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十七中宗孝宣帝上之下地节三年(甲寅、前67)汉纪十七汉宣帝地节三年(甲寅,公元前67年)[1]春,三月,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不能化天下。今胶东相王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之效。其赐成爵关内侯,秩中二千石。”未及征用,会病卒官。后诏使丞相、御史问郡、国上计长史、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对言:“前胶东相成伪自增加以蒙显赏。是后俗吏多为虚名。”云。
[1]春季,三月,汉宣帝颁布诏书说:“人们常听说,如果有功不赏,有罪不罚,既使是唐尧、虞舜也无法将天下治理好。如今胶东国丞相王成,工作勤奋,当地申报户籍定居的流民达八万余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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