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十一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元朔五年(丁巳、前124)汉纪十一汉武帝元朔五年(丁巳,公元前124年)[1]冬,十一月,乙丑,薛泽免。以公孙弘为丞相,封平津侯。丞相封侯自弘始。
[1]冬季,十一月乙丑(初五),汉武帝免除薛泽职务,任命公孙弘为丞相,封为平津侯。担任丞相而封侯,是从公孙弘开始的。
时上方兴功业,弘于是开东阁以延贤人,与参谋议。每朝觐奏事,因言国家便宜,上亦使左右文学之臣与之论难。弘尝奏言:“十贼弩,百吏不敢前。请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侍中吾丘寿王对曰:“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讨邪也。秦兼天下,销甲兵,折锋刃;其后民以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