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林公案 >查看详情

《林公案》·第36回 厉烟禁加重论罪 拟复奏附列良方

林公案 佚名 著

且说湖北程巡抚,也因接到兵部咨文,特来谒见林公,商量如何复奏。

林公当即走到会客厅,大家相见,分宾主坐下。程巡抚劈口就道:“黄鸿胪奏请加重吸烟罪一折,大人谅已过目,不知打算如何复奏?”林公说道:“黄公所奏,请置吸烟人于重典,表面而论,似觉过当,但是鸦片流毒中国,已有积重难返的趋势,好比病人经络之间,久为外邦缠扰,痼疾已深,非轻描淡写的常药所能治疗,惟有投以极猛烈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