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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济方针灸》前言·卷十五

明朝 普济方针灸 朱橚 著

针灸门

香港脚

(附论)凡香港脚。发有阴阳表里。当随状疗之。不可妄根据古方。患阴疗阳。病表救里。皆为重虚实。

危殆之甚也。若病从阴发起。两大指内侧上循胫内。及膝里。顽痹不仁。或肿先发于此者。

皆须随病灸复溜。中都。阴陵泉等诸穴。灸者。先从上始向下引其气。便各灸二十壮。向后隔七日。灸七壮。取瘥止。余穴皆根据此。若病从阳起。两小指外侧。向上循胫外从骨至风市顽痹不仁。或肿起。于此者。须灸阳绝骨。阳陵泉。风市等诸穴。灸数及上向下。皆根据前法。若气毒兼行表里者。乃可量其轻重随灸膏以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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