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议十二首【转对条上三事状】
元祐三年五月一日,侍读苏轼状奏。准御史台牒,五月一日文德殿视朝,臣次当转对,虽愚无知,备位禁林,怀有所见,不敢不尽,谨条上三事如左。
一、谨按唐太宗著《司门令式》云:“其有无门籍人有急奏者,皆令监门司与仗家引奏,不许关碍。”臣以此知明主务广视听,深防蔽塞,虽无门籍人,犹得非时引见。祖宗之制,自两省两制近臣、六曹寺监长贰,有所欲言,及典大藩镇,奉使一路,出入辞见,皆得奏事殿上。其余小臣布衣,亦时特赐召问。非独以通下情,知外事,亦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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