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施公案 >查看详情

《施公案》第四部分·第307回 漕督府老褚标献计 招贤镇金大力卖拳

施公案 佚名 著

却说施公自准了吴老儿的状词,允许代他女儿申冤。即日将黄天霸、褚标、李昆、何路通、关太、计全、李七侯、金大力等人传齐,大家集议,去捉水龙窝强盗,给吴老儿父女申冤。诸人奉谕,齐集督院。施公向大家说道:“昨日乡民吴老儿所告水龙窝强盗,在招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