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韓魏共攻燕〔校一〕
〔校一〕鮑本此篇在《楚策》。
齊、韓、魏共攻燕〔一〕,燕使太子請救於楚。楚王使景陽將而救之〔二〕。暮舍,使左右司馬各營壁〔三〕地,已,稙〔四〕表。〔五〕景陽怒曰:「女所營者,水皆至滅〔六〕表。此焉可以舍!」乃令徙。明日大雨,山水大出,所營者,水皆滅表。軍吏乃服。於是遂不救燕,而攻魏雝丘〔七〕,取之以與宋〔八〕。三國懼,乃罷兵。魏軍其西,齊軍其東,楚軍欲還不可得也。景陽乃開西和門,晝以車騎,暮以燭見〔九〕,通〔一0〕使於魏。齊師怪之,以為燕、楚與魏謀之,乃引兵而去。齊兵已去,魏失其與國,無與共擊楚,乃夜遁。楚師乃還。〔一一〕
〔一〕 鮑本燕惠七年書韓、魏、楚共伐燕,他不書,則楚當是齊。此二十七年。正曰:策有宋,蓋宋未滅時,豈得改楚為齊?
〔二〕 鮑本景陽後至考烈六年猶為將,見史。補曰:楚世家。景陽救楚,齊滅宋,當頃襄十三年,至考烈王六年,凡三十年,猶相及。唐裴行儉討突厥徙營事,類此。
〔三〕 鮑本壁,軍壘。
〔四〕 鮑本「稙」作「植」。○ 札記今本「稙」作「植」。
〔五〕 鮑本如華表,以別所舍。
〔六〕 鮑本滅,猶沒也。此欲用其眾,因以示神。
〔七〕 鮑本「雝」,「雍」同。屬陳留。
〔八〕 鮑本宋時已為齊,未曉。
〔九〕 鮑本無「見」字。○ 補曰:姚本「車」作「軍」。
〔一0〕鮑本補曰:姚本「通」作「見」。
〔一一〕鮑本元在燕策。正曰:以救燕,故在燕。補曰:「雝」及通使之「使」,去聲。
張丑為質於燕
張丑為質於燕〔一〕,燕王欲殺之,走且出境,境吏得丑。丑曰:「燕王所為將殺我者,人有言我有寶珠也,王欲得之。今我已亡之矣,而燕王不我信。今子且致我,我且言子之奪我珠而吞之,燕王必當殺子,刳〔二〕子腹及子之腸〔三〕矣。夫欲得之君,不可說以利。吾要且死,子腸亦且寸絕。」境吏恐而赦之。〔四〕
〔一〕 鮑本正曰:丑,見齊、韓、魏、中山等策,與楚威王、田嬰、公仲、張儀相涉,恐非惠王之世。
〔二〕 鮑本刳,判也。
〔三〕 姚本續云:別本作「反子之腸」。 鮑本補曰:姚本作「反」。
〔四〕 鮑本補曰:韓非子記子胥語楚邊候,同此。
燕王喜使栗腹以百金為趙孝成王壽
燕王喜使栗腹以百金為趙孝成王壽,酒三日,反報曰:「趙民其壯者皆死於長平,其孤未壯,可伐也。」王乃召昌國君樂間〔一〕而問曰:「何如?」對曰:「趙,四達之國也,其民皆習於兵,不可與戰。」王曰:「吾以倍攻之,可乎?」曰:「不可。」曰:「以三,可乎?」曰:「不可。」王大怒。左右皆以為趙可伐,遽起六十萬以攻趙。令栗腹以四十萬攻鄗,使慶秦〔二〕以二十萬攻代。趙使廉頗以八萬遇栗腹於鄗,使樂乘〔三〕以五萬遇慶秦於代。燕人大敗。樂間入趙〔四〕。
〔一〕 鮑本毅子。補曰:史,毅奔趙後,燕王復以其子樂間為昌國君。索隱云,間,紀閑反。
〔二〕 鮑本補曰:史作「卿秦」。一本標後語作「慶奉」。
〔三〕 鮑本毅之族。
〔四〕 鮑本燕記元年有。正曰:史在王喜四年,餘說見下。
燕王以書且謝焉,曰:「寡人不佞,不能奉順君意,故君捐國而去,則寡人之不肖明矣。敢端其願〔一〕,而君不肯聽,故使使者陳愚意,君試論之。語曰:『仁不輕絕,智不輕怨。』君之於先王也,世之所明知也。寡人望有非則君掩蓋之〔二〕,不虞〔三〕君之明罪之也;望有過則君教誨之,不虞君之明罪之也〔四〕。且寡人之罪,國人莫不知,天下莫不聞,君微出明怨〔五〕以棄寡人,寡人必有罪矣。雖然,恐君之未盡厚也。諺曰:『厚者不毀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以〔六〕故掩人之邪者,厚人之行也;救人之過者,仁者之道也。世有掩寡人之邪,救寡人之過,非君心所望之〔七〕?今君厚受位於先王以成尊,輕棄寡人以快心,則掩邪救過,難得於君矣。且世有薄於故厚施〔八〕,行有失而故惠用〔九〕。今使寡人任〔一0〕不肖之罪,而君有失厚之累,於為君擇〔一一〕之也,無所取之。國之有封疆,猶〔一二〕家之有垣牆,所以合好掩惡也〔一三〕。室不能相和,出語鄰家,未為通計也。怨惡未見而明棄之,未〔一四〕盡厚也。寡人雖不肖乎,未如殷紂之亂也;君雖不得意乎,未如商容、箕子之累也。然則不內蓋〔一五〕寡人,而明怨於外,恐其適足以傷於高而薄於行也,非然也。苟可以明君之義,成君之高,雖任惡名〔一六〕,不難受也。本欲以為明寡人之薄,而君不得厚;揚寡人之辱,而君不得榮,此一舉而兩失也。義者不虧人以自益,況傷人以自損乎!願君無以寡人不肖,累往事之美。昔者,柳下惠吏於魯,三黜而不去。或謂之曰:『可以去。』柳下惠曰:『苟與人之異,惡往而不黜乎?猶且黜乎,寧於故國爾〔一七〕。』柳下惠不以三黜自累,故前業不忘;不以去為心,故遠近無議。今寡人之罪,國人未知,而議寡人者遍天下。語曰:『論不脩心,議不累物〔一八〕,仁不輕絕,智不簡〔一九〕功。』棄〔二0〕大功者,輟也〔二一〕;輕絕厚利者,怨也。輟而棄之,怨而累之,宜在遠者〔二二〕,不望之乎君也。今以寡人無罪,君豈怨之乎?願君捐怨,追惟先王,復以教寡人!意君曰〔二三〕,余且慝心〔二四〕以成而過,不顧先王以明而惡,使寡人進不得脩功,退不得改過,君之所揣〔二五〕也,唯君圖之!此寡人之愚意也。敬以書謁之。」
〔一〕 鮑本端,猶專也。願,欲復用之。
〔二〕 鮑本有非而蔽覆之,王喜所望也。
〔三〕 鮑本虞,猶圖。
〔四〕 鮑本「罪」作「棄」。○ 札記丕烈案:「棄」字當是,異於上句也。新序上句作「棄」,此句作「罪」,互易。
〔五〕 鮑本言間雖無出之趙,以明有怨於我,人亦知之。
〔六〕 鮑本無「以」字。○ 補曰:此當有「也」字。姚本作「以」,訛。 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考新序無「也」字,亦無「以」字,「以故」即「故」耳。
〔七〕 鮑本「心」作「恐」,又改作「孰」,無「所」字。○ 補曰:字有誤。一本「心所」。 札記丕烈案:考新序作「惡」字。「心」即「惡」之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