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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室志》第二部分·江南吴生

宣室志 张读 著

有吴生者,江南人,尝游会稽,娶一刘氏女为妾。后数年,吴生宰县于雁门郡,与刘氏偕之官。刘氏初以柔婉闻,凡数年,其后忽旷烈自恃,不可禁。往往有逆意者,即发怒。殴其婢仆,或啮其肌,血且甚,而怒不可解。吴生始知刘氏悍戾,心稍外之。尝一日,吴与雁门部将数辈猎于野,获狐兔甚多,致庖舍下。明日,吴生出,刘氏即潜入庖舍,取狐兔,生啖之且尽。吴生归,因诘狐兔所在,而刘氏俛然不语。吴生怒,讯其婢,婢曰:“刘氏食之尽矣。”生始疑刘氏为他怪。旬余,有县吏以一鹿献,吴生命致于庭。已而吴生始言将远适。既出门,即匿身潜伺之。见刘氏散发袒肱,眦皆尽裂,状貌顿异。立庭中,左手执鹿,右手拔其髀而食之。吴生大惧,仆地不能起久之。乃召吏卒十数辈,持兵仗而入。刘氏见吴生来,尽去襦袖,挺然立庭,乃一夜叉耳。目若电光,齿如戟刃,筋骨盘蹙,身尽青色。吏卒俱战怵不敢近。而夜叉四顾,若有所惧。仅食顷,

忽东向而走,其势甚疾,竟不知所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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