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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大成》·卷之二

清代 目经大成 黄庭镜 著
简体

症以证病,匪证则病状支离,而执刀圭者无从审其虚实,法将枉用矣。上古着七十二症,未为简。后人载一百六十,未为滥。然按事近情,引理定律,皆不得其枢纽,所谓涉海亡指南之车,徒令人向若而惊也。是卷因十二,症八十一,似因非症八,语约而详,意深不悔,燮理阴阳,至道存乎其间。良医良相,殆有合而为一者。

卢汀不尘子漫题

卷之二十二因

因风一

风兮风兮来无由,未解吾愠添吾愁。表虚引入肌肤去,不病肌肤病目系,有致惊搐与偏,或成上视死亡多。

若夫六经因风作,痛攻先在头巅着,洎而风变医无济,外症得来仍不治。血虚血热亦生风,昏痒痛泪不和同,热盛风生祸较酷,一类凝脂一痘毒,君不见无风火不炎,病情虽逆药通参。

此章谓患风病患而病目也。盖风属木,木属肝,肝窍在目,本乎一气。久风多变热何也,木能生火也。火盛则血遂而耗损矣。况久病气必郁,郁则亦生火。火炎而又生风,转转相生。内外障翳皆起于此。有日浅郁深为斜者,有郁浅日深为翻睑者,有血虚筋急而振搐者,有火邪乘乱融和之气成内障者,有风腾血涌帏赤胜烂者、结为瘀肉如鸡冠者,再加服以香燥药物,概酒色不禁,致阴愈亏而火益炽,火益炽而风弥烈,病变为花白、凝脂之重者。治当因上寻因,大抵调气为先,清火次之。不然,源既不绝,流何能止,今虽暂退,后必复来,治之任至再至三。风不住而火不熄,目终无清宁之日矣。若夫中风之因,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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