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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室志》第二部分·刘宪

宣室志 张读 著

尚书李寰镇平阳时,有衙将刘宪者,河朔人,性刚直,有胆勇。一夕,见一白衣来至其家,谓宪曰:“府僚命汝甚急,可疾赴召也。”宪怒曰:“吾军中裨将,未尝有过,府僚安得见命乎?”白衣曰:“君第去,勿辞。不然祸及。”宪震声叱之,白衣驰去,行未数步,已亡所在。宪方悟鬼也。夜深又至,呼宪。宪私自计曰:“吾闻死生有命,焉可以逃之。”即与偕往。出城数里,至一公署,见冥官在厅,有吏数十辈,列其左右。

冥官闻宪至,整巾帻,降阶尽礼。已而延坐,谓宪曰:“吾以子勇烈闻,故遣奉命。”

宪曰:“未委明公见召之旨。”冥官曰:“地府有巡察使,以巡省岳渎道路,有不如法者,得以察之,亦重事,非刚烈者不可以委焉。愿足下俯而任之。”宪谢曰:“某无他才,愿更择刚勇者委之。”冥官又曰:“子何拒之深耶!”于是命案掾立召洪洞县吏王信讫,即遣一吏送宪归。宪惊寤。后数日,寰命宪使北都,行次洪洞县,因以事话于县寮,县寮曰:“县有吏王信者,卒数日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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