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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戰國策卷二十一 趙四

漢朝 戰國策 劉向 著

為齊獻書趙王

  為齊獻書趙王,使臣與復丑〔一〕曰:「臣一見,而能令王坐而天下致名寶〔二〕。而臣竊怪王之不試見臣,而窮〔三〕臣也。群臣必多以臣為不能者,故王重〔四〕見臣也。以臣為不能者非〔五〕他,欲用王之兵,成其私〔六〕者也。非然〔七〕,則交有所偏者也;〔八〕非然,則知不足者也;非然,則欲以天下之重恐王,而取行於王〔九〕者也〔一0〕。臣以齊循〔一一〕事王,王能亡燕,能亡韓、魏,能攻秦,能孤秦。臣以為〔一二〕齊致尊名於王,天下孰敢不致尊名於王?臣以齊致地於王,天下孰敢不致地於王?臣以齊為王求名於燕及韓、魏,孰敢辭之?臣之能也,其前可見已〔一三〕。齊先重王,故天下盡重王〔一四〕;無齊,天下必盡輕王也。秦之彊,以無齊之〔一五〕故重王,燕〔一六〕、魏自以無齊故重王〔一七〕。今王無齊獨安得無重天下〔一八〕?故勸王無齊者,非知不足也〔一九〕,則不忠者也。非然,則欲用王之兵成其私者也;非然,則欲輕王以天下之重,取行於王者也;非然,則位尊而能卑者也〔二0〕。願王之熟慮無齊之利害也。」〔二一〕

  〔一〕 姚本曾無此以上五字。 鮑本無「使臣與復丑」五字。○ 補曰:愚按,其文未詳,恐他簡脫誤。

  〔二〕 鮑本「寶」作「實」。○ 即下「致地」。

  〔三〕 鮑本窮,猶困也。困於不得見。

  〔四〕 鮑本重,猶難。

  〔五〕 鮑本非,若無也。

  〔六〕 鮑本無「成其私」三字。○

  〔七〕 鮑本無「非然」二字。○

  〔八〕 鮑本言賣趙與諸國,焉私?

  〔九〕 鮑本無「於王」二字。○ 補曰:姚本云,「欲用王之兵,成其私者也。非然,則交有所偏者也;非然,則知不足者也;非然,則欲以天下之重恐王,而取行於王者也」。愚按,此文為是。

  〔一0〕鮑本王畏懼之,必行其說。

  〔一一〕姚本曾作「脩」。

  〔一二〕鮑本衍「為」字。

  〔一三〕鮑本言可見於未效之前。

  〔一四〕鮑本「王」下復有「重王」二字,原注「衍重字」。○

  〔一五〕鮑本無「之」字。○

  〔一六〕鮑本「燕」下補「韓」字。○

  〔一七〕鮑本趙得齊,故四國無齊。

  〔一八〕鮑本猶四國重趙。

  〔一九〕鮑本無「也」字。○

  〔二0〕鮑本補曰:能卑者,才能卑下也。

  〔二一〕鮑本此策時不可考。

  齊欲攻宋

  齊欲攻宋〔一〕,秦令起賈〔二〕禁之。齊乃捄〔三〕趙以伐宋〔四〕。秦王〔五〕怒,屬怨於趙。李兌約五國〔六〕以伐秦,無功,留天下之兵於成皋,而陰構〔七〕於秦。又欲與秦攻魏,以解其怨〔八〕而取封〔九〕焉。

  〔一〕 鮑本閔三十八年,此十三年。正曰:閔二十八年。

  〔二〕 鮑本人姓名。

  〔三〕 姚本一作「收」。 鮑本「捄」作「援」。○ 補曰:姚云,「捄」一作「收」,大事記取。

  〔四〕 鮑本以趙自助。補曰:齊欲攻宋,乃收趙以助己,實未伐也,故趙李兌合五國以伐秦。大事記,赧王二十九年,先書趙李兌約五國伐秦,後書齊滅宋。解題云,此大事也,見於策者,前後非一章。史遺略不載,策亦不載伐秦之年,然兵端起於秦怨趙助齊伐宋,故附齊滅宋年。

  〔五〕 鮑本昭。

  〔六〕 鮑本韓、趙、魏、燕、齊也。史不書,獨趙策見之。補曰:大事記書楚、齊、趙、韓、魏。按魏策「五國約而攻秦,楚王為從長,不能傷秦,兵罷而留成皋」,與此李兌約五國攻秦無功,留天下兵於成皋語合。又謂兌雖主謀,楚猶以大國為從長,據此故也。按楚王為從長,乃懷王十一年,蘇秦約楚、齊、趙、韓、魏、燕伐秦也。秦紀無楚,年表無齊,故以五國稱。楚世家書特詳。諸侯至函谷關,擊秦不勝而歸,其事又相類。兵罷留成皋一語,記者遂誤附之,非李兌合從時也。按兌伐秦時,當楚頃襄王十二年,十年楚迎婦于秦,十四年與秦昭王好會于宛,中間未嘗搆兵。大事記據下章書楚、齊、趙、韓、魏,又據魏策,因遂長楚。考之下章,雖有楚而不明言在五國之數,後亦屢言燕,是時固有燕矣。又此章勸齊劫天下,未及秦而後楚。下章云,齊將攻宋,秦、楚禁之,可見秦、楚方睦,必無楚伐秦之事矣。鮑以五國為韓、趙、魏、燕、齊者得之,然趙當首書。

  〔七〕 姚本曾作「講」字。 鮑本「搆」作「講」。○ 補曰:大事記同,以下有「已講」字故也。

  〔八〕 鮑本解秦怨。

  〔九〕 鮑本自封之封,非封地。正曰:下文言取陰定封。

  魏王〔一〕不說。之齊〔二〕,謂齊王曰:「臣為足下謂魏王曰:『三晉皆有秦患。今之攻秦也,為趙也〔三〕。五國伐趙,趙必亡矣〔四〕。秦逐李兌〔五〕,李兌必死。今之伐秦也,以救李子之死也。今趙留天下之甲於成皋,而陰鬻之於秦,已講,則令秦攻魏以成其私封,王之事趙也何得矣?且王嘗濟於漳,而身朝於邯鄲,抱陰、成〔六〕,負蒿〔七〕、葛、薜〔八〕,以〔九〕為趙蔽,而趙無為王行也。今又以何〔一0〕陽、姑密〔一一〕封其子〔一二〕,而乃令秦攻王,以便取陰〔一三〕。人比然而後如〔一四〕賢不,如王〔一五〕若用所以事趙之半收齊,天下有敢謀王者乎?王之事齊也,無入朝之辱,無割地之費。齊為王之故,虛國〔一六〕於燕、趙之前,用兵於二千里之外,故攻城野戰,未嘗不為王先被矢石也。得二都,割河東,盡效之於王。自是之後,秦攻魏,齊甲〔一七〕未〔一八〕嘗不歲至於王之境也。請問王之所以報齊者可乎?韓呡〔一九〕處於趙〔二0〕,去齊三千里,王以此疑齊〔二一〕,曰有秦陰〔二二〕。今王又挾故薛公以為相〔二三〕,善韓徐以為上交,尊虞商以為大〔二四〕客,王固可以反疑〔二五〕齊乎〔二六〕?』於〔二七〕魏王聽此言也甚詘〔二八〕,其欲事王〔二九〕也甚循〔三0〕。其怨於趙〔三一〕。臣願王〔三二〕之曰〔三三〕聞魏〔三四〕而無庸見惡也,臣請為王推其怨於趙〔三五〕,願王之陰重〔三六〕趙,而無使秦之見王之重趙也。秦見之且亦重趙〔三七〕。齊、秦交重趙,臣必見燕與韓、魏亦且重趙也,皆且無敢與趙治〔三八〕。五〔三九〕國事趙,趙從親以合於秦,必為王高矣〔四0〕。臣故欲王之偏劫天下,而皆私甘之也〔四一〕。王使臣以韓、魏與燕劫趙,使丹〔四二〕也甘之;以趙劫韓、魏〔四三〕,使臣〔四四〕也甘之;以三晉劫秦,使順也甘之;以天下劫楚,使呡也甘之。則天下皆偪秦以事王,〔四五〕而不敢相私也。交定,然〔四六〕後王擇焉。」〔四七〕

  〔一〕 鮑本昭。

  〔二〕 鮑本「齊」下補「人」字。○ 正曰:大事記,魏王不說,齊人謂王云云。愚謂,「之齊」上有缺文,當是人姓名。

  〔三〕 鮑本本以秦屬怨於趙故。

  〔四〕 鮑本此設辭也。言趙初約伐秦,今乃與秦講,若同伐趙,趙可亡也。

  〔五〕 鮑本「秦」作「齊」。○ 講秦、背齊、不伐宋者,兌也。正曰:姚本作「秦逐」。大事記取。

  〔六〕 鮑本成屬涿郡。又孔子世家注,太山鉅平有武城。正曰:陰、成未詳,鮑注皆非魏地。

  〔七〕 鮑本地缺。

  〔八〕 鮑本「薜」作「薛」,又改作「孽」。○ 趙記注,在馬丘。又葛城在高陰,屬涿郡。補曰:當作「孽」。正曰:抱、負言其勢。按魏策,葉陽君約魏,魏王將封其子,謂魏王曰,「王嘗身濟漳,朝邯鄲,抱葛、薛、陰、成以為趙養邑」。據此文,則「蒿」字因「葛」而誤衍。四邑皆魏地。趙世家,「遇于葛孽」,則知此文「薛」字誤也。徐廣云者,在馬丘。正義引括地志云也□□□□□魏縣西南。 札記丕烈案:「薛」即「孽」字也。

  〔九〕 鮑本無「以」字。○

  〔一0〕鮑本「何」作「河」。○ 屬河內。 札記今本「何」作「河」。

  〔一一〕鮑本「密」,「蔑」同。魯卜縣有姑蔑城,地未詳。

  〔一二〕鮑本兌子。正曰:說見後。

  〔一三〕鮑本正曰:以下三章俱有。三其文,則時欲文木而取此乃宋地也。傳昭十九年,公尹赤遷陰于下陰,乃襄之□□□□□非此所指也。齊策,三子說齊王伐宋之三曰,有大平陸則梁門不啟。□□□□南陽則亦指在六成者誤矣。史記作陶、平陸。蓋平陸,兗州縣;定陶,今會州。皆大梁之東,時皆有宋也之定□□□□□□也。濟陰之名後出,抑□□□□□歟?按史□□□封陶,徐廣曰,「陶」一作□□□□□曰「陰必亡」,史作「陶邑必亡」。魏策「陰啟」,史作「陶人」。是云「陶」、「陰」字易惑。定陶見有魏冉冢。作陰者誤。是直以□字誤,此說是也。劉歆七略云,古文□□以陶為陰,然則陰之為陶信矣。 〔校一〕

  〔一四〕鮑本「如」作「知」。○ 言人必以類比乃可知。

  〔一五〕鮑本言如今王者。正曰:下有「若」字,「如王若用」不成語,當以「王」字句。言人類相比,知賢以如王。 札記丕烈案:吳說未是。此「如」、「若」二字,當衍其一。

  〔一六〕鮑本虛國,謂悉出兵。

  〔一七〕鮑本無「甲」字。○ 補曰:一本「齊甲」。

  〔一八〕姚本曾、劉作「不」。

  〔一九〕姚本劉「呡」一作「岷」。 鮑本「呡」作「珉」。○ 從韓策,後並同。正曰:「珉」、「呡」未知孰訛,且當各依本文。

  〔二0〕姚本劉「趙」作「楚」。 鮑本珉下皆齊人之去齊者。正曰:韓呡必韓人。韓策云,呡相齊。趙將有韓徐,趙世家惠文十三年。虞商無見。除薛公為齊人,餘無考。

  〔二一〕鮑本珉處趙,意別有謂。以其相趙,疑齊親趙。

  〔二二〕鮑本疑齊親趙,因私於秦,以趙嘗講秦也。

  〔二三〕鮑本史稱文去齊如魏,在閔王三十八年後。按此,則其如魏,以齊王驕也。伐宋前,已去齊矣。正曰:大事記,孟嘗君去齊相魏,在赧王二十九年齊滅宋前,說見東周策。

  〔二四〕姚本劉「大」作「一」。

  〔二五〕鮑本「固」作「顧」,「疑」下有「於」字。○

  〔二六〕鮑本用齊之所不善,失在魏也,安可疑齊?補曰:此語大事記取。

  〔二七〕鮑本補曰:此下恐當有「是」字。 札記丕烈案:此當是「疑」下有「於」字,錯在「乎」下。

  〔二八〕鮑本此下,此士自陳其說魏之效。詘,猶順。正曰:韻書,詘,辭塞也。

  〔二九〕鮑本齊王。

  〔三0〕姚本曾「循」作「脩」。

  〔三一〕鮑本言其事齊,比於怨趙則又順也。正曰:「循」,姚云曾作「脩」,則當屬上文。愚謂,以「甚循」句,文勢順。「於趙」下有缺文,或「其怨於趙」句因下文衍。 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此「其」字乃「甚」字之誤,四字為一句。

  〔三二〕鮑本「臣願王」之「王」,謂齊王。下並同。

  〔三三〕鮑本「曰」作「亟」。○ 補曰:一本作「重」,是。

  〔三四〕鮑本與魏相聞。

  〔三五〕鮑本推,猶移。怨,魏怨。

  〔三六〕鮑本元作「曰」,又改作「重」。○ 補曰:上例,字當是「重」。

  〔三七〕鮑本天下得趙則強。使秦知齊重趙,恐齊強,亦必重之。

  〔三八〕鮑本治,猶校。

  〔三九〕鮑本「五」作「三」。○

  〔四0〕鮑本言趙居齊上。

  〔四一〕鮑本「偏」作「遍」。○ 私,則所謂無使見也。甘,言說之。補曰:遍劫者,眾脅之以威。私甘者,獨說之以言。

  〔四二〕鮑本丹、順皆人名。

  〔四三〕鮑本此下皆且甘且劫。

  〔四四〕姚本一作「甘」。

  〔四五〕鮑本自以見偪於秦也。秦於天下,有偪而已,不如齊之有劫有甘也。正曰:相與偪秦也。偪者,侵迫也。

  〔四六〕鮑本「然」作「而」。○

  〔四七〕鮑本此章亦可為齊,姑因舊。

  〔校一〕吳氏「正曰」主要說明:陰是宋地,陰即陶。但注文脫漏甚多,難以校清,只能根據現存文字,點其大意,僅供參考。

  齊將攻宋而秦楚禁之

  齊將攻宋,而秦、楚〔一〕禁之。齊因欲與趙,趙不聽。齊乃令公孫衍說李兌〔二〕以攻宋而定封焉。李兌乃謂齊王〔三〕曰:「臣之所以堅三晉以攻秦者,非以為齊得利秦之毀也〔四〕,欲以使攻宋也。而宋置太子以為王,下親其上而守堅,臣是以欲足下之速歸休士民也。今太子走,諸善太子者,皆有死心〔五〕。若復攻之,其國必有亂,而太子在外,此亦舉宋之時也。

  〔一〕 姚本一作「陰」。

  〔二〕 鮑本正曰:下「李兌」二字必誤。下云「使公孫衍說奉陽君」,即述上文「令公孫衍說李兌」也。其下豈得為兌言乎?又後有「循燕觀趙」語,以為兌言,則不通。 札記丕烈案:吳氏定奉陽君為李兌,其說最確。元和顧氏廣圻曰,「此下皆當為蘇代謂齊王語,當是李兌下有缺文也」。說詳其所著思適齋筆記。

  〔三〕 鮑本閔。

  〔四〕 鮑本不以毀秦為齊之利。

  〔五〕 鮑本太子為王及走,史不書。太子為王矣,而走,必王之黨逐之,故太子之人,以死報之。

  「臣為足下使公孫衍說奉陽君〔一〕曰:『君之身老矣,封不可不早〔二〕定也。為君慮封,莫若於宋,他國莫可。夫秦人貪,韓、魏危〔三〕,燕、楚辟〔四〕,中山〔五〕之地薄,莫如於陰。失今之時,不可復得已。宋之罪重,齊之怒深,殘亂宋,得〔六〕大齊,定身封,此百代之一時也。』以〔七〕奉陽君甚食〔八〕之,唯〔九〕得大封,齊無大異〔一0〕。臣願足下之大發攻宋之舉,而無庸致兵,姑待已耕〔一一〕,以觀奉陽君之應足下也。縣〔一二〕陰以甘之,循〔一三〕有燕以臨之,而臣待忠之封〔一四〕,事必大成。臣又願足下有地效於襄安君〔一五〕以資臣也。足下果殘宋,此兩地〔一六〕之時也,足下何愛焉?若足下不得志於宋,與國何敢望也〔一七〕。足下以此資臣也,臣循燕觀〔一八〕趙,則足下擊潰而決天下矣〔一九〕」。〔二0〕

  〔一〕 鮑本蘇秦從時,已言奉陽死,豈或襲稱如馬服者乎?補曰:按史蘇秦傳,趙肅侯令其弟成為相,號奉陽君。弗說秦,秦去之燕。奉陽君死,秦復說肅侯稱奉陽君捐館舍。而張儀之說武靈王,亦謂先王時奉陽君相,專權擅勢,蔽晦先王。然武靈胡服,請於公叔成,而成與李兌弒主父,則是肅侯之世,成未亡,何其前後相戾邪?故大事記從古史,定以奉陽君為公子成,而削去「捐館」之語。考之策,屢言奉陽君,而趙策尤著,見於李兌約五國伐秦後謀取宋之時。蘇秦說趙,當肅侯十六年,而五國伐秦,在惠文十三年,相去五十年,公子成執國柄何久也!史、策明言捐館舍,豈得皆誤?武靈易服之請,猶惓惓敬事其答,張儀豈得公言其罪而無所諱哉?荀子以奉陽君為篡臣,而楊倞注,亦疑非公子成,蘇秦所值者,必別一奉陽君,非公子成明矣。然則奉陽君果公子成乎?曰,謂奉陽君為公子成,亦史遷之言,而策無明文也。五國攻秦時,成、兌方並用,以成為奉陽君,其時則可矣。愚嘗反覆策文而有疑焉。趙策言「李兌約伐秦,無功,陰講於秦,欲與秦攻魏以解怨,取陰以定封」。又云「齊令公孫衍說李兌以攻宋定封」。又云「公孫衍說奉陽君,封地莫善於宋,莫如於陰」。又「蘇代謂齊王,臣為足下說奉陽君,天下散而爭秦,陰必不可得」。既言李兌取陰,又言奉陽君取陰,不應為二人事。竊以為李兌即奉陽君也。何以明之?趙策,說魏之辭曰「李兌留天下之甲於成皋,令秦攻魏,以成其私,王嘗身朝邯鄲,抱陰、成,負葛、櫱,為趙蔽,今又以河陽、姑密封其子」。魏策則曰「葉陽君約魏,魏王將封其子,謂魏王曰」云云,正與前同。則知「葉陽」者「奉陽」之訛。奉陽君之為李兌,其徵一也。趙策,蘇代說奉陽之辭曰「五國願得趙,與韓氏大吏東勉,齊王必無召(原作『名』,有說,見本條)呡」。燕策,蘇代舉奉陽君之辭曰「齊王使公王曰命說曰,必不反韓呡,今召之矣」。其事亦同。奉陽自稱說,「說」者「兌」之訛。奉陽君之為李兌,其徵二也。燕策又有「奉陽君李兌甚不取蘇秦」之言,奉陽君李兌者,並舉其封邑姓名言之也。其下誤以蘇代為蘇秦,則亦因蘇秦所云而然,說見本條。奉陽君之為李兌,其徵三也。按趙世家,公子成、李兌既殺公子章、田不禮而定王室,公子成為相,號安平君,則安平乃成之封。史表「安平屬涿郡」,後志「青州有安平縣,原屬定州」,皆趙地也。奉陽則未有考而非奉陽矣。史遷不明奉陽君為二人,又誤以為公子成,是以紛紜殽舛,論者莫知所從。今以策文考之,而得其說如此。餘見各章,可參觀也。

  〔二〕 鮑本「早」上有「可」字。○

  〔三〕 鮑本近秦故。

  〔四〕 鮑本「辟」作「僻」。○ 札記丕烈案:「辟」、「僻」同字,鮑改非。

  〔五〕 鮑本補曰:時中山已滅,此言其故地爾。

  〔六〕 鮑本「得」作「德」。○ 補曰:「得」字訛。

  〔七〕 鮑本「以」作「已」。○

  〔八〕 鮑本「食」作「貪」。○ 補曰:恐「貪」字訛。

  〔九〕 姚本曾作「雖」。

  〔一0〕鮑本言奉陽欲得陰以大其封,而齊待之未有異數,不可。

  〔一一〕鮑本無「姑待已耕」四字。○

  〔一二〕鮑本許之而未與,故曰「縣」。

  〔一三〕鮑本循,言與燕順;臨,猶制也。不徒甘之,必或制之。

  〔一四〕鮑本待,猶將。忠,猶實也。王待之封而己實之。正曰:勸之定封,故曰臣且將忠之以封。

  〔一五〕鮑本蓋趙人。正曰:無考。

  〔一六〕鮑本言有齊又得宋。正曰:兩地,言齊與趙可並得宋地。此謂齊王言,豈得言有齊乎?

  〔一七〕鮑本與國,趙也。言奉陽、襄安不敢望封。正曰:上言兩得地,此言齊不得志,則趙不敢望。

  〔一八〕鮑本觀,言其無所事。

  〔一九〕鮑本潰,潰癰也。蓋喻其制天下之易也。決,猶制。正曰:潰,壞也。此喻宋。擊潰壞之宋,而決制天下矣。

  〔二0〕鮑本補曰:公孫衍為秦相而逐,在秦武王四年,武靈王之十九年也。後為魏所殺,雖不知何年,然去李兌合從時已遠,此公孫衍恐非犀首也。考之秦策,亦有「宋罪重,此百世之一時已」數語,彼以為穰侯之言,亦此時事也。說見後。「為足」、「為君」之「為」,去聲。

  五國伐秦無功

  五國伐秦無功,罷於成皋。趙欲搆〔一〕於秦,楚與魏、韓將應之,秦〔二〕弗欲。蘇代謂齊王〔三〕曰:「臣以〔四〕為足下見奉陽君矣。臣謂奉陽君曰:『天下散而事〔五〕秦,秦必據宋。魏冉必妒君之有陰也。秦王貪,魏冉妒,則陰不可得已矣。君無搆,齊必攻宋。齊攻宋,則楚必攻宋,魏必攻宋,燕、趙助之。五國據宋,不至一二月,陰必得矣。得陰而搆,秦雖有變,則〔六〕君無患矣〔七〕。若不得已而必搆〔八〕,則願五國復堅約〔九〕。願〔一0〕得趙〔一一〕,足下雄〔一二〕飛,與韓氏大吏東免〔一三〕,齊王必無召〔一四〕呡〔一五〕也。使臣守約,若與〔一六〕有倍〔一七〕約者,以四國攻之。無倍約者,而秦侵約,五國復堅而賓〔一八〕之。今韓、魏與齊相疑也,若復不堅〔一九〕約而講〔二0〕,臣恐與國之大亂也。齊、秦非復合也,必有踦重者矣〔二一〕。後合〔二二〕與踦重者,皆非趙之利也。且天下散而事秦,是秦制天下也。秦制天下,將何以天下為〔二三〕?臣願君之蚤計也。

  〔一〕 鮑本「搆」作「講」。○ 原從扌從冓。下同。正曰:本文惟「堅約而講」、「君必無講」二處作「講」字,今當悉從舊。

  〔二〕 鮑本「秦」作「齊」。○

  〔三〕 鮑本閔。

  〔四〕 鮑本「以」作「已」。○

  〔五〕 鮑本「事」作「爭」。○ 「爭」一作「事」,爭先事之。

  〔六〕 鮑本無「則」字。○

  〔七〕 鮑本趙非不可以與秦講,而不可獨講,獨講則示秦弱,秦必輕之。今助四國攻宋而得陰,是五國為一也,不懼秦矣。

  〔八〕 鮑本據此時,趙可以無講,故云。正曰:不得已而必講,非可以無講也。疑此句「已」字誤,上句「得陰而講」,此句當云「不得陰而必講」,乃順。

  〔九〕 鮑本同伐秦也,先伐後講,則不示弱。

  〔一0〕鮑本「願」上補「五國」二字。○

  〔一一〕鮑本時趙強故。

  〔一二〕鮑本雄者,眾雌所從。

  〔一三〕鮑本「免」作「勉」。○ 補曰:「勉」即「免」,通。

  〔一四〕鮑本「召」作「名」,「名」下補「禁」字。○ 正曰:姚本「必無召呡也」,此「名」字訛,當作「召」。

  〔一五〕鮑本「呡」作「珉」。○ 下同。前齊嘗使韓珉處趙,有秦私也。今五國約講秦,勉齊同之,諸國必無辭止珉,使無私秦。正曰:燕策,蘇代說燕之辭曰「奉陽君告朱讙與趙足曰,齊王」云云,「必不反韓呡,今召之矣」。此「名」字,當作「召」無疑。前策言韓呡處趙,魏疑齊有秦私。韓策,秦王曰「韓呡與我交」,又云「韓呡相齊」。此下文云,「天下爭秦,秦內韓呡於齊」。呡,蓋韓人之善於齊、秦者。今代勸奉陽君合諸侯,與韓氏大吏勉齊王共合從,則齊必不召呡也。

  〔一六〕鮑本「與」下有「國」字。○ 秦本非與,今講必使之如與也。正曰:與國,言五國也。故云有倍約者,則四國攻之;無倍約者,而秦侵敗約,則五國復堅擯之。 札記今本「與」下有「國」字。

  〔一七〕鮑本倍,並音背。

  〔一八〕鮑本「賓」作「儐」。○ 補曰:「擯」通。莊子「賓於鄉里」。

  〔一九〕姚本曾無「堅」字。

  〔二0〕鮑本此因舊。

  〔二一〕鮑本「踦」作「觭」。○ 下同。角一俯一仰曰觭,言有一重。正曰:公羊傳「踦閭」,何休說,開一扇,閉一扇,一人在內,一人在外,曰「踦」。說苑「切踦」即「倚」字。義皆訓偏。

  〔二二〕鮑本補曰:「後合」,即上「復合」。 札記丕烈案:「後」乃「復」形近之訛耳。

  〔二三〕鮑本天下自為秦用,趙無所用之也。

  「『天下爭秦〔一〕有六舉,皆不利趙矣。天下爭秦,秦王〔二〕受負海內之國〔三〕,合負親之交〔四〕,以據中國,而求利於三晉,是秦之一舉也。秦行是計,不利於趙,而君終不得陰,一矣。天下爭秦,秦王內韓珉〔五〕於齊,內成陽君於韓,相魏懷於魏〔六〕,復合衍〔七〕交兩王〔八〕,王賁、韓他〔九〕之曹〔一0〕,皆起而行事,是秦之一舉也。秦行是計也,不利於趙,而君又〔一一〕不得陰,二矣。天下爭秦,秦王受齊受趙,三疆三親〔一二〕,以據〔一三〕魏而求〔一四〕安邑,是秦之一舉也。秦行是計,齊、趙應之,魏不待伐,抱安邑而信〔一五〕秦,秦〔一六〕得安邑之饒,魏為上交,韓必入朝秦,過趙已安邑矣〔一七〕,是秦之一舉也〔一八〕。秦行是計,不利於趙,而君必不得陰,三矣。天下爭秦,秦堅燕、趙之交,以伐齊收楚,與韓呡而攻魏〔一九〕,是秦之一舉也。秦行是計,而燕、趙應之。燕、趙伐齊,兵始用〔二0〕,秦因收楚而攻魏〔二一〕,不至一二月,魏必破矣。秦舉安邑而塞女戟〔二二〕,韓之太原絕〔二三〕,下軹〔二四〕道、南陽、高〔二五〕,伐魏,絕韓,包二周,即趙自消爍〔二六〕矣。國燥〔二七〕於秦,兵分〔二八〕於齊,非趙之利也。而君終身不得陰,四矣。天下爭秦,秦堅三晉之交攻齊,國破曹〔二九〕屈〔三0〕,而兵東分〔三一〕於齊,秦桉兵攻魏,取安邑〔三二〕,是秦之一舉也。秦行是計也,君桉〔三三〕救魏,是以攻齊之已弊,救〔三四〕與秦爭戰也;君不救也,韓、魏焉免西合〔三五〕?國在謀之中〔三六〕,而君有〔三七〕終身不得陰,五矣。天下爭〔三八〕秦,秦按為義,存亡繼絕,固危扶弱,定無罪之君,必起中山與勝〔三九〕焉。秦起中山與勝,而趙、宋同命〔四0〕,何暇言陰?六矣。故曰君必無講,則陰必得矣。』

  〔一〕 鮑本補曰:「爭秦」,一本此下皆作「事秦」。

  〔二〕 鮑本昭。

  〔三〕 鮑本衍「內」字。山東皆負海。正曰:三晉非負海也,恐「負」字因下文衍。

  〔四〕 鮑本天下嘗橫而親秦矣。已而負之,今復合之。

  〔五〕 札記「珉」,鮑本作「呡」,改為「珉」。

  〔六〕 鮑本此皆其國人之與秦事者,故秦納之。正曰:韓呡非齊人。

  〔七〕 姚本劉作「術」。 鮑本公孫衍時相魏,雅不善秦。今相懷,因使合之。正曰:公孫衍非犀首,說見前。

  〔八〕 鮑本秦、魏。正曰:上言齊、韓、魏,此兩王謂燕、趙也。

  〔九〕 鮑本此皆秦人。正曰:韓他恐韓人,餘無考。

  〔一0〕鮑本「曹」作「楚」。○ 正曰:曹,輩也。下有「皆」字,文勢宜然。五國必無楚。

  〔一一〕鮑本無「又」字。○

  〔一二〕鮑本「疆」作「強」。○ 此三皆強國自相親。 札記今本「疆」作「彊」。

  〔一三〕鮑本據,猶臨之。

  〔一四〕鮑本秦求之。

  〔一五〕鮑本「信」作「倍」。○ 此倍益也。

  〔一六〕姚本劉無下「秦」字。

  〔一七〕鮑本過,猶勝也。言秦行此策,不論其他,止得安邑,已勝於趙矣。補曰:「已」,「以」通。言秦之勝趙,以得魏之安邑。按,魏獻安邑,在赧王二十九年。大事記書於五國伐秦之前。據此策,則伐秦後事也。

  〔一八〕姚本一本無上六字。 鮑本無「是秦之一舉也」六字。○

  〔一九〕鮑本伐齊得之,則呡為用。正曰:前言內韓呡於齊者,謀如此也。呡自善於秦者,前時魏疑有秦私,必不合於魏,故使之攻魏。

  〔二0〕鮑本交鋒之初。

  〔二一〕鮑本三國交鋒,勢不得解,故得以此時收攻二國。

  〔二二〕鮑本地缺。正曰:女戟,地名,在太行西。

  〔二三〕鮑本補曰:太原,正義以為太行,當是,說見燕策。 札記今本「絕」上誤衍「之」字。

  〔二四〕鮑本「軹」作「咫」,又改為「軹」。○ 補曰:說見前。 札記「軹」,鮑本作「咫」,改為「軹」。

  〔二五〕鮑本「高」作「而」。○ 補曰:疑字有誤。 札記今本「高」作「而」,乃誤涉鮑也。

  〔二六〕姚本劉本無「爍」字。

  〔二七〕姚本一作「爍」。 鮑本燥,猶爍。

  〔二八〕姚本一作「孤」。

  〔二九〕鮑本「曹」作「財」。○ 補曰:一本作「財」。 札記今本「曹」作「財」,乃誤涉鮑也。

  〔三0〕鮑本三晉破屈也。

  〔三一〕鮑本兵分謂魏。正曰:謂三晉。

  〔三二〕鮑本「桉」作「按」,下同。○ 此與上始用兵而攻收同。正曰:不同。

  〔三三〕鮑本按,謂安然。正曰:即上文「按兵」之「按」。

  〔三四〕鮑本「救」下補「之而」二字。○ 補曰:一本無「救」字。「救」即「敝」字訛衍。 札記今本「救」下有「之而」二字,乃誤涉鮑也。

  〔三五〕鮑本合,合秦。補曰:焉,於虔切。

  〔三六〕鮑本在秦謀中。

  〔三七〕姚本劉作「又」。 鮑本有,猶又。

  〔三八〕姚本一作「事」。

  〔三九〕鮑本勝,中山之後。正曰:無據。

  〔四0〕鮑本此時宋小弱。言趙失中山,聽命於秦,與宋同也。

  「奉陽君曰:『善。』乃絕和於秦,而收齊、魏以成取陰。」〔一〕

  〔一〕 鮑本補曰:蘇代為燕反間,勸齊伐宋,將以敝齊,其勸趙之共攻者,恐趙之合秦,而齊、秦方惡爾。然趙卒不合齊伐宋者,害齊之驕而止歟?抑別有故也?按燕策,蘇代說燕於趙以伐齊,奉陽君不聽,乃入齊惡趙,令齊絕於趙。又代謂燕昭王曰,「臣離齊、趙,齊、趙已孤矣」。趙之不合齊,其後竟合燕以破齊,殆以此歟? 大事記,齊湣王與魏、楚滅宋,三分其地,魏得其梁、陳留;齊得其濟陰、東平;楚得其沛。考之史年表、齊、魏世家,皆止言齊滅宋。獨宋世家稱與楚、魏伐宋,三分其地。此大事記所據也。按蘇代說燕之辭曰,「齊王南攻楚,西困秦,又以其餘兵舉五千乘之勁宋」。謂秦之辭曰,「攻宋所以為王也,齊強輔之以宋,楚、魏必恐,恐必西事秦」。使當時齊與楚、魏合,其言豈若是乎!史稱齊既滅宋,南割楚之淮北,西侵三晉,是其乘滅宋之強,併奪楚、魏地,而謂與之分宋地,豈其實哉?樂毅勸燕昭王約趙、楚、魏伐齊,其言曰,「主若欲攻齊,莫若結於趙,且又淮北、宋地,楚、魏之所欲也」。年表,燕破齊之年,書楚、趙取齊淮北。大事記因之。按此言則楚、魏分地,當是樂毅破齊後事,宋世家所記者,豈非誤邪?

  樓緩將使伏事辭行

  樓緩將使,伏事,辭行〔一〕,謂趙王曰:「臣雖盡力竭知,死不復見於王矣。」王曰:「是何言也?固且為書而厚寄卿。」樓子曰:「王不聞公子牟夷〔二〕之於宋乎?非肉不食〔三〕。文張〔四〕善宋〔五〕,惡公子牟夷,寅然〔六〕。今臣之於王非宋之於公子牟夷也,而惡臣者過文張。故臣死不復見於王矣〔七〕。」王曰:「子勉行矣,寡人與子有誓言矣。」樓子遂行。

  〔一〕 鮑本伏,猶隱也。將出使,恐王疑之,於辭曰以隱伏之事要王,使信己也。正曰:「伏事」句,隱秘之事也。

  〔二〕 鮑本宋公子。

  〔三〕 鮑本言其貴。莊十年注,肉食,在位者。

  〔四〕 鮑本他國人。正曰:無考。

  〔五〕 鮑本宋王善之。正曰:此引前事。

  〔六〕 鮑本「寅」作「宋」,「然」下補「之」字。○

  〔七〕 鮑本言牟夷之親,而文張以遊客能使宋聽其說,況己乎?正曰:「寅然」上下有缺誤。

  後以中牟反,入梁〔一〕。候者來言,而王弗聽,曰:「吾已與樓子有言矣〔二〕。」

  〔一〕 鮑本史不書。補曰:中牟,趙邑也,見前策。趙敗長平後欲割地搆秦,樓緩自秦來,趙王與之計云云。此章時不可考。以中牟反,入梁,或者秘謀之事歟?

  〔二〕 鮑本此言姦人不可盡信。

  虞卿請趙王〔校一〕

  〔校一〕此篇鮑本在《魏策》。

  虞卿請〔一〕趙王〔二〕曰:「人之情,寧朝人乎?寧朝於人也〔三〕?」趙王曰:「人亦寧朝人耳,何故寧朝於人?」虞卿曰:「夫魏為從主,而違者范座〔四〕也。今王能以百里之地,若萬戶之都,請殺范座於魏。范座死,則從事可移於趙〔五〕。」趙王曰:「善。」乃使人以百里之地,請殺范座於魏。魏王許諾,使司徒〔六〕執范座,而未殺也。

  〔一〕 姚本一作「謂」。 鮑本「請」作「謂」。○

  〔二〕 鮑本惠文。

  〔三〕 姚本曾作「乎」。

  〔四〕 鮑本「座」作「痤」,下同。○ 魏相。補曰:一本作「座」,史與此同。 札記丕烈案:古今人表中下亦作「座」。

  〔五〕 鮑本趙主從也。

  〔六〕 姚本曾、劉作「空」。 鮑本周卿,此時主徒隸者耳。

  范座獻書魏王曰:「臣聞趙王以百里之地,請殺座之身。夫殺無罪范座,座〔一〕薄故也〔二〕;而得百里之地,大利也。臣竊為大王美之。雖然,而有一焉,百里之地不可得,而死者不可復生也,則主〔三〕必為天下笑矣!臣竊以為與其以死人市,不若以生人市使〔四〕也。」

  〔一〕 姚本劉無下「座」字。 鮑本衍「痤」字。補曰:字衍。

  〔二〕 鮑本猶細事。

  〔三〕 鮑本「主」作「王」。○ 札記今本「主」作「王」。

  〔四〕 姚本一本無「使」字。 鮑本「使」作「便」。○ 補曰:史同。

  又遺其後相信陵君書曰:「夫趙、魏,敵戰之國也。趙王以咫尺之書來,而魏王輕為之殺無罪之座,座雖不肖,故魏之免相望〔一〕也。嘗以魏之故,得罪於趙。夫國內〔二〕無用臣〔三〕,外雖得地,勢不能守。然今能守魏者,莫如君矣。王聽趙殺座之後,強秦襲〔四〕趙之欲〔五〕,倍趙之割,則君將何以止之?此君之累也。」信陵君曰:「善。」遽言之王而出之。〔六〕

  〔一〕 姚本劉作「室」。 鮑本衍「望」字。補曰:姚云劉作「室」,史無。

  〔二〕 鮑本無「內」字。○

  〔三〕 鮑本用,言可任者。補曰:一本「國內無用」,是。

  〔四〕 鮑本襲,言猶因趙之故態。

  〔五〕 姚本劉作「俗」。

  〔六〕 鮑本十一年有。「與其以死市」下,原在趙策。補曰:從舊在趙可。

  燕封宋人榮蚡為高陽君

  燕封宋人榮蚡〔一〕為高陽君,使將而攻趙。趙王因割濟東三城令〔二〕盧〔三〕、高唐〔四〕、平原〔五〕陵〔六〕地城邑市〔七〕五十七,命以與齊,而以求安平君而將之。馬服君謂平原君曰:「國奚無人甚哉!君致安平君而將之,乃割濟東三令〔八〕城市邑五十七以與齊,此夫〔九〕子〔一0〕與敵國戰,覆軍殺將之所取、割地於敵國者也〔一一〕。今君以此與齊,而求安平君而將之,國奚無人甚也〔一二〕!且君奚不將奢也?奢嘗抵罪居燕,燕以奢為上谷守,燕之通谷要塞,奢習知之。百日之內,天下之兵未聚,奢已舉燕矣。然則君奚求安平君而為將〔一三〕乎?」平原君曰:「將軍釋之矣,僕已言之僕主矣。僕主幸以〔一四〕聽僕也。將軍無言已。」馬服君曰:「君過矣!君之所以求安平君者,以齊之於燕也,茹肝涉血之仇耶〔一五〕。其於奢〔一六〕不然〔一七〕。使安平君愚,固不能當榮蚡;使安平君知,又不肯與燕人戰。此兩言者,安平君必處一焉。雖然,兩〔一八〕者有一也。使安平君知,則奚以趙之強為?趙強則齊不復霸矣。今得強趙之兵,以杜〔一九〕燕將,曠日持久〔二0〕數歲,令士大夫餘子之力,盡於溝壘,車甲羽毛〈衤列〉敝〔二一〕,府庫倉廩虛,兩國交以習〔二二〕之,乃引其兵而歸。夫盡兩國之兵,無明此者矣。」夏〔二三〕,軍也縣釜而炊〔二四〕。得三城也〔二五〕,城大無能過百雉者〔二六〕。果如馬服之言也。〔二七〕

  〔一〕 鮑本補曰:蚡,符分反。

  〔二〕 鮑本「令」作「合」。○ 下同。

  〔三〕 鮑本屬太山。

  〔四〕 鮑本屬平原。

  〔五〕 鮑本平原屬青州。

  〔六〕 姚本一本無「陵」字。

  〔七〕 鮑本「邑市」作「市邑」。○

  〔八〕 姚本一本無「令」字。 鮑本「三」下補「城」字,「令」作「合」。○ 補曰:大事記去「令」字。

  〔九〕 鮑本夫,辭也。謂三城。

  〔一0〕鮑本「子」原作「予」,又改為「子」。○ 補曰:字誤。大事記並刪「夫予」二字。

  〔一一〕鮑本此取之,彼割之也。

  〔一二〕鮑本「也」作「哉」。○ 補曰:一本此作「甚也」,應上「甚哉」,蓋反復嘆惜之辭。

  〔一三〕姚本劉本添「將」字。

  〔一四〕鮑本「以」作「已」。

  〔一五〕鮑本謂即墨之役。

  〔一六〕鮑本「奢」下有「也」字。○

  〔一七〕鮑本奢於燕非仇。正曰:奢以為不然。

  〔一八〕姚本曾、劉作「然」。

  〔一九〕鮑本杜,猶拒。

  〔二0〕鮑本兵相持日久。

  〔二一〕鮑本羽毛,謂箭。〈衤列〉,即裂字。正曰:羽毛,即羽旄。

  〔二二〕姚本曾、劉作「交敝」。 鮑本習,言玩其兵。

  〔二三〕鮑本「夏」作「是」。○ 補曰:未詳,恐上下文有缺誤。 札記今本「夏」作「是」,乃誤涉鮑也。

  〔二四〕鮑本懸釜而炊,前章圍晉陽云。此時或有水害。大事記無「夏」至「炊」七字,云「已而得三城」。

  〔二五〕鮑本衍「也」字。

  〔二六〕鮑本隱元年注,方丈曰堵,三堵為雉。

  〔二七〕鮑本彪謂:馬服之請將,自知明也;其策安平,知彼明也。夫安平,齊宗也,其不強趙以奪齊之霸,人之情也。此言若易聽而不見聽,孰謂平原君智乎?

  三國攻秦趙攻中山

  三國攻秦〔一〕,趙攻中山,取扶柳〔二〕,五年以擅〔三〕呼沲。齊人戎郭、宋突〔四〕謂仇郝〔五〕曰:「不如盡歸中山之新埊〔六〕。中山案〔七〕此言於齊曰,四國〔八〕將假道於衛,以過章子之路〔九〕。齊聞此,必效〔一0〕鼓〔一一〕。」

  〔一〕 鮑本魏哀二十一年,與齊、韓共攻秦,此元年。正曰:襄。

  〔二〕 鮑本屬信都。補曰:漢志,其地有扶澤,澤中多柳,故名。

  〔三〕 鮑本擅,言固有之。

  〔四〕 鮑本雖齊人而倍齊。

  〔五〕 鮑本「郝」作「赫」。○

  〔六〕 姚本續云:新唐史、集韻皆以為武后所製字。竇苹作唐史釋音,乃云古「地」字,見戰國策,抑別有所據?今國策中「地」字甚多,間作「埊」字,安知非自武后時傳寫相承,如「臣」作「{一忠}」?以謂曾、劉所校,亦未所喻。然古文「地」字乃作「坔」。又鶡冠子、亢倉子皆有「埊」字,姑存之,以俟博識。 鮑本「埊」作「地」。○ 「埊」,武后時字耳,今並從古。地,謂扶柳。正曰:愚按鄭氏書略,籀文「地」作「坔」,武后蓋有所本。意本書「坔」而後轉從「埊」歟?後多此字,以義通,不復出。

  〔七〕 鮑本案,猶據。

  〔八〕 鮑本趙與上三。

  〔九〕 鮑本地缺。蓋章子以齊軍守此。正曰:無考。

  〔一0〕姚本曾、劉作「放」。

  〔一一〕鮑本莒鼓里是也。齊南又有二鼓。

  趙使趙莊合從

  趙使趙莊合從,欲伐齊。齊請效地,趙因賤趙莊。齊明為〔一〕謂趙王曰:「齊畏從人〔二〕之合也,故效地。今聞趙莊賤,張懃〔三〕貴,齊必不效地矣。」趙王曰:「善。」乃召趙莊〔四〕而貴之。〔五〕

  〔一〕 姚本劉本無「為」字。

  〔二〕 姚本劉本無「人」字。

  〔三〕 姚本劉「懃」作「漢」。 鮑本懃,蓋敗從者。

  〔四〕 姚本劉「莊」作「庀」。

  〔五〕 鮑本正曰:按史年表,「武靈王十三年,秦拔我藺,虜將趙莊。」此策必未虜之前,豈得為孝成王將哉?

  翟章從梁來

  翟章從梁來,甚善趙王。趙王三延之以相,翟章辭不受。田駟謂柱國〔一〕韓向曰:「臣請為卿刺之。客〔二〕若死,則王必怒而誅建信君〔三〕。建信君死,則卿必為相矣。建信君不死,以為交〔四〕,終身不敝,卿因以德建信君矣。」

  〔一〕 鮑本柱國,楚官。蓋趙亦有。

  〔二〕 鮑本客,謂章。

  〔三〕 鮑本疑其殺章,欲以專事。

  〔四〕 鮑本以殺章故,建信交之。

  馮忌為廬陵君謂趙王

  馮忌〔一〕為廬陵君〔二〕謂趙王曰:「王之逐廬陵君,為燕也。」王曰:「吾所以重者,無燕、秦也〔三〕。」對曰:「秦三〔四〕以虞卿為言,而王不逐也〔五〕。今燕一以廬陵君為言,而王逐之。是王輕強秦而重弱燕也。」王曰:「吾非為燕也,吾固將逐之。」「然則王逐廬陵君,又不為燕也。行〔六〕逐愛弟,又兼無燕、秦,臣竊為大王不取也。」

  〔一〕 姚本一本作「{弔心}」,曾本無此注。

  〔二〕 鮑本孝成母弟。見趙記。正曰:趙記未見。

  〔三〕 鮑本無如二國。正曰:言不畏之也。

  〔四〕 鮑本「三」作「王」。○ 昭。正曰:一本「秦三以」。以下文「一以」字推之,當是「王」字誤。

  〔五〕 鮑本前事爾,非今。

  〔六〕 鮑本行,卉行。

  馮忌請見趙王

  馮忌請見趙王,行人見之。馮忌接手〔一〕免〔二〕首,欲言而不敢。王問其故,對曰:「客有見人於服子者〔三〕,已而請其罪。服子曰:『公之客獨有三罪:望我而笑,是狎也;談語而不稱師,是倍〔四〕也;交淺而言深,是亂也。』客曰:『不然。夫望人而笑,是和也;言而〔五〕不稱師,是庸說也〔六〕;交淺而言深,是忠也。昔者堯見舜於草茅之中,席〔七〕隴畝而廕庇桑〔八〕,陰移而授〔九〕天下傳〔一0〕。伊尹負鼎俎而干湯,姓名未著而受三公〔一一〕。使夫交淺者不可以深談,則天下不傳,而三公不得也。』」趙王曰〔一二〕:「甚善。」馮忌曰〔一三〕:「今外臣交淺而欲深談可乎?」王曰:「請奉教。」於是馮忌乃談。〔一四〕

  〔一〕 鮑本交兩手。

  〔二〕 鮑本「免」作「俛」。○ 補曰:此書「俛」、「免」通。 札記今本「免」作「俛」,乃誤涉鮑也。

  〔三〕 鮑本未詳。

  〔四〕 鮑本倍,言背其師。

  〔五〕 鮑本「而」作「是」。○

  〔六〕 鮑本言之常者,人所同稱,非必師矣。

  〔七〕 鮑本席,設席。

  〔八〕 鮑本桑之能庇人者,於之取蔭。

  〔九〕 鮑本「授」作「受」。○ 札記丕烈案:「受」字是也。

  〔一0〕姚本劉去「傳」字。 札記丕烈案:「傳」、「禪」同字。

  〔一一〕鮑本補曰:伊尹負鼎俎干湯,孟子集注所謂戰國時有為此說者,指此。說苑,堯、舜相見,不違桑陰。亦此類。

  〔一二〕鮑本衍「趙王曰」三字。

  〔一三〕姚本一本無此以上五字。

  〔一四〕鮑本此忌初見之談也,應在平原謂馮忌之上,然亦得為此,史本其初言之,故因舊。

  客見趙王

  客見趙王曰:「臣聞王之使人買馬也,有之乎?」王曰:「有之。」「何故至今不遣?」王曰:「未得相〔一〕馬之工也。」對曰:「王何不遣建信君乎?」王曰:「建信君有國事,又不知相馬。」曰:「王何不遣紀姬乎?」王曰:「紀姬婦人也,不知相馬。」對曰:「買馬而善,何補於國?」王曰:「無補於國。」「買馬而惡,何危於國?」王曰:「無危於國。」對曰:「然則買馬善而若惡,皆無危補於國。然而王之買馬也,必將待工。今治〔二〕天下,舉錯〔三〕非也,國家為虛戾,而社稷不血食,然而王不待工,而與建信君,何也?」趙王未之應也。客曰:「燕郭之法〔四〕,有所謂桑〔五〕雍〔六〕者,王知之乎?」王曰:「未之聞也。」「所謂桑雍〔七〕者,便辟左右之近者〔八〕,及夫人優〔九〕愛孺子〔一0〕也。此皆能乘王之醉昏,而求所欲於王者也。是能得之乎〔一一〕內,則大臣為之枉法於外矣。故日月暉於外〔一二〕,其賊在於內,謹備其所憎,而禍在於所愛。」〔一三〕

  〔一〕 鮑本「相」作「買」。○ 補曰:一本「相馬」。

  〔二〕 鮑本「治」作「將」。○

  〔三〕 鮑本舉置也,有舉有置。

  〔四〕 姚本劉作「法」,曾作「郭偃之淫」。 鮑本補曰:晉掌卜大夫郭偃,乃卜偃也。

  〔五〕 姚本曾作「柔」。

  〔六〕 鮑本「雍」,「癰」同。桑中有蠹,則外碨磈,如人之癰。正曰:桑中有蠹,以膏腋流於外,如癰潰然。姚云,曾、劉並作「柔雍」,下同。

  〔七〕 姚本劉作「柔癰」。

  〔八〕 鮑本「近者」作「人」。○ 補曰:一本「便辟左右之近者」。

  〔九〕 鮑本優,饒也,言愛之甚。一曰倡。

  〔一0〕鮑本孺子,見秦、齊策。

  〔一一〕鮑本「乎」作「於」。○

  〔一二〕姚本續云:東坡本「日月彫暉於外」。 鮑本說林訓,「月照天下,食於蟾蠩」。補曰:朱子云,「晦朔而日月之合,東西同度,南北同道,則月揜日而日食;望而日月之對,同度同道,則月亢日而月食」。又謂,「蟾兔桂樹之說,其惑久矣」。然策政以此為喻。

  〔一三〕鮑本彪謂:王斗、魏牟及此三士,其言若出一口,所謂理義人心之所同然者歟?至於此章肆直而慈惠,尤可喜可愛。有國有家者,宜寘之座右。

  秦攻魏取寧邑〔校一〕

  〔校一〕姚本《客見趙王》與《秦攻魏取寧邑》連篇,鮑本另為篇,據文義,從鮑本。

  秦攻魏,取寧邑〔一〕,諸侯皆賀。趙王使往〔二〕賀,三反不得通。趙王憂之,謂左右曰:「以秦之強,得寧邑,以制齊、趙。諸侯皆賀,吾往賀而獨不得通,此必加兵我,為之奈何?」左右曰:「使者三往不得通者,必所使者非其人也。曰〔三〕諒毅者,辨士也,大王可試使之。」

  〔一〕 鮑本秦昭五十年拔寧,魏地邑,徐以為趙,非也。後志,朝歌有寧鄉。蓋秦圍邯鄲,魏信陵救之,秦怒,故解邯鄲而取寧。此九年。正曰:按秦紀,王齕取邯鄲,不拔,還奔汾,軍攻汾城。即從唐拔寧新中。寧新中更名安陽。正義云,今相州外城。年表止書「新中」,大事記因之。又書「韓、魏、楚救趙新中」。此策「秦攻魏,取寧邑」,非寧新中也。寧鄉在朝歌,屬魏,或如鮑所云。然以策文稱趙豹、平原君為母弟推之,知為惠文之世,而與孝成邯鄲圍後取寧新中事,不相涉也。秦昭王少,而魏冉為政,葉陽、涇陽貴。四十一年,冉免而二貴衰。趙惠文王元年,平原始封。二十七年,豹封平陽君,此策不稱豹封,則在其未封之前。按魏策「秦拔寧邑,魏冉曰」云云,此策正冉用事時也。鮑誤次於孝成之世,而不察母弟之云,何也?

  〔二〕 鮑本無「往」字。○

  〔三〕 鮑本曰,猶有。

  諒毅親〔一〕受命而往。至秦,獻書秦王〔二〕曰:「大王廣地寧邑,諸侯皆賀,敝邑寡君亦竊嘉之,不敢寧居,使下臣奉其幣物三至王廷,而使不得通。使若無罪,願大王無絕其歡;若使〔三〕有罪,願得請之。」秦王使使者報曰:「吾所使趙國者,小大皆聽吾言,則受書幣。若不從吾言,則使者歸矣。」諒毅對曰:「下臣之來,固願承大國之意也,豈敢有難?大王若有以令之,請奉而西〔四〕行之,無所敢疑。」

  〔一〕 姚本一本無「親」字。

  〔二〕 鮑本昭。

  〔三〕 鮑本「使」下有「者」字。○

  〔四〕 鮑本衍「西」字。補曰:疑「西」字訛或衍。

  於是秦王乃見使者,曰:「趙豹、平原君,數欺弄寡人。趙能殺此二人,則可。若不能殺,請今率諸侯受命邯鄲城下〔一〕。」諒毅曰:「趙豹、平原君,親寡君之〔二〕母弟也,猶大王之有葉陽、涇陽君也〔三〕。大王以孝治聞於天下,衣服使〔四〕之便於體,膳啗使〔五〕之嗛於口〔六〕,未嘗不分於葉陽、涇陽君。葉陽君、涇陽君之車馬衣服,無非大王之服御者。臣聞之:『有覆巢毀卵,而鳳皇不翔;刳胎焚夭〔七〕,而騏驎〔八〕不至。』今使臣受大王之令以還報,敝邑之君,畏懼不敢不行,無乃傷葉陽君、涇陽君之心乎?」

  〔一〕 鮑本欲戰而言受命,謙辭也。

  〔二〕 札記今本脫「之」字。

  〔三〕 鮑本史注,「葉陽」一作「華陽」。華陽,羋戎也。此言葉陽為主之母弟,則非戎矣。「葉」不可作「華」。補曰:葉陽,公子悝;涇陽,公子市。大事記謂范睢論四貴,王弟二人,曰高陵,曰涇陽,獨無所謂葉陽者。高陵或其別名。又按趙惠文王元年封公子勝為平原君,二十七年封趙豹為平陽君。魏公子傳稱勝為惠文王弟,而豹無紀,其為王弟,以策知之也。武靈王元年,陽文君趙豹相,彼又一趙豹歟?不然,則有舛誤也。大事記解題引此,而止云平原君親寡君之母弟,豈有所疑而則之歟?

  〔四〕 姚本劉本無「使」字。 鮑本衍「使」字。正曰:姚本「膳啗」下亦有「使」字。

  〔五〕 姚本劉本無「使」字。 鮑本無「使」字。○

  〔六〕 鮑本啗,食也。膳之可食者。集韻,慊,愜也。補曰:嗛,口簞反,口有所啣也。烏獸頰貯食,通作慊。

  〔七〕 鮑本「夭」,「么」同,小兒。正曰:王制「不殀夭」注,殀,斷殺,少長曰夭。夭,烏老反。少,詩照反。又「毋殺胎夭」疏,胎,腹中未出者;夭,胎已出者。正曰:麟鳳兩語,史孔子世家「將西見趙簡子,聞竇鳴櫝、舜華之死」亦云。梅福書「〈載,中"車改鳥"〉鵲遭害,則仁鳥增逝」,類此。

  〔八〕 鮑本「騏驎」作「麒麟」。○

  秦王曰:「諾。勿使從政。」諒毅曰:「敝邑之君,有母弟不能教誨,以惡大國,請黜之,勿使與政事,以稱大國。」秦王乃喜,受其弊〔一〕而厚遇之。〔二〕

  〔一〕 鮑本「弊」作「幣」,無「其」字。○

  〔二〕 鮑本彪謂:諒毅可謂有專對之材矣。觀其辭令,如見晉叔向、鄭子產相與周旋於一堂之上,而折論豹、勝之事,何甚似蕭同叔子也。毅其深於春秋者乎?是舉也,不辱君命,不失秦之心,與觸讋同傳可也。正曰:惠文王之世,趙勢尚強,秦雖屢奪趙地,而趙亦屢伐秦。閼與之敗,秦終不能逞志於趙。當時之臣,外則廉頗、趙奢為之禦侮,內則藺相如之徒,一璧之微,一鼓瑟之恥,為之死爭。今而告其使曰,「必殺而二母弟以聽命」,則雖垂亡之國,猶有所不受,而秦豈能必趙之從哉?特大言以虛喝之耳!諒毅之對,婉而不迫,稱譬當於人心。秦知其不可奪,故轉而言曰,「勿使從政」,其情亦窮矣。毅因而順其意,則未免失辭。使毅應之曰,「敝邑之君之有母弟而授之以政也,亦惟先王之故,以共衛社稷。大國馮恃其威,日尋于兵,是以二子大懼殄滅之及,以與寡君周旋。其獲戾于大國,則職此之由。忠而不貳,臣之職也。討貳勸忠,大國之義也。今將討二子之忠,而使之釋敝邑之政,其何以為勸?雖大國亦將有不利焉!臣不知所命」。以是告之,庶幾不失其對矣。蕭同叔子云云,此傳語。「所使」、「試使」、「王使」,「所使」、「今使」、「勿使」之「使」,如字。

  趙使姚賈約韓魏

  趙使姚賈約韓、魏〔一〕,韓、魏以〔二〕友〔三〕之。舉茅〔四〕為姚賈謂趙王曰:「賈也,王之忠臣也。韓、魏欲得之,故友〔五〕之,將使王逐之,而己因受之。今王逐之,是韓、魏之欲得,而王之忠臣有罪也。故王不如勿逐,以明王之賢,而折韓、魏招之〔六〕。」

  〔一〕 鮑本正曰:姚賈,說見秦策。此章時不可考。

  〔二〕 鮑本衍「以」字。

  〔三〕 姚本劉作「反」。

  〔四〕 鮑本「舉茅」作「茅舉」。○ 趙人。 札記今本「舉茅」作「茅舉」,乃誤涉鮑也。

  〔五〕 姚本劉作「反」。

  〔六〕 姚本劉點此二字。曾作「之招」。 鮑本「招之」作「之招」。○

  魏敗楚於陘山

  魏敗楚於陘山,禽唐明〔一〕。楚王懼,令昭應奉太子以委和於薛公〔二〕。主父欲敗之,乃結秦連楚〔三〕、宋之交,令仇郝〔四〕相宋,樓緩相秦。楚王禽〔五〕趙、宋〔六〕,魏〔七〕之和卒敗〔八〕。

  〔一〕 鮑本楚威十一年,魏敗我陘山,時武靈未立。懷二十八年,秦、齊、韓、魏攻楚,殺唐昧,此三十五年。「明」豈「昧」之訛邪?

  〔二〕 鮑本懷二十九年,使太子質於齊。

  〔三〕 姚本曾去「楚」。

  〔四〕 鮑本「郝」作「赫」。○ 下章同。補曰:即「赫」。

  〔五〕 鮑本「禽」作「合」。○ 補曰:字恐訛。 札記今本「禽」作「合」,乃誤涉鮑也。

  〔六〕 鮑本楚與二國合。正曰,無據。

  〔七〕 鮑本「魏」作「齊」。○

  〔八〕 鮑本楚得二國之援,故不與齊和。正曰:「楚王禽」以下有缺誤。

  秦召春平侯

  秦召春平侯〔一〕,因留之。世〔二〕鈞〔三〕為之謂〔四〕文信侯曰:「春平侯者,趙王之所甚愛也,而郎中甚妒之,故相與謀曰:『春平侯入秦,秦必留之。』故謀而入之秦。今君留之,是空絕趙,而郎中之計中也。故君不如遣春平侯而留平都侯。春平侯者言行於趙王,必厚割趙以事君,而贖平都侯。」文信侯曰:「善。」因與接意而遣之。〔五〕

  〔一〕 鮑本及平都皆趙人。正曰:徐廣引年表云,太子從質秦歸。正義云,太子即春平君也。

  〔二〕 鮑本「世」作「泄」。○ 補曰:史作「泄」。 札記今本「世」作「泄」,乃誤涉鮑也。丕烈案:「世」、「泄」同字。韓非子云,「衛嗣君重如耳,愛世姬」。楊倞注荀子引作「泄姬」,可證也。鮑改誤。

  〔三〕 鮑本秦人。

  〔四〕 姚本一作「請」。

  〔五〕 鮑本趙記二年有。

  趙太后新用事

  趙太后〔一〕新用事,秦急攻之。趙氏求救於齊。齊曰:「必以長安〔二〕君為質,兵乃出。」太后不肯,大臣強諫。太后明謂左右:「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

  〔一〕 鮑本惠文王威后。

  〔二〕 鮑本長安,孝成母弟。補曰:索隱云,趙亦有長安,今地缺。按趙世家,封長安君以饒。正義云,即饒陽也。明長安是號。 札記今本「長」誤「趙」。

  左師〔一〕觸讋〔二〕願見太后。太后〔三〕盛氣而揖〔四〕之。入〔五〕而〔六〕徐趨,至而自謝,曰:「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恕〔七〕,而〔八〕恐太后玉體之有所郄〔九〕也,故願望見太后。」太后〔一0〕曰:「老婦恃輦而行。」曰:「日食飲得無衰乎?」曰:「恃鬻〔一一〕耳。」曰:「老臣今者殊不欲食,乃自強步,日三四里,少益耆〔一二〕食,和於身也。」太后〔一三〕曰:「老婦不能。」太后之色少解。

  〔一〕 鮑本官名。

  〔二〕 姚本一本無「言」字。 鮑本補曰:史亦作「龍」。按說苑,「魯哀公問孔子,夏桀之臣,有左師觸龍者,諂諛不正」。人名或有同者。此當從「讋」以別之。 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當作「龍」。古今人表中下云「左師觸龍」,即此。「言」字本下屬「願見」讀,誤合二字為一。史記云「觸龍言願見」,不誤。

  〔三〕 鮑本「太后」二字不重。○ 補曰:姚本復有「太后」字。史同。

  〔四〕 鮑本補曰:史云「胥之入,徐趨而坐」,「胥」字當是。

  〔五〕 札記丕烈案:「入」字句。

  〔六〕 姚本一本無「而」字。

  〔七〕 鮑本久不見,宜得罪。今自寬,而求見。

  〔八〕 鮑本無「而」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九〕 鮑本「郄」,「郤」同。以己病足,因恐後不能前,亦自恕以及人也。

  〔一0〕鮑本「太后」二字不重。○ 補曰:「望見太后」,姚本復有「太后」字。史同。

  〔一一〕姚本一本去「鬲」字。 鮑本「鬻」,「粥」同。

  〔一二〕鮑本「耆」作「嗜」。○

  〔一三〕鮑本無「也太后」三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祺〔一〕,最少,不肖。而臣衰,竊愛憐之。願令得〔二〕補黑衣〔三〕之數〔四〕,以衛王官〔五〕,沒〔六〕死以聞。」太后曰:「敬諾。年幾何矣?」對曰:「十五歲矣。雖少,願及未填溝壑〔七〕而託之。」太后曰:「丈夫亦愛憐其少子乎?」對曰:「甚於婦人。」太后笑〔八〕曰:「婦人異甚〔九〕。」對曰:「老臣竊以為媼〔一0〕之愛燕后賢於長安君。」曰:「君過矣,不若長安君之甚。」左師公曰:「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一一〕,亦哀之矣。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祝〔一二〕曰:『必勿使反〔一三〕。』豈非計久長,有〔一四〕子孫相繼為王也哉?」太后曰:「然。」左師公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之為趙,趙主〔一五〕之子孫侯者,其繼有在者乎?」曰:「無有。」曰:「微〔一六〕獨趙,諸侯有在者乎?」曰:「老婦不聞也〔一七〕。」「此其近者禍及身,遠者及其子孫。豈人主之子孫〔一八〕則必不善哉?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而挾重器〔一九〕多也。今媼尊長安君〔二0〕之位,而封之〔二一〕以膏腴之地,多予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於國。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託於趙?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故以為其愛不若燕后。」太后曰:「諾。恣君之所使之。」於是為長安君約車百乘質於齊,齊兵乃出。

  〔一〕 鮑本息,其子。舒祺,名也。

  〔二〕 鮑本無「得」字。○ 補曰:「願令」,一本「願得」。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願得」。

  〔三〕 鮑本屍祝之服,所謂袨服。又蕭望之傳注,「朝時皆著皂衣」。正曰:袨服,韻書,好衣也。按晉輿服志,秦人以袀玄為祭服。鮑其誤以「袀」為「袨」乎?增韻,黑衣,戎服。左氏,均服振振。「均」即「袀」。以下文「衛王官」推之,戎服是也。

  〔四〕 鮑本補曰:「數」,史作「缺」。

  〔五〕 鮑本「官」作「宮」。○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宮」。

  〔六〕 鮑本沒者,沈溺之辭。補曰:「沒」,史作「昧」。

  〔七〕 鮑本死則填壑。

  〔八〕 鮑本無「笑」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九〕 鮑本異於丈夫而有甚焉。

  〔一0〕鮑本媼,女老稱。后,太后女。補曰:一本標「媼」,一本作「太后」。「太后」稱「媼」非也。春秋後語並作「太后」。媼,烏老反。 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史記並作「媼」。考高祖紀云,「母曰劉媼」。漢書孟康注引此,又云,禮樂志,地神曰「媼」。媼,母別名也。最為得之。小司馬云,「近有人云母溫氏」,此不達「媼」字義耳。其所云班固泗水亭長古碑,必出膺造。不然,固既云爾,何其撰漢書乃仍云「媼」也。

  〔一一〕姚本劉作「而泣之甚」。悲念其遠也。 鮑本念且悲。

  〔一二〕札記今本「祝」誤「甚」。

  〔一三〕鮑本失意於燕乃反爾。

  〔一四〕姚本曾作「為」。

  〔一五〕鮑本「主」作「王」。○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主」。

  〔一六〕鮑本微,猶非。

  〔一七〕鮑本此下左師對。補曰:史此下有「曰」字。

  〔一八〕鮑本「孫」作「侯」。○ 補曰:一本作「孫」。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侯」。

  〔一九〕鮑本重器,謂名位金玉。正曰:「位」字上下文可考。

  〔二0〕鮑本無「君」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二一〕鮑本無「之」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子義〔一〕聞之曰:「人主之子也,骨肉之親也,猶不能恃無功之尊,無勞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而況人臣乎?」〔二〕

  〔一〕 鮑本趙之賢士。

  〔二〕 鮑本趙記元年有。彪謂:觸讋、諒毅,皆以從容納說而取成功,與夫強諫於廷,怒罵於坐,髮上衝冠,自待必死者,力少而功倍矣。元帝謂張猛曰,「曉人不當如是邪」?二士有焉。補曰:程子釋易「納約自牖」曰,「左師觸讋因其明而導之,故其聽也如響」,謂張良招四皓輔太子亦然。愚謂二事同傳可也。燕策陳翠說太后章與觸讋類,亦可並觀。諒毅事不同,後亦失對,辨說見後。

  秦使王翦攻趙

  秦使王翦攻趙,趙使李牧、司馬尚禦〔一〕之。李牧數破走秦軍,殺秦將桓齮〔二〕。王翦惡之,乃多與趙王寵臣郭開等金,使為反間,曰:「李牧、司馬尚欲與秦反趙,以多取封於秦。」趙王疑之,使趙{艹忩}〔三〕及顏冣〔四〕代將,斬李牧,廢司馬尚。後三月〔五〕,王翦因急擊,大破趙,殺趙軍〔六〕,虜趙王遷及其將顏聚,遂滅趙。〔七〕

  〔一〕 鮑本原作「御」,又改作「禦」。○ 補曰:「禦」通。詩「亦以禦冬」。

  〔二〕 鮑本補曰:齮,音蟻。

  〔三〕 鮑本「{艹忩}」作「葱」。○ 補曰:一本「葱」作「思」。注,一作「忩」。 札記丕烈案:世家作「忽」,列傳作「葱」。

  〔四〕 鮑本史作「聚」。 札記今本「冣」誤「最」。丕烈案:史記世家、列傳,皆作「聚」。「聚」、「冣」同字也。

  〔五〕 鮑本「三」作「五」。○ 補曰:據司空馬云云,則當作「五」。 札記丕烈案:鮑改吳補皆誤也。列傳亦云「後三月」,不得專據秦策。

  〔六〕 鮑本補曰:史作「趙葱」。

  〔七〕 鮑本牧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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