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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三部分·第二百三十二卷

资治通鉴 司马光 著

唐纪四十八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七贞元元年(乙丑、785)唐纪四十八唐德宗贞元元年(乙丑,公元785年)[1]八月,甲子,诏凡不急之费及人冗食者皆罢之。

[1]八月,甲子(初二),德宗颁诏将一切不急的开销以及因事由官府供给饮食的多余人员一律裁撤。

[2]马燧至行营,与诸将谋曰:“长春宫不下,则怀光不可得。长春官守备甚严,攻之旷日持久,我当身往谕之。”遂径造城下,呼怀光守将徐庭光,庭光帅将士罗拜城上。燧知其心屈,徐谓之曰:“我自朝廷来,可西向受命。”庭光等复西向拜。燧曰:“汝曹自禄山已来,徇国立功四十余年,何忽为灭族之计!从吾言,非止免祸,富贵可图也。”众不对。燧披襟曰:“汝不信吾言,何不射我!”将士皆伏泣。燧曰:“此皆怀光所为,汝曹无罪。弟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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