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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三部分·第271回 案中案因案破案 奸里奸以奸从奸

施公案 佚名 著

话说施公审明王李氏听奸夫吴良谋死亲夫,虽未帮凶,实系因奸致害,仍与谋害亲夫事同一律,照谋害亲夫例拟以处死。

吴良奸淫有夫之妇,复又谋死亲夫,又戳死幼女,实属罪大恶极,本拟斩监候,着照例加一等,拟以斩立决。王李氏之父李卜仁虽不知情,究属教训不严,拟杖一百。王陆氏守节抚孤,老年丧子,实属可怜,着于亲房中择其应嗣者立继。着宿迁县捐廉助银一百两,给以王陆氏身后之用,以示体恤,而悯孤贫。宿迁知县胡礼听断不明,办事草率,于此等重大命案,不能悉心讯察,实属心地糊涂。本应参处,姑念尚非贿赂,着记大过一次,罚俸半年,以示惩儆。此案断结,随即签差去提仵作金标,并该妇花玉春,即时到堂,听候严讯。宿迁县等见了这桩公案,忙无头绪,不知金标犯着何罪;又提花玉春实为何因,而又不敢据问,只得饬差去讫。施公退堂一会子,金标与花玉春都行提到。施公随即升堂,命先带金标提讯。金标跪在下面,望上禀道:“小的蒙大人恩提,不知身犯何罪?求大人示谕。”

施公道:“尔本无罪,办事勤劳,本应重赏。但有一事,不得不问尔明白。尔妻花玉春系个原配?抑系奸占?”金标道:“小的是续娶。”施公道:“还是处女?还是再醮呢?”金标道:“是再醮。”施公道:“花玉春前夫,你可知道作何生理呢?”金标道:“花玉春前夫,小的是知道的,姓卜名唤卜干,是本县里粮差。只因卜干七年前死了,花玉春因无养育,凭媒说合,再醮小的为妻,于今已有七年了。”又问:“花玉春今年多大岁数?”金标道:“现年三十九岁,三十二岁上来娶她为妻。”

施公道:“你今年多大呢?”金标道:“小的四十六岁。”施公道:“尔知花玉春嫁卜干时节是处女,是再醮?”金标道:“这个,小的记不清楚了。”施公道:“花玉春如何知道验王开槐的头顶的?”金标道:“那日小的心下愁烦,因此对小的妻子说出。后来小的妻子就问我头上曾验看?小的被她提醒了,就此来禀大人。”施公道:“她怎么就知道头顶上有伤呢?”

金标道:“小的不知。”施公道:“她现在娘家还有人么?”

金标道:“她只有个内侄,今年方交六岁,有个寡妇弟媳,在家守节抚孤,小的还不时帮助她些银两。”施公道:“她兄弟在日,作什么生业呢?”金标道:“她兄弟作布店生业。”施公道:“你这丈人,从前作何事业呢?”金标道:“也是小的这行业。”施公道:“这就是了。你且下去,听候本部堂赏你银两。”金标磕头退下。

施公又命带花玉春。花玉春跪倒,慌忙伏在地下。施公道:“你就叫花玉春么?”下面答应正是。施公道:“本部昨夜忽得一梦,见有个书生,在本部堂面前告你,说是你同什么姓卜的,把他谋害毒死的。本部堂正要问他姓甚名谁,忽然来了个粮差的打扮,与那书生对驳诘。那粮差说是他不知情,全是你一人主意。本部堂不能不将尔略问一问,好让本部堂解此疑惑。”

只见花玉春听了此言,就呆了,跪在下面回道:“小妇人自嫁前夫卜干,不到两年就死了,再嫁金标,于今已有七年。向来安分,不敢为非,恩求明察。”施公道:“你初嫁时是几岁呢?”

玉春道:“初嫁是二十五岁。”施公道:“你这话有些不明白。

据你说今年三十九岁。再嫁金标,已有七年,定实是三十二岁嫁金标的了。你又说嫁与卜干不到二年就死了,则是嫁卜干的时候,已有三十岁了。你怎么又说初嫁是二十五岁呢?”这话把花玉春问得目瞪口呆,一时难以回答。施公大怒,喝道:“好大胆的淫妇!你可记得住桃花坞杨秀家隔壁,那日三更时分,用铁钉将尔亲夫钉死的事么?快将谋死亲夫实话招出,免得动刑。”花玉春禀道:“小妇人只知亲夫卜干,委实因病身死的,别的不知。”施公道:“左右来将她夹起。”立刻拖倒在地,用夹棍夹起来。金标站在阶下,只吓得乱抖。花玉春被夹不过,只得喊道:“愿招。”施公命松刑。花玉春跪在地下叫道:“小妇人启初时与卜干住在一街,二十岁就与卜干有染,其时即以终身相托。后来小妇人父亲因做了仵作行当,公门中饭吃怕了,一心一意,将小妇人嫁个读书之人。这有个姓宋的,名叫宋忠,是本县的人,却不曾进学。又因他单身人,于是就央媒说合,将小妇人嫁他。那时小妇人年才二十五岁。自嫁宋忠两年后,便与卜干决不来往。这日宋忠去考,小妇人在门口买东西,忽见卜干走此经过,于是又惹下孽缘。后来忽被宋忠撞见。当时宋忠碍着体面,不曾声张,决意搬下乡去——就在桃花坞杨秀家隔壁租了三间屋子,两间教书,一间做房。因此小妇人自知惭愧,极思改过。不料神差鬼使,这日卜干下乡催粮,又走门口经过。千巧万巧,丈夫刚进城去,故此又与卜干做了无耻之事。后因丈夫教这蒙童,竟弄得衣不周身,食不充口;彼时卜干时常托人带些银钱与小妇人,因此小妇人就生出这个毒计,把宋忠钉死,声称暴病而死。其时小妇人的父亲已死了,无人责问,小妇人便跟了卜干。”施公道:“你怎么想得到用钉钉死的呢?”花玉春道:“只因小妇人从小时,曾听见我父亲说过一回,却记不得什么案子了。后来竟未验出,直至二三十年,还是凶手自己说出来才破案的。”施公道:“你自嫁了卜干,怎么嫁金标?卜干又怎么死的呢?”花玉春道:“小妇人既嫁卜干,以为遂我初愿。哪知卜干得了疯疾病,不到二年,他又死了。小妇人自叹命苦,且又无得养育。适值金标常走门口,竟被他勾引上了,后来才跟他的。”施公命人录了口供,又问金标道:“尔娶花玉春,是否先奸后娶?”金标道:“实因卜干死后,然后娶的。”施公提笔判道:“花玉春因奸谋死亲夫宋忠,照律拟以凌迟处死。卜干虽无帮凶情事,然不应奸占有夫之妇,亦应问罪:姑念已死,着无庸拟。金标奸娶犯妇,虽不知情,究有应得之罪,着从宽杖一百释放。”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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