累。訪謀議之行,雖有窮急而不憂。「訪義」,又疑「放義」,謂放於義也。

  〔一四〕鮑本「乎」作「子」。○ 補曰:「乎」當作「子」,大事記改。 札記今本「乎」作「子」,乃誤涉鮑也。

  周紹曰:「王失論矣,非賤臣所敢任也。」王曰:「選子莫若父,論臣莫若君。君,寡人也。」周紹曰:「立傅之道六。」王曰:「六者何也?」周紹曰:「知慮不躁達於變,身行寬惠達於禮,威嚴不足以易於位〔一〕,重利不足以變其心,恭於教而不快〔二〕,和於下而不危。六者,傅之才,而臣無一焉。隱中不竭〔三〕,臣之罪也。傅〔四〕命僕〔五〕官,以煩有司,吏之恥也。王請更論。」

  〔一〕 鮑本素位而行,不為威嚴所移。

  〔二〕 鮑本快,謂縱逸。

  〔三〕 鮑本「竭」作「謁」。○ 隱,自匿也。中,謂情實。此疑與趙造諫本一說。補曰:「不謁」,一作「不竭」。「中」,一作「忠」。即趙造語。

  〔四〕 鮑本「傅」,「附」同。比也。

  〔五〕 鮑本僕,猶辱。

  王曰:「知此六者,所以使子。」周紹曰:「乃國未通於王〔一〕胡服。雖然,臣,王之臣也,而王重命之,臣敢不聽令乎?」再拜,賜胡服。

  〔一〕 鮑本「王」下補「之」字。○

  王曰:「寡人以王子為子任,欲子之厚愛之,無所見醜。御道之以行義,勿令溺苦於學〔一〕。事君者,順其意,不逆其志。事先〔二〕者,明其高,不倍其孤。故有臣可命,其國之祿也。子能行是,以〔三〕事寡人者畢矣。書云:『去邪無疑,任賢勿貳〔四〕。』寡人與子,不用人矣。」遂賜周紹胡服衣冠,具帶〔五〕黃金師比〔六〕,以傅王子也〔七〕。〔八〕

  〔一〕 鮑本溺、苦,皆勞也。勞於學,以無導之者故也。正曰:醜,言惡事也。學,言誦習也。謂厚愛教之,毋使見醜事。以行義導之,毋沉溺困苦於誦習之末也。武靈安知行義,蓋習聞古語,猶紹之論立傅爾。方務胡服騎射,宜以誦習為溺苦也。秦異人不習於誦,而王罷之。當時氣習類是,焚書之禍兆矣。

  〔二〕 鮑本先,先君。

  〔三〕 鮑本「以」上補「所」字。○

  〔四〕 鮑本禹謨。

  〔五〕 鮑本帶飾之備也,猶具劍。補曰:淮南子云,趙武靈王具帶鵔鸃而朝。此以「具」作「貝」。漢書佞幸傳,孝惠時,郎、侍中皆冠鵔鸃貝帶,注,「以貝飾帶」。 札記今本「具」作「且」。

  〔六〕 姚本續云:史記匈奴傳,漢遺單于有黃金飾貝帶一飾。漢書音義曰,腰中大帶,黃金胥紕一。徐廣曰,或作「犀毗」。注引戰國策「趙武靈王賜周紹貝帶黃金師比」。延篤云,胡革帶鉤也。則此帶鉤,亦名「師比」。則「胥」、「犀」與「師」並相近,而說各異耳。 鮑本未詳,蓋衣章。主術訓「武靈王貝帶鵔鸃而朝」注,〈夋羽〉〈孛羽〉,讀曰「私鈚」。頭三字與此小異。正曰:漢書「黃金犀比」,師古云,胡帶之鉤也。延篤說同,大事記引又謂「師比」。史記「胥紕」。「師」、「犀」、「胥」一也。

  〔七〕 鮑本無「也」字。○

  〔八〕 鮑本補曰:大事記書趙惠后卒,使周紹胡服傅王子。解題云,惠后,吳娃也。娃方死,憐其子而將立之,廢長立少之意已見於此。而其論傅時,有古之遺言。愚謂,命胡服而誦古之遺言,豈其然乎?

  趙燕後胡服

  趙燕後胡服〔一〕,王令讓之曰:「事主之行,竭意盡力,微諫而不譁〔二〕,應對而不怨,不逆上以自伐,不立私以為名。子道順而不拂,臣行讓而不爭。子用私道者家必亂,臣用私義者國必危。反親以為行,慈父不子;逆主以自成,惠〔三〕主不臣也。寡人胡服,子獨弗服,逆主罪莫大焉。以從政〔四〕為累,以逆主為高,行私莫大焉。故寡人恐親〔五〕犯刑戮之罪,以明有司之法。」趙燕再拜稽首曰:「前〔六〕吏命胡服,施及賤臣,臣以失令過期,更〔七〕不用侵辱教〔八〕,王之惠也。臣敬循〔九〕衣服,以待今日〔一0〕。」

  〔一〕 鮑本服後於眾。

  〔二〕 鮑本讙也。

  〔三〕 鮑本惠,猶慈。

  〔四〕 鮑本政,胡服之政。

  〔五〕 鮑本燕,公族也,故稱親。正曰:親身犯之也。

  〔六〕 鮑本前,前日。

  〔七〕 姚本一作「史」。 鮑本更,猶反。正曰:更,改也。

  〔八〕 鮑本侵辱,刑也。言己宜服刑,王反不刑而教之。正曰:侵辱教,刑也。

  〔九〕 姚本一作「修」。

  〔一0〕鮑本「今」作「令」。○ 令,善也。補曰:施,以豉反,更,居行反。 札記今本「今日」作「令甲」。

  王破原陽

  王破〔一〕原陽〔二〕,以為騎邑〔三〕。牛贊〔四〕進諫曰:「國有固籍〔五〕,兵有常經。變籍則亂,失經則弱。今王破原陽,以為騎邑,是變籍而棄經也。且習其兵者輕其敵〔六〕,便其用者〔七〕易〔八〕其難。今民便其用而王變之,是損〔九〕君而弱國也。故利不百者不變俗〔一0〕,功不什者不易器。今王破卒散兵,以奉騎射,臣恐其攻獲之利,不如所失之費也。」

  〔一〕 鮑本正曰:破者,破卒散兵以為騎。

  〔二〕 鮑本屬雲中。

  〔三〕 鮑本居騎士於此。

  〔四〕 鮑本趙人。

  〔五〕 鮑本固,言不變。籍,猶令甲。正曰:「固」,「故」通。

  〔六〕 鮑本習於敵人之兵,則玩而易之。

  〔七〕 鮑本此言本國械用。

  〔八〕 鮑本補曰:易,以豉反。

  〔九〕 姚本一作「捐」。

  〔一0〕鮑本補曰:此亦商君傳杜摯語,「俗」作「法」。

  王曰:「古今異利,遠近易〔一〕用。陰陽不同道,四時不一宜。故賢人觀時,而不觀於時〔二〕;制兵,而不制於兵。子知官府之籍,不知器械之利;知兵甲之用,不知陰陽之宜〔三〕。故兵不當於用,何兵之不可易?教不便於事,何俗之不可變?昔者先君襄主與代交〔四〕地,城境封之〔五〕,名曰無窮之門,所以昭〔六〕後而期遠也。今重甲循〔七〕兵〔八〕,不可以踰險;仁義道德,不可以來朝〔九〕。吾聞信不棄功,知不遺時。今〔一0〕子以官府之籍,亂寡人之事,非子所知〔一一〕。」

  〔一〕 鮑本易,入音。

  〔二〕 鮑本時,猶俗也。視俗而變,不為俗所窺。

  〔三〕 鮑本趙居胡之南,陽也,欲攻胡而用趙兵,非其宜也。正曰:陰陽之宜,言天地氣化之運,人事剛柔之節。其詳則若范蠡之所以答越王者,語見國語。大事記解題,周元王元王年載之。

  〔四〕 鮑本交,猶接。

  〔五〕 鮑本築城境上,為之封域。

  〔六〕 鮑本「昭」作「詔」。○

  〔七〕 姚本一作「修」。

  〔八〕 鮑本趙甲重,不若新甲之輕。循,言其因舊。正曰:循,行也。言被重甲執兵而行,不可以踰險,不若胡服之騎射便利。

  〔九〕 鮑本此言胡也。

  〔一0〕札記今本「今」誤「令」。

  〔一一〕鮑本「知」作「智」。○

  牛贊再拜稽首曰:「臣敢不聽令乎?」至〔一〕遂胡服,率騎入胡,出於遺遺之門〔二〕,踰九限之固,絕五俓〔三〕之險,至榆中〔四〕,辟地千里。〔五〕

  〔一〕 姚本集、劉作「王」。 鮑本「至」作「王」。○

  〔二〕 鮑本此門義取胡者古今所遺。正曰:無據而謬。 札記丕烈案:所標姚氏列遺逸有之,見後附錄。

  〔三〕 鮑本「俓」作「徑」。○ 札記丕烈案:此當是「陘」之假借耳。

  〔四〕 鮑本「榆」作「胡」。○ 補曰:「胡中」,一本「榆中」,世家二十年,王西略胡地至榆中。正義云,勝州所治榆林。

  〔五〕 鮑本補曰:大事記謂,賜周紹胡服衣冠,具帶黃金師比,此胡服也。又引水經注、竹書紀年,邯鄲命將軍、大吏、適子、代吏皆貂服。即胡服之事,按胡廣曰,趙武靈王改胡服,以金璫飾前,前搖貂尾為貴職。或以北土多寒,胡人以貂皮溫額,後代效之。亦曰惠文。漢曰武弁,曰女冠,武官冠之。侍中、中常侍加黃金璫,附蟬為文,貂尾為飾。漢官儀又名「鵔鸃冠」。愚謂,貂服者,此類也。今之靴,亦武靈所製云。 一本標春秋後語云,武靈王十九年春正月,大朝信武宮,乃召肥義與議天下事,五日而畢。遂北略中山,登黃華之上。注云,黃華,山名也。戰國策云,武陵王游於大陵,夢見處女,鼓瑟而歌,登黃華之上。今按史,十六年,游大陵,夢處女;十九年大朝信武宮,召肥義議事,略中山至房子之代地,至無窮,西至河,登黃華之上。先後不同。所載戰國策云云者,今缺,姑記以廣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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