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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遗事》·卷五

元朝 钱塘遗事 刘一清 著
简体

○推排公田

咸淳壬戌,殿院陈尧道、正言曹孝庆合奏:限田之法自昔有之,置官户逾限 之田,严归并飞走之弊,回买官田,可得一千万亩,每岁则有六七百万石之入, 其于军饷沛然有余。可免和籴,可以饷军,可以制造楮币,可平物价,可安富室, 一事行而五利兴,实为无穷之利。上然之。时贾似道为相,欲行富国强兵之策。 时刘良贵为都曹,继尹天府;吴势卿饷淮东,入为浙漕,遂交赞公田之事。吴势 卿死,乃以刘良贵为提领,陈为检阅官以副之。良贵请下都督严立赏罚,究归 并之弊,上曰:“永免和籴,无如买逾限之田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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