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佚道使民以生道杀民】
使民为农,民曰:“是食我之道也。”使民为兵。民曰:“是卫我之道也。”
使民为城郭沟池。民曰:“是域我之道也。”虽劳而不怨也。曰:“盘庚之民,何以怨?”“民可与乐成而不可与虑始,盖终于不怨也。”《诗》曰:“昼尔于茅,宵尔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可谓劳矣。然民岂不思之,曰:“上之人果谁为也哉!”若夫田猎之娱,宴好之奉,上之人所自为为之者,君子盖不以劳民也。古者水衡少府,天子之私藏。大司农钱,不以给共养劳费,共养劳费一出少府,为是也。孟子曰:“以佚道使民,劳而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以佚道使民,可也,以生道杀民,君子盖难言之。《易》曰:“古之聪明睿智神武而不杀。”季康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为政,焉用杀?”夫杀无道就有道,先王之所不免也,孔子讳之。然则杀者,君子之所难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